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大漢奸 2008-5-2 14:03
黃毓民籲罷買壹傳媒刊物
黃毓民籲罷買壹傳媒刊物
02/05/2008
社 民 連 主 席 黃 毓 民 昨 日 以 嘉 賓 主 持 身 份 , 出 席 東 方 報 業 集 團 24 小 時 免 費 網 上 電 視 《 ontv 》 評 論 節 目 《 就 係 敢 講 》 , 狠 批 壹 傳 媒 旗 下 刊 物 《 壹 本 便 利 》 ( 現 改 名 《 Face Magazine 》 ) , 拍 攝 未 成 年 女 藝 人 李 蘊 濕 身 照 , 可 能 引 發 兒 童 性 侵 犯 案 件 , 事 態 嚴 重 , 呼 籲 市 民 以 罷 買 行 動 , 向 壹 傳 媒 施 壓 。 黃 毓 民 又 對 法 院 在 李 蘊 案 中 放 生 壹 傳 媒 , 表 示 失 望 同 遺 憾 。
黃 毓 民 指 出 , 他 一 次 在 某 中 學 發 表 演 講 時 , 將 《 壹 本 便 利 》 稱 為 「 一 本 大 便 」 , 後 來 該 雜 誌 改 了 名 , 但 仍 是 換 湯 不 換 藥 。 他 批 評 , 李 蘊 被 誘 發 拍 下 濕 身 照 時 , 她 才 十 三 、 四 歲 , 如 此 做 法 會 引 起 孌 童 癖 的 想 像 , 可 能 引 發 兒 童 性 侵 犯 案 , 事 態 嚴 重 , 「 不 過 去 到 法 院 , 被 人 放 生 , 令 我 非 常 失 望 同 遺 憾 ! 」
黃 毓 民 點 名 批 評 壹 傳 媒 主 席 黎 智 英 , 上 樑 不 正 下 樑 歪 , 整 個 集 團 已 經 失 去 傳 媒 道 德 。 「 報 業 集 團 黎 智 英 所 作 所 為 , 成 個 集 團 作 風 思 想 , 都 受 佢 影 響 。 」
高 院 推 翻 上 訴 放 生 壹 傳 媒
黃 毓 民 建 議 , 對 於 壹 傳 媒 的 劣 行 , 必 須 通 過 道 德 力 量 , 再 加 上 社 會 力 量 抵 制 。 「 提 高 罰 款 只 是 多 交 點 錢 而 已 , 好 似 將 陳 冠 希 床 照 出 版 特 刊 , 呢 邊 義 正 詞 嚴 , 裝 出 道 德 樣 子 , 邊 就 出 『 床 照 全 紀 錄 』 , 淫 賤 無 倫 ! 」 立 法 會 議 員 、 婦 女 團 體 、 保 護 兒 童 組 織 、 學 校 及 家 長 , 應 站 出 來 抵 制 壹 傳 媒 , 包 括 罷 買 旗 下 報 刊 , 否 則 難 起 阻 嚇 作 用 。
二 ○ ○ 六 年 六 月 廿 一 日 出 版 的 《 壹 本 便 利 》 , 封 面 刊 登 當 時 年 僅 十 四 歲 的 李 蘊 性 感 濕 身 照 , 被 控 發 布 兒 童 色 情 物 品 罪 , 但 法 院 去 年 四 月 判 罪 名 不 成 立 ; 律 政 司 提 出 上 訴 , 高 院 法 官 本 周 二 以 刊 登 照 片 不 屬 色 情 為 由 , 推 翻 律 政 司 的 上 訴 申 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