忽然一Q 2007-8-5 00:14
吳 俊 薇 - 兄 長 案 底 將 被 刪 除
[size=5]法 律 界 : 情 況 極 罕 見有 法 律 界 人 士 指 出 , 身 為 女 性 的 被 告 吳 俊 薇 , 作 男 性 打 扮 , 使 用 胞 兄 身 份 證 這 種 情 況 極 為 罕 見 , 因 為 被 告 經 僱 主 同 事 、 警 方 、 律 師 及 法 官 等 人 「 過 目 」 , 也 不 曾 對 她 的 性 別 起 疑 , 加 上 她 的 樣 子 要 與 胞 兄 十 分 相 像 , 才 可 成 功 瞞 天 過 海 。 至 於 兄 長 被 「 定 罪 」 留 下 的 刑 事 紀 錄 , 警 方 會 自 動 刪 除 , 不 用 通 知 他 本 人 , 或 要 他 到 警 署 辦 理 任 何 手 續 。 控 方 昨 在 庭 上 指 , 有 關 的 偷 竊 案 底 已 轉 到 被 告 的 紀 錄 中 。 警 方 發 言 人 昨 表 示 , 待 案 件 正 式 完 結 , 警 方 將 會 作 出 適 當 安 排 , 將 被 告 胞 兄 的 刑 事 紀 錄 刪 除 。
[color=Red]原來刑事紀錄可以删除。
真係兒戲 [/color] [/size]
koolaar 2007-10-14 21:10
[quote]原帖由 [i]忽然一Q[/i] 於 2007-8-4 16:14 發表
法 律 界 : 情 況 極 罕 見有 法 律 界 人 士 指 出 , 身 為 女 性 的 被 告 吳 俊 薇 , 作 男 性 打 扮 , 使 用 胞 兄 身 份 證 這 種 情 況 極 為 罕 見 , 因 為 被 告 經 僱 主 同 事 、 警 方 、 律 師 ... [/quote]
[font=Book Antiqua][size=3][color=Blue]
Well, it was a mistake to record the elder brother of NG Chun-mei as having a criminal conviction. Thus, setting the record straight by now recording NG Chun-mei as the actual offender and deleting the "wrong" record of her elder brother is imperative in maintaining a true and correct record! So, it is not something as you have said: a jo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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