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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皇爺 2008-4-27 15:00

為澳門警方鼓掌

澳門漢網上談搶火炬被捕
(明報) 04月 27日 星期日 05:05AM

【明報專訊】澳門    一名男子昨日凌晨懷疑在網上發表「如何搶聖火火炬」言論,昨中午被司警人員在中區住所拘捕,被捕男子承認只是惡作劇、開玩笑,但警方認為是「公然教唆」犯罪,他明日會被轉送檢察院審理。

警信惡作劇 指「公然教唆」送檢察院

被捕男子姓鄭,28歲,酒店員工,他昨日中午在中區住所內被司警人員拘捕,可能是澳門奧運    聖火傳送活動開始前首個被警方拘捕的人。據司警表示,涉案男子在昨日凌晨在互聯網上一個討論區平台發帖,發表有關「如何搶聖火火炬」言論,司警根據IP位址,證實帖子來自中區某單位網絡用戶,昨日中午在單位內拘捕該名姓鄭男子。有人被帶返司警局調查後承認發出有關言論,但聲稱只是開玩笑。司警調查後也認為這只是一宗惡作劇,但認為由於嫌疑人的行為已構成「公然教唆犯罪」,警方會按照程序立案調查,案件並於明日轉送檢察院審理。

較早前澳門亦發生多次在互聯網上發表帶有恐嚇或教唆犯罪的言論。在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期間,在開幕式及閉幕式舉行前,先後有人在網上發表「詐彈」恐嚇,警方至今未拘捕發出兩次恐嚇言論的「原兇」。

KMY89 2008-4-27 15:13

[quote]原帖由 [i]八皇爺[/i] 於 2008-4-27 15:00 發表
澳門漢網上談搶火炬被捕
(明報) 04月 27日 星期日 05:05AM

【明報專訊】澳門    一名男子昨日凌晨懷疑在網上發表「如何搶聖火火炬」言論,昨中午被司警人員在中區住所拘捕,被捕男子承認只是惡作劇、開玩笑, ... [/quote]

[color=Purple]胡佳3年半 ... [/color] :'(

八皇爺 2008-4-27 16:51

[size=6]有因必果,有果必因,不想被警察拘留就別發表這類言論![/size]

ericwong4362 2008-4-28 03:01

[quote]原帖由 [i]八皇爺[/i] 於 2008-4-27 16:51 發表
有因必果,有果必因,不想被警察拘留就別發表這類言論! [/quote]
文字狱?澳门班人都唔知丑,啊爷都唔管啦!

20thcb 2008-4-28 06:07

胡佳案差好遠啊...呢單等於森美小儀單"最想非禮女藝員"


2005年
2月15日上午,胡佳等数十名中ヱO钓人士以及一些北京市民前往日本驻北京大使馆前示威,以抗议日本政府宣布将在钓岛上修建禷臐C

FXO 2008-4-28 09:48

講下都有罪 :saujai:  

0岩0岩俾中央訓令完.  突首何重唔趁機大跳忠字舞咩 :applause:

20thcb 2008-4-28 10:24

月 28日 星期三 02:30 更新

【明報專訊】美國一名15歲中學生上美術課時繪了多幅反戰畫,其中一幅以鉛筆和墨水筆繪的畫,把美國總統布殊(相關新聞 - 網站)繪成是發射導彈的魔鬼,並附有「停止反恐戰」的說明,男童後被美國特工問話,男童親友指摘政府實行類似小說《1984》的白色恐怖。

該中學生的另一幅畫,是描繪一名穿著中東人服飾的男子一手拿笓K-47步槍,一手拿荓黎W布殊的超大頭顱的桿子。據男童家的朋友克雷文斯稱,男童解釋把布殊的頭顱放大,是要將之作為肖像,圖片的說明要求結束伊拉克戰爭。他還畫了一幅呼籲支持綠黨總統候選人納德的圖畫。

男童就讀於華盛頓州的托普羅瑟中學,他的美術老師覺得男童的畫作令人不安,遂將之交給校方,由校方報警,警方再轉召特工,對男童加以盤問,他們最終沒有起訴男童,然而教育局卻懲罰了男童,但沒有透露是什麼懲罰,校長只說他不用停學。

學校負責人稱﹕「每當學校發生值得關注的事情,我們都會通知警方。從我們的角度而言,今次事件有需要報警處理,這不是言論自由的問題,而是描畫暴力的問題。」當特工盤查男童時,他的一名家長也在場。

似《1984》白色恐怖

男童家的朋友克雷文斯說﹕「如果這名15歲男孩也被視為威脅總統,那麼我們是活於(小說)《1984》描述的生活。」但警方堅稱這不是言論自由的問題,他們只是關注對暴力的描繪。

此外,紐約州參議員希拉里指摘布殊政策的「頑固和傲慢」危害中東穩定。她稱布殊政府拒絕承認是他們犯錯,危害了美兵、伊拉克人和中東的穩定。

美聯社/法新社/明報資料室



除非你逃離地球.

saltiwet 2008-4-28 12:31

太自由就是冇自由. 在 internet 上的自由唔應該影響現實生活的安全, 所以那些internet 炸彈, 詐彈, 搶聖火, 害人的事應該受懲罰.

kenny01 2008-4-28 12:55

判左刑先講啦....

公道自在人心......

ngtungsee 2008-4-28 13:12

[quote]原帖由 [i]FXO[/i] 於 2008-4-28 09:48 發表
講下都有罪 :saujai:  
[/quote]

係香港,係的士站同個埋站的士司機講:呢度唔畀埋站,走啦,唔係就......
或者同個小販講:呢度唔畀擺檔,想係度擺就要....唔係就....
咁唔知會唔會講下都有罪呢:wondering::wondering:;P;P

Rubber 2008-4-28 13:46

[quote]原帖由 [i]ngtungsee[/i] 於 2008-4-28 13:12 發表


係香港,係的士站同個埋站的士司機講:呢度唔畀埋站,走啦,唔係就......
或者同個小販講:呢度唔畀擺檔,想係度擺就要....唔係就....
咁唔知會唔會講下都有罪呢:wondering::wondering:;P;P [/quote]

你唔會唔識分乜係表達意見, 乜係做謠誹謗, 乜係刑事恐嚇呀..
:wondering: :wondering:

[[i] 本帖最後由 Rubber 於 2008-4-28 13:47 編輯 [/i]]

ngtungsee 2008-4-28 14:03

[quote]原帖由 [i]Rubber[/i] 於 2008-4-28 13:46 發表


你唔會唔識分乜係表達意見, 乜係做謠誹謗, 乜係刑事恐嚇呀..
:wondering: :wondering: [/quote]

教人搶聖火火炬唔知係表達意見定係教唆他人犯法呢?
咁不如你又在網上發表「如何搶聖火火種」言論啦.

kenny01 2008-4-28 14:40

[quote]原帖由 [i]ngtungsee[/i] 於 2008-4-28 14:03 發表


教人搶聖火火炬唔知係表達意見定係教唆他人犯法呢?
咁不如你又在網上發表「如何搶聖火火種」言論啦. [/quote]


你個舉例係..
"係的士站同個埋站的士司機講:呢度唔畀埋站,走啦,唔係就......
或者同個小販講:呢度唔畀擺檔,想係度擺就要....唔係就...."喎

ivan99 2008-4-28 14:43

[quote]原帖由 [i]ngtungsee[/i] 於 2008-4-28 14:03 發表


教人搶聖火火炬唔知係表達意見定係教唆他人犯法呢?
咁不如你又在網上發表「如何搶聖火火種」言論啦. [/quote]
嗰D司徒華之流老而不,最叻教唆他人犯法,美其名叫公民抗命,:bird:

kenny01 2008-4-28 15:01

又係人身攻擊呢套.....

Rubber 2008-4-28 15:45

[quote]原帖由 [i]ngtungsee[/i] 於 2008-4-28 14:03 發表


教人搶聖火火炬唔知係表達意見定係教唆他人犯法呢?
咁不如你又在網上發表「如何搶聖火火種」言論啦. [/quote]


咁你貼佢原文出嚟大家評吓囉..
唔使一下就扯去話的士佬個樣..

ericwong4362 2008-4-29 04:51

[quote]原帖由 [i]Rubber[/i] 於 2008-4-28 15:45 發表



咁你貼佢原文出嚟大家評吓囉..
唔使一下就扯去話的士佬個樣.. [/quote]
教人自杀算唔算犯法?呢D网站好多禾…

FXO 2008-4-29 05:50

[quote]原帖由 [i]ngtungsee[/i] 於 2008-4-28 13:12 發表


係香港,係的士站同個埋站的士司機講:呢度唔畀埋站,走啦,唔係就......
或者同個小販講:呢度唔畀擺檔,想係度擺就要....唔係就....
咁唔知會唔會講下都有罪呢:wondering::wondering:;P;P [/quote]

慳的啦, 舉呢的例, 可知你係乜料. :lol

Rubber 2008-4-29 10:32

[quote]原帖由 [i]ericwong4362[/i] 於 2008-4-29 04:51 發表

教人自杀算唔算犯法?呢D网站好多禾… [/quote]

其實都好反智.. 正常人係識判斷嘅.

講到嚴謹的話..  無間道, 人肉义燒包,盜海豪情 算唔算教人/引人犯罪 ?
咁係唔係好似塔利斑連音樂都唔準聽先最好 ?

對于的違犯道德嘅言論, 我覺得最多祇能判社會服務令.. 無可能監禁佢..

ericwong4362 2008-4-29 15:57

[quote]原帖由 [i]Rubber[/i] 於 2008-4-29 10:32 發表


其實都好反智.. 正常人係識判斷嘅.

講到嚴謹的話..  無間道, 人肉义燒包,盜海豪情 算唔算教人/引人犯罪 ?
咁係唔係好似塔利斑連音樂都唔準聽先最好 ?

對于的違犯道德嘅言論, 我覺得 ... [/quote]
我认为每个成年人都应该有认知能力,人地讲你就信,仲要去实际行动?甘就真系....:saujai:

kcpw0n 2008-4-29 16:24

[quote]原帖由 [i]ericwong4362[/i] 於 2008-4-29 15:57 發表

我认为每个成年人都应该有认知能力,人地讲你就信,仲要去实际行动?甘就真系....:saujai: [/quote]

道理係咁講但現實和法律就有不同認知取向,在美加等地如主人家宴客有酒類供應,當客人宴會後有交通意外就可控告主人供應酒精飲品令他發生意外,其實駕駛人是成人,知道酒後駕車犯法,但他可將罪過推諉他人,這就是所謂民主社會對認知能力卸責和偽善.

ericwong4362 2008-4-29 16:30

[quote]原帖由 [i]kcpw0n[/i] 於 2008-4-29 16:24 發表


道理係咁講但現實和法律就有不同認知取向,在美加等地如主人家宴客有酒類供應,當客人宴會後有交通意外就可控告主人供應酒精飲品令他發生意外,其實駕駛人是成人,知道酒後駕車犯法,但他可將罪過推諉他人,這就是所 ... [/quote]
呢D道理及法律简直不知所谓!有时D鬼佬都几自以为是,好似食烟生癌甘,无人叫你食,你自已罗黎衰就告烟草商告到甩裤!真系有问题!

kenny01 2008-4-29 22:33

當年法律個爭議點係....煙草商有冇隱瞞...吸煙有害呢樣野

ericwong4362 2008-4-30 02:25

[quote]原帖由 [i]kenny01[/i] 於 2008-4-29 22:33 發表
當年法律個爭議點係....煙草商有冇隱瞞...吸煙有害呢樣野 [/quote]
用依家既裁决黎睇当然就系烟草商既错,但系我就觉得距地都几无奈…政府其实都要付好大责任!

20thcb 2008-4-30 07:59

[quote]原帖由 [i]ericwong4362[/i] 於 2008-4-29 04:51 發表

教人自杀算唔算犯法?呢D网站好多禾… [/quote]
當年本完全自殺手冊 咪禁左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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