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皇爺 2008-3-27 11:52
法庭唔係街市 不可討價還價
何來被下令繼續執行社服令
(星島) 03月 27日 星期四 11:11AM
因為違反社會服務令而被法庭通緝的保育人士何來,被下令要在原定時間內完成社會服務令。何來今早去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她因為參與保衛天星碼頭行動時,割毀一塊帆布,被判要於今年5月底前,完成120小時社會服令。但至今她只是做了不足24小時,何來在庭上表示,因為居於大嶼山,沒有錢乘船往港島,要求法庭容許她在大嶼山工作。但法官指,社會服務令等同監禁,不可以討價還價,下令何來若未能於限期內完成社會服令,否則考慮將她判監。
KMY89 2008-3-27 12:06
[color=Purple]法治精神。:verygood:[/color]
COO 2008-3-27 12:11
[quote]原帖由 [i]八皇爺[/i] 於 2008-3-27 11:52 發表
何來被下令繼續執行社服令
(星島) 03月 27日 星期四 11:11AM
因為違反社會服務令而被法庭通緝的保育人士何來,被下令要在原定時間內完成社會服務令。何來今早去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她因為參與保衛天星碼頭行 ... [/quote]
法律不外乎人情。判佢社會服務令目的都係對佢好,等佢對社會、社區學習盡責。硬要一個窮鬼花費做社會服務,衹會令佢更覺社會存在不公平,缺乏公義和人情。 唔通呢 d 就係個官想要既結果?
況且,大嶼山冇社區可以服務咩?何必刁難人呢?
八皇爺 2008-3-27 12:57
成年人必須要對自已所做的一切負責。
犯法的人都抱著一種心態,法律不外乎人情,幻想網開一面,放佢一條生路,就算法官判決之後都還有機會上訴,這對於大部份遵守法律的人是否公平。
peninsula 2008-3-28 00:27
[quote]原帖由 [i]八皇爺[/i] 於 2008-3-27 11:52 發表
何來被下令繼續執行社服令 . [/quote]
Should have considered all the consequences first!:dizzy:
ericwong4362 2008-3-28 12:36
距唔大声疾呼,又何来新闻抄作呢?呢D系将来叁选既本钱…都系穷人变成尊贵议员既最佳方法!
ali 2008-3-28 21:02
簡直係賤人:butwiggle:、衰女人:bird:、臭女人:shit:、社會寄生虫:shit::shit:!
後生o吾做工食綜援:shit:,佢條女重讀國際學校:moon:。
呢條x家剷遲早仆街生愛滋死!:shit::shit::bird::bird:
ericwong4362 2008-3-30 19:21
[quote]原帖由 [i]ali[/i] 於 2008-3-28 21:02 發表
簡直係賤人:butwiggle:、衰女人:bird:、臭女人:shit:、社會寄生虫:shit::shit:!
後生o吾做工食綜援:shit:,佢條女重讀國際學校:moon:。
呢條x家剷遲早仆街生愛滋死!:shit::shit::bird::bird: [/quote]
师兄…会唔会激左D?;P;P;P
CAB 2008-3-30 20:59
選立法會時又唔見佢冇錢坐船?賤格公民一名,一於將佢收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