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gyn 2011-6-12 11:11
唱红歌必须遵循四不原则
[table][tr][td]唱红歌必须遵循四不原则
不心怀鬼胎
心怀鬼胎唱红歌者,在两方面心怀鬼胎。一是选择性唱红歌,国际歌这种类型的红歌,他们是从来不唱的;第二可用一句民谣来概括:红歌唱得震天响,子女欧美上学堂。
不为毛万岁招魂
地球人都知道: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人民的共和国,必须坚决、彻底地消灭红太阳、大救星等无耻谎言,早请示、晚汇报、忠字舞、三忠于、四无限等等现代封建主义的糟粕已经被中国人民永远地扫进的历史的垃圾堆了,一切招魂行为都是徒劳的。
不动用公款
有一个帖子说的好:腐败新模式,公款唱红歌,公款红色旅游。按照此模式,爱京剧而又大权在握者,就可以打着弘扬国粹的幌子,用公款唱京剧,公款京剧旅游。我们看到,重庆农妇吴远碧,因无钱看病,用半斤重的菜刀,剖开自己的肚子,自己给自己动手术而丧命。当千千万万的工人、农民上不起学、看不起病,唱红歌却肆意挥霍着大把的人民币。
不冲击国家机关
在一些地方,唱红歌严重冲击扰乱了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上班时间,办公室成了练歌房、演舞厅,并且长期如此。更有甚者,上班时间,怀揣公款,到千里之外去红歌旅游,工资奖金一分钱不少,还有出差补助可拿。2011年3月份,媒体曾经广泛报道了,重庆组织三千多人于上班时间登录长城同唱红歌。[/td][/tr][/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