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奸剋星 2008-5-5 20:25
中巴建交費案最新發展
1.台北地檢署查到重要人物名單資料︰
名單中包括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外交部長黃志芳、亞太司李傳通、一名王姓人士,以及一名政府高層等10人,資料中指明黃志芳受賄的金額是100萬美元,李傳通是40萬美元
2.行政院邱副院長退出民進黨,並以後退出政壇。
3.外交部指事件無人得利
4.媒體指出︰外交部次長簽名都可以動錢.
如果咁,個個都係大傻瓜喇,沒有錢袋而影響自己名聲既事都做,同程介南有咩分別?
呢件事竟然發生於520之前冇幾多日子,落去解決唔到問題.事件不了了之,最為可能,因為事關外交,馬政府沒有可能追到太盡,否則對自己都係不利.睇下之後邊個唔好彩被起訴喇.
有版友估我會為事件辯護,事件擺明有人穿櫃桶底,沒有辯護可能,而且會影衰國格.呢一點,人人有責.
理魯竇 2008-5-5 21:23
做外交部做到咁真係悲哀,
我都只能寄予同情,
雖然話只處理廿零個國家,
但班友開完戶又銷戶,
銷完戶又再開,
跟住就攤大手板,
當正你係提款機,
弱國無外交呢句話真係無講錯。
[[i] 本帖最後由 理魯竇 於 2008-5-5 21:33 編輯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