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ocean 2008-1-3 18:06
台灣首富郭台銘被記者勒索100萬美元。
台灣首富郭台銘被記者勒索100萬美元的案件,台北地院昨日裁決,前《壹週刊》記者臧家宜及其男朋友黃尚平恐嚇未遂罪名成立,分別被判一年十個月及兩年有期徒刑,前《時報周刊》總編輯楊人凱則入獄六個月。
藉書中負面內容恐嚇
香港新報報道,臧家宜及男友去年8月間,以邀請郭台銘為他們著作《烈日灼身——你所不知道的郭台銘》一書寫序為由,寄電子郵件給郭台銘,以書中負面內容恐嚇郭台銘及鴻海集團,勒索款項。郭台銘委託楊人凱調解,但楊人凱共謀犯案,與臧家宜約定事成後,取得一成、即320萬元新台幣佣金。
恐嚇電郵為書中大綱,包括“嘉言錄——我是個妓男,只要有錢賺,他絕對陪人上床”等負面內容。兩人以“寫衰”郭台銘及鴻海集團名譽的方式恐嚇,希望藉此取得巨款。
楊人凱曾建議臧家宜先製作書籍封面,迫使郭台銘心生畏懼,以早日付款。楊人凱甚至建議臧家宜,要她“拿出一些殺手的本事,讓對方知道你的厲害。”
台北地院認定,臧家宜供稱,該書當時只完成20%,在尚未與出版社確認書內大綱及簽約前,即宣稱該書即將完成,並邀請郭台銘寫序。法院因此認定臧家宜此舉是為恐嚇取財,並非單純請人寫序,認定三人共謀恐嚇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