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rboman3 2008-2-3 21:00
黃毓民: 藏有「淫照」犯法?
[size=2]黃毓民: 藏有「淫照」犯法?
涉嫌網上發放疑似藝人淫照的人被羈押後,警方又拘捕六位藏有上述淫照的男女。警務處處長鄧竟成表示,被捕人士藏有照片,但無將照片上載互聯網,仍可能幹犯藏有不雅物品以供發佈。鄧竟成對「藏有淫褻及不雅物品有罪」的詮釋非常驚人。
一個影視處,一個淫審處,再加上一個警務處,合力為出版界製造白色恐怖,甚至為香港人一直享有的言論自由敲起喪鍾!
報紙刊登女星露點照不雅,要受罰,但影視處執法選擇性,親疏有別,中外有別;淫審處的蛋頭審裁員不吃人間煙火,藝術品當淫照;現在可熱鬧了,再加上一個選擇性執法的警務處,一哥說「藏有不雅物品可供發佈」也犯法,真是動輒得咎。各位,手機下載的照片如涉不雅,絕對不能儲存,否則在街上被警察搜身時發現手機有「不雅物品」,分分鍾監都有得坐!至於報紙雜誌刊登疑似淫褻及不雅照片,除影視處、淫審處,現在多了個警務處,可隨時搜報社,像年前廉政公署一樣,堂而皇之干預新聞自由。
香港的民主政治是殘缺的代議制,立法權形同虛設,政府則是實行「行政主導」專權統治,司法獨立亦開始動搖;刑事檢控選擇性,貧富有別,親疏有別。
此間高呼捍憲言論自由的「民主鬥士」,面對這樣一個陰鬱的局面,做了些甚麼有建設性的事呢?會不會以「淫照事件與言論自由無涉」而屁都不放一個呢?
專權的政府最喜歡淨化社會,先從「維護善良風俗」,繼而「建構和諧社會」,最後就是「穩定壓倒一切」,不許亂說亂動!有人在網上發佈、散播疑似藝人的淫照,當然可以用有關法例追究來源,拘捕「真兇」,但是動用龐大警力,警務處正副處長出面說明,是不是矯枉過正?毓民不禁要問:如要全面打擊網上淫照的發布,香港是不是要招聘多十萬警察呢?還要問一句:在互聯網上載淫照犯法,下載(藏有)也犯法嗎?希望鄧竟成講清楚![/size]
fwa 2008-2-3 22:31
[size=6][color=Red]呢班正.............:fire::fire::fire::shit::shit::shit:
ali 2008-2-4 17:09
呀黃毓民,
你條仔重有冇藏丸仔毒品?:shit::shit:
741147 2008-2-5 22:13
專權的政府最喜歡淨化社會,先從「維護善良風俗」,繼而「建構和諧社會」,最後就是「穩定壓倒一切」,不許亂說亂動!
鄧竟成對「藏有淫褻及不雅物品有罪」的詮釋非常驚人。香港的民主政治是殘缺的代議制,立法權形同虛設,政府則是實行「行政主導」專權統治,司法獨立亦開始動搖;刑事檢控選擇性,貧富有別,親疏有別。
peninsula 2008-2-9 21:32
[quote]原帖由 [i]ali[/i] 於 2008-2-4 17:09 發表
呀黃毓民,
你條仔重有冇藏丸仔毒品?:shit::shit: [/quote]
He is bad as well!:soldier::shit::burst:
ejoseph 2008-2-12 01:13
回復 #7 gypa11 的帖子
没办法 这就是中国的民主
kenbondwong 2008-2-12 18:14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願不得人!
自己學乖點,私人物品不要隨便送修,手機和電腦要保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