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z76617 2007-1-17 00:58
您认为我说得有道理吗?
<圣经>路加福音第29节中写道:" 有人打你这边的脸,连那边的脸也由他打"
我认为这句话导人不正确,为什么呢?因为打人者已是不对了,若再连那边的脸也由他打,则是使打人者更加地不对了。孟子说过:"教人以善谓之忠",只有阻止打人者的行为才是使之善而忠爱之,同时也是爱护自己的表现,因为人只有会保护.爱护自己才会爱护别人.何况古人有"从其过者加其罪"之说呢?我们怎么能使一个人更加地不对而加重其罪过呢?所以,圣经中的这句话是一种过于的仁慈,是一种溺爱行为.是不正确的引导.
至于该节在的"有人夺你的外衣,连里衣也由他拿去",也是不正确的导引,我们可以想办法使人人均贫富以制止强夺行为的发生,但不能使别人夺而不正的行为得到支持.
读<圣经>的朋友应该对书中正确的东西坚决支持,不正确的东西坚决摒弃,这也是真正地在践行"道"(道义,道理),也是对耶稣的“不从其过不加其罪”而应有的一种忠爱。
您认为我说得有道理吗?朋友。
kenny01 2007-1-17 09:14
我既意見是......硬讀聖經....
就不如讀伊索寓言.....
血魔 2007-1-23 00:07
我想你是國內的朋友吧
我認同你的說法......
雖然我知有會有很多人說你理解錯了
但我也覺這段經文真的解釋得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