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大貴賓 2007-12-5 11:02
除了造仇恨,民進党還能做什麼
由民進党籍立委王幸男、王拓、王世堅提案、三十一名委員聯署的“二二八事件及戒嚴時期政府違法責任追究特別條例”草案,日前送交立法院程委會審議時,在國民党反動員下被封殺。“案發後”司法院及最高檢察署不做表態,陳水扁總統也緘默不語,實不知民進黨政府安的是甚麼心?
“二二八事件究責”草案,實為民主國家“百年不遇”的提案,今為留存其真,就提案的“三王”之外,特將聯署人“芳名”臚列如下:張惠慶、黃偉哲、余政道、蔡同榮、許榮淑、林樹山、陳憲中、鄭國忠、林重謨、邱創進、張花冠、陳瑩、李俊毅、李明憲、鄭明谷、薛淩、杜文卿、王淑惠、葉宜津、林文郎、蔡其昌、鄭朝明、莊碩漢、鄭運鵬、吳富貴、陳銀河、陳朝龍、吳明敏、林淑芬、藍美津、盧博基。
上述袞袞諸公,或為政壇上的熠熠巨星、或為沉潛若瘖啞人,但他們在提案上簽下大名,而今而後,應可在中華民國憲政史上“名垂不朽”矣!
凡粗識民主法治ABC的人,無不知道在民主體制下,包括法、律、通則、條例、特別法都有一定的位階,亦即在國家根本大法─憲法之下,任何可供民主法治運作的律則,都不能違背憲法、抵觸法律,否則民主的基礎必然動搖而流於威權化甚至極權化。
縱觀“二二八事件究責”草案凡九條,從開宗明義揭示“政府違法責任”,到最後一條“本條例自公佈爾日起實施”,其規範可謂“震古爍今”而成為“民主奇觀”。其中第四條規定,“本條例之刑事責任追訴”,不適用追訴時效消滅、被告死亡等法律原則,“應命被告之配偶、直系或旁系三親等以內血親續行程式,代為行使被告訴訟法上之權利”。國民党為此直批株連九族,豈為無因?
撇開第一條已將二二八事件及戒嚴時期的政府罪名化、背離“罪刑法定主義”不談,第四條規定則完全悖逆刑法“不溯既往”、“類推適用”、“罪刑擅斷”等精神;又在第六條規定“最高檢察署成立項目小組”、“司法院成立特別法庭”之下,非僅對當時主政者進行鞭屍猶有不足,還“應命”其後嗣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到“特別法庭”接受屈辱性的公審。
刑法固有“應報主義”以牙還牙的本質,但在“人性本善”、“刑期無刑”的實證下,正如廢除死刑已成普世價值,台灣死刑之執行也已減到最少,“二二八事件究責”草案竟將“應報主義”無限上綱為“報仇主義”,對當年主政者及其子嗣展開鋪天蓋地的“追殺”;甚至該草案第五條還規定,“確定真正的賠償義務人及應賠金額”,簡直假借轉型正義肆行抄家滅族的清算鬥爭。
“二二八事件究責”草案毋寧是陳總統不斷製造對立、裂解族群的產物。政府存在的目的在於營造樂活的環境,民進黨政府反其道而行,應驗美國政治學者杭廷頓所謂第三波民主化的逆流,已在台灣出現,凸顯民進黨政府已由過去的渲染悲情,演化為現今的製造仇恨,儼然形成“專制式的民主”,是以國人應深自思量,民進黨政府基於選舉考慮,除了製造仇恨還能做甚麼?
《中華日報》
飛毛腿 2007-12-5 18:08
回復 #1 網絡大貴賓 的帖子
[color=Green]我都係轉貼咋
台灣佬自己歌頌執政民進黨 : [/color]
其實執政黨還是有政績的,所以,不要再為難執政黨政府了,提出來跟大家分享!
1、縮小貧富差距–
至少95%的人都快要一樣窮了,大學畢業賺的錢跟國中畢業賺的差不多。
2、與他國關係友好–
不會再有人認為我們是競爭對手了。
3、有效解決人口問題–
大家都不會再想生小孩了,已出生的也會想自殺。
4、積極推擴台灣文化–
有能力移民的都到世界各國去了。
5、還富於民、平穩物價—
國家財產可以賣的都賣了,國有土地每天都在標售,房子開始越來越便宜了。
6、提升教育水準–
諾貝爾獎得主領軍的教改,把國家未來的主人翁越教越笨,國中程度的可以發大學畢業證書,
每年研究所畢業的比高中畢業的還多。
7、環保意識抬頭–
蚊子不用殺了,直接養在許多蓋了沒用的機場裡。
8、娛樂百姓–
每個新聞都比肥皂劇還精彩。而且主角都是真人真事。
9、改善交通–
買的起車的愈來愈少,交通愈來愈順暢。
10、豐富大家民生選擇–
路邊擺地攤賣衣服、賣小吃的人愈來愈多。
11、職業不分貴賤–
當警察的可以跟詐騙集團合夥、金檢局長可以直接坑殺散戶。
12、有夢最美,希望相隨–
銀行都給財團經營了,小時候我們說"你以為我家開銀行的啊"的夢想,現在都已經實現了。
13.、鼓吹民族意識–
只要是身為台灣人(或台灣之子),口唸愛台灣,管你弊案、說謊、沒誠信還是貪污都可迎刃而解。
甚至還可以防子彈! 比白蓮教還厲害!
14、創新記錄–
a.勵志要比印尼的蘇哈托或菲律賓的馬可仕貪的還要多
b.創民調支援率最低的民選國家領袖
15、創新民主制度--
選舉罷免創治複決皆為民主制度,但由於近代民主起源於西方,因此本國求新求變,選舉照選,
但是罷免就是在『政爭』,就是為了奪權。實乃一大進步。
16、跌破外國專家眼鏡–
任何國外制度只要一引進台灣馬上會失敗,包括BOT、還是在美國是權威的統計公司皆然。
食衣住行育樂再加上外交都有兼顧到,其實還是有政績的。
果真是罄竹難書啊...
羞身、歧家、滯國、貧天下
kcpw0n 2007-12-5 18:11
還能做好選舉工程,保住執政黨地位,將國民黨踐在腳下,永不翻身.
港奸剋星 2007-12-5 20:31
但呢個草案確實不是好東西,嚴重破壞中國的法治
所以要反對
kcpw0n 2007-12-9 20:36
[quote]原帖由 [i]港奸剋星[/i] 於 2007-12-5 20:31 發表
但呢個草案確實不是好東西,嚴重破壞中國的法治
所以要反對 [/quote]
在民主社會獲得多數選民之認同,是經民主洗禮而成為民選領導人,是民意授權,怎可有錯,其他小數刁民不容批評.
你們的反對是反民主.對抗民意.是台奸是外患.
[[i] 本帖最後由 kcpw0n 於 2007-12-11 19:35 編輯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