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皇爺 2008-1-16 08:53
監 禁 三 年
港台噩耗未完
16/01/2008
香 港 電 台 醜 聞 停 不 了 , 助 理 廣 播 處 長 張 文 新 去 年 涉 嫌 醉 駕 炒 車 被 捕 後 , 原 來 一 直 未 能 向 警 方 提 供 血 液 樣 本 進 行 測 試 , 而 肇 事 車 輛 在 驗 車 過 程 中 更 被 揭 發 車 牌 不 符 合 法 例 規 定 。 消 息 透 露 , 張 文 新 昨 午 三 時 到 田 心 警 署 向 警 方 報 到 時 , 被 警 方 正 式 落 案 起 訴 。 張 暫 准 保 釋 候 查 , 案 件 將 於 下 周 五 ( 廿 五 日 ) 在 沙 田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張 文 新 昨 回 覆 本 報 查 詢 時 坦 言 , 他 與 妻 子 車 淑 梅 會 照 常 上 班 , 以 平 常 心 面 對 官 司 。
警 方 發 言 人 昨 證 實 , 張 文 新 昨 被 警 方 起 訴 兩 項 罪 名 , 包 括 未 能 提 供 血 液 樣 本 及 車 牌 不 符 合 法 例 規 定 。 港 台 發 言 人 指 出 , 張 文 新 被 控 屬 私 人 事 件 , 故 不 作 任 何 回 應 。 張 文 新 昨 晚 回 覆 本 報 查 詢 時 說 : 「 呢 單 案 係星 期 五 上 庭 , 因 為 已 經 進 入 司 法 程 序 , 我 都 唔 方 便 多 講 , 交 給 了 律 師 處 理 。 總 之 我 重 申 會 充 分 同 警 方 合 作 。 」 不 過 , 他 透 露 , 今 次 被 控 頭 尾 車 牌 未 符 合 規 格 , 實 有 原 委 , 他 駕 駛 肇 事 私 家 車 已 九 年 , 最 初 兩 年 去 原 廠 維 修 , 其 後 則 去 相 熟 車 房 維 修 。 該 車 房 曾 為 他 換 過 車 牌 , 因 而 在 意 外 被 起 訴 , 但 他 說 : 「 呢 樣 好 濕 碎 , 應 該 罰 款 ! 」
當 記 者 問 到 為 何 他 當 日 不 願 意 提 供 血 液 樣 本 時 , 張 強 調 : 「 我 唔 方 便 多 講 ! 」 至 於 他 會 否 暫 停 港 台 職 務 , 張 則 不 諱 言 : 「 我 同 太 太 會 照 常 返 工 , 之 前 都 估 到 要 上 庭 , 會 以 平 常 心 面 對 ! 」 至 於 上 庭 當 日 妻 子 會 否 到 場 支 持 , 張 笑 言 : 「 佢 要 返 工 ! 」 另 問 到 他 的 好 友 前 任 廣 播 處 處 長 朱 培 慶 及 前 助 理 廣 播 處 長 邵 盧 善 如 何 支 持 他 時 , 張 則 謂 : 「 我 點 同 你 講 呀 ? 其 他 唔 講 啦 , 多 謝 關 心 ! 」 話 畢 便 掛 斷 電 話 。
最 高 監 禁 三 年
案 發 於 去 年 十 月 十 九 日 凌 晨 二 時 , 張 文 新 駕 駛 私 家 車 返 回 大 圍 瑞 峰 花 園 寓 所 途 中 , 報 稱 閃 避 狗 隻 , 失 控 撞 向 左 邊 山 坡 , 車 身 嚴 重 毀 爛 。 張 受 傷 被 困 車 內 , 由 消 防 員 救 出 後 , 有 人 雙 手 合 十 要 求 消 防 員 及 救 護 員 「 畀 面 」 , 一 度 欲 離 開 現 場 。 警 員 要 求 他 接 受 酒 精 呼 氣 測 試 , 經 酒 精 呼 氣 測 試 錄 得 九 十 一 微 克 , 超 標 逾 三 倍 , 隨 即 被 警 方 拘 捕 。 據 悉 , 張 文 新 在 案 發 前 一 晚 曾 相 約 朱 培 慶 於 夜 店 聚 舊 , 期 間 曾 飲 過 酒 。
警 方 經 過 近 三 個 月 調 查 , 本 月 初 已 將 案 件 的 調 查 報 告 交 予 律 政 司 徵 詢 意 見 , 至 昨 日 起 訴 張 文 新 。 根 據 《 道 路 交 通 條 例 》 , 醉 駕 者 如 無 合 理 理 由 而 未 能 提 供 血 液 樣 本 測 試 , 嚴 重 者 最 高 罰 款 為 二 萬 五 千 元 及 監 禁 三 年 ; 至 於 車 牌 不 符 《 道 路 交 通 ( 車 輛 登 記 及 領 牌 ) 規 例 》 , 違 例 者 最 高 可 被 罰 款 一 萬 五 千 元 及 監 禁 九 個 月 。
[[i] 本帖最後由 八皇爺 於 2008-1-16 00:57 編輯 [/i]]
八皇爺 2008-1-16 09:10
[size=6][b]為了打擊醉酒駕駛,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法庭應該判處有阻嚇性的刑期,否則將會被香港市民質疑官官相護![/b][/size]
八皇爺 2008-1-17 00:54
當年梁錦松將為人父,買車迎接小寶貝,被泛民主派圍剿,指責梁偷步買車,解釋道歉都沒有用非要梁錦松下台不可!就因為他是特區政府官員。
港台天天呼籲司機酒後不要開車,電台高層官員醉酒駕駛發生車禍,連提供血液樣本都不願意,如不重判,呼籲司機酒後不要開車的廣告可以取消,到時泛民主派群起圍攻指責政府官官相護,對香港社會的和諧與穩定都有負面影響。
無謂之 2008-1-19 00:24
[quote]原帖由 [i]八皇爺[/i] 於 2008-1-17 00:54 發表
當年梁錦松將為人父,買車迎接小寶貝,被泛民主派圍剿,指責梁偷步買車,解釋道歉都沒有用非要梁錦松下台不可!就因為他是特區政府官員。
港台天天呼籲司機酒後不要開車,電台高層官員醉酒駕駛發生車禍,連提供 ... [/quote]
當時佢係被董事的聲望所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