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叔2007 2008-2-13 23:16
淫照事件所帶來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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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adafy 2008-2-14 01:35
大叔...............你唔好出黎攪亂檔啦................好唔好?:L
fatyin168 2008-2-14 12:19
[url]http://forum.timway.com/f/thread-165857-1-1.html[/url]
上面條 link 係雄叔喺時事版的發表,到底那一個才是真正的雄叔? 可能雄叔是 : 屬靈不夠的人, therefore, 容易受魔鬼或世間的引誘,以致行差踏錯.
雄叔's comment in the discussion :
原帖由 雄叔2007 於 2008-2-1 17:06 發表
我就覺得o的相唔夠激,有些失望.
原帖由 雄叔2007 於 2008-2-2 10:33 發表
以為有成套做愛相, 而唔係攪野前既幾張普通相.
[[i] 本帖最後由 fatyin168 於 2008-2-14 08:08 編輯 [/i]]
tofloors 2008-2-14 13:36
[quote]原帖由 [i]雄叔2007[/i] 於 2008-2-14 12:47 發表
如果呢個方法真係有效, 世界就唔會有咁多罪惡啦. :( [/quote]
第一, 智慧和多罪惡是兩碼子事!
第二, 人類歷史上, 特別是歐洲, 9成的罪惡都是基督教帶給大家的!
tomatohead 2008-2-27 06:32
雄叔, your 5 statement has their own merit, but I don't see how you can link those to the 淫照事件, please support your argument.
fatyin168 2008-2-27 13:49
回復 #9 雄叔2007 的帖子
請問雄叔,閣下是否能做到以上5點?
藍叔 2008-2-27 16:20
[quote]原帖由 [i]fatyin168[/i] 於 2008-2-27 13:49 發表
請問雄叔,閣下是否能做到以上5點? [/quote]
至少有4點做唔到;P
>>1. 婚前性行為是不應該的。
>如果案中人唔進行婚前性行為, 簡單來講件事就唔會發生
唔知佢有無婚前性行為,但肯定有睇淫照.
>>2. 屬靈不夠的人容易受魔鬼或世間的引誘,以致行差踏錯。
>魔鬼經常化身或製造成不同的事物去誘惑人類, 屬靈不夠的人很容易便上當.
佢肯定係屬靈不夠的人,所以受唔住引誘睇淫照.
>>3. 人一出世便有罪,不肯及早認罪的人往往會一錯再錯。
>認罪的人便能夠得到上帝明確的引領, 知道那些事不可以做.
佢得到上帝明確的引領,仍然一錯再錯;睇完相仲話啲相唔夠激,有些失望.
>>4. 人應該侍奉上帝,求主賜智慧及信心予自己。
>有智慧的人, 便知道那些事不可以做. 有信心的人, 便知道自己一定將來會搵到個比阿希更合適的伴侶.
雄叔一錯再錯,證明侍奉上帝,不一定獲得主賜智慧.
>>5. 世間上的所有事物都是短暫虛偽的,只有基督教的耶和華來是永存真實的。
>人不應該追求情慾, 而應該追隨基督的愛.
雄叔追求網上(淫照)情慾,無追隨基督的愛.
fatyin168 2008-2-27 17:13
[quote]原帖由 [i]藍叔[/i] 於 2008-2-27 08:20 發表
至少有4點做唔到;P
>>1. 婚前性行為是不應該的。
>如果案中人唔進行婚前性行為, 簡單來講件事就唔會發生
唔知佢有無婚前性行為,但肯定有睇淫照.
>>2. 屬靈不夠的人容易受魔鬼或世間的引 ... [/quote]
:givemefive::applause: 絕對同意! 除了第一點屬未知數外,其他已經証明做唔到!
賴依芙 2008-2-28 11:46
[quote]原帖由 [i]雄叔2007[/i] 於 2008-2-13 23:16 發表
4. 人應該侍奉上帝,[color=red]求主賜智慧及信心予自己。[/color]
... [/quote]
難怪從來考試名列前茅都不會是基督徒! 原來是上帝的智慧不夠!
mingfai 2008-2-29 16:08
[quote]原帖由 [i]雄叔2007[/i] 於 2008-2-13 23:16 發表
1. 婚前性行為是不應該的。
涉及宗教先唔好講..因為大家頻道唔同...唔想爭吵..我專重你及你的信仰!
今次問題係一些唔應該係大眾看到的照片公開了出來.....換轉今日照片主
角係一對夫婦.(如果係名藝人) 相信對大家好奇性..一點都不會減少..而
嚴重性亦不相百重..唯一可以講的係涉案人物會比較少..!
照推論..佢唔影相....就冇事...再推上去..佢唔性交就冇事....更甚者唔見面
就更加冇事....!!!! 個個人搵個山窿靈修就乜事都冇啦
花之慶次 2008-2-29 22:04
一個唔係以基督教立場來看淫照事件...
一個爸爸看過陳冠希道歉聲明後的感想
這篇文章我除了寫給大家看之外,也希望多年後給女兒看,作為道德教育的一課。
陳冠希在聲明中承認網上流傳的艷照是他拍攝的,雖然有人說他是不認不認還需認,
但比起鍾欣桐的裝傻扮天真,有勇氣多了。
我認為只有勇於承認錯誤才有資格做年青人的偶像,雖然是遲了,但陳冠希最終還是做到了。
陳冠希做錯了什麼?他因為不小心保管艷照,艷照流出來對眾女星和她們的家人做成極大的打擊,
所以他向女星們道歉。陳冠希的家人因為他的犯錯而受傷害,他向家人道歉。
青少年對偶像崇拜,陳冠希卻做了個壞榜樣,此事也令警方陣腳大亂頻頻犯錯,
影響了香港的國際形象,所以他向香港人道歉。
陳冠希是錯,錯在他私生活不檢點,錯在他沒有保管好女星們的私穩,但這是道德上的錯,
雖然他應受千夫所指,可是他沒有犯法。
而一眾女星是在自願的情況下拍攝的,其中鍾欣桐更是在幾年內多次拍攝,
她們不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嗎?
只要一句「很天真很傻」就可以脫身?
青少年崇拜偶像是自然的事,但以往的人是崇拜偉人,崇拜民族英雄,現在的是崇拜藝人。
但他們崇拜的其實只是「娛樂公司為藝人塑造的虛假形象」,並不是藝人的真面目,
所以崇拜藝人的青少年也應該因此事醒醒了,尤其是那些所謂瘋狂的死忠FANS。
在此事上暴露了香港法律和警方執法上的問題,雖然導致了網民上街示威,國際形象受損,
但也正造就一個檢討現行法例和討論警方執法程序的機會。
陳冠希承諾退出娛樂圈,有人說他留在娛樂圈也不會有發展,也有人說他生在大富之家,不工作也沒關係,
但最少他願意為自己所犯的錯承擔責任,比起笑笑口說兩句無關痛癢的話就當沒事發生過好多了。
也許當女藝人的只是娛樂公司的扯線木偶,公司要你說什麼做什麼也只可以照辦,如果真是這樣,
這娛樂公司負責記者招待會的「專業」公關也真的太失敗了。
陳冠希說他是一個失敗的偶像,但此事可以讓青少年學到一個教訓,青少年可以學到什麼教訓?
1.不要濫交
2.不要拍攝赤身露體的照片,照片流出後的傷害一定比拍攝時的樂趣大的多
3.妥善保存電腦內資料
4.不要上載,發放色情資訊
5.支持為反對不公義而上街示威
6.不要太虛偽,無論是人或是公司
7.勇於承認錯誤,不要逃避,不要裝傻份天真
[color=Red]死未, 竟然有7點!![/color]
無神論狂徒 2008-2-29 23:51
不要穿臍環
不要同時在自己屋企仆嘢及影相
不要玩性玩具
不要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