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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CY 強政第一波,預告

CY 強政第一波,預告

CY 出口術:[2013「私家醫院雙非0配額」及「雙非子女沒居港權」]

這都沒不是重點。是八個月的知會期,使胎兒不用在打掉的安排(第二胎的雙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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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係奇怪到不得了 ...

有居港權係基本法予在港出生嬰兒既權利

憑什麼說不能保證?

法大?或特首大?

真係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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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足時間佢哋,等班人睇著時間嚟仆嘢。唔好仆過籠。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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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無神論狂徒 於 2012-4-17 09:06 發表
比足時間佢哋,等班人睇著時間嚟仆嘢。唔好仆過籠。好事。
呢D阿爺有分數

等終審換晒人,點搞都得

使乜釋法?

睇下馬官仆到出門口跪迎CY

只差未叫 吾皇萬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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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愚昧的問一句,“雙非”到底是指所有的國籍還是只是中國內地?
如果只是針對內地,那豈不是帶有歧視成份?
到時候會否有人到平機會投訴政府,又有打官司?
過去的心火般灼熱,今天已變了冰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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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 有口技!
顯得煲呔on on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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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周五一次郎 於 2012-4-17 13:28 發表
小弟愚昧的問一句,“雙非”到底是指所有的國籍還是只是中國內地?
如果只是針對內地,那豈不是帶有歧視成份?
到時候會否有人到平機會投訴政府,又有打官司?
周五一次哥
真係好耐冇見,今日係星期二咋喎!


你提出咗我想問的問題,現時只有等答覆。
我一直堅持在港出生的嬰兒應跟隨其生母國籍,「落地生根法」應速速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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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MY89 於 2012-4-17 09:01 發表
真係奇怪到不得了 ...

有居港權係基本法予在港出生嬰兒既權利

憑什麼說不能保證?

法大?或特首大?

真係廢話   
係咪要睇哂佢講嘅內容先好質疑?
全文晌今日明報 :
引用:
梁振英表示,有決心亦有辦法解決雙非孕婦問題,釋法是其中一個途徑,但亦有其他法律方法,法律問題可繼續與專家研究。

梁不贊成10年後釋法

據接近梁振英的消息人士透露,在雙非問題上,梁不贊成就2001年的莊豐源案終院裁決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推翻終院給予內地孕婦在港產子居港權的裁決,因這裁決已生效逾10年,成為了香港法律的一部分,不宜突然釋法推翻,否則會衝擊香港的法治。

據了解,梁振英諮詢了多名法律專家,認為較合適的做法是由港府修訂法例,停止向雙非孕婦在港誕下子女發出永久居民身分文件,這樣必然會引發訴訟,等官司上訴至終審法院,政府便可以邀請終院重新檢視內地居民在港出生子女是否享有居港權,過程需要一至兩年,其間要靠收緊孕婦入境安排、限制醫院預約配額等行政措施阻遏,若終院最終作出容許雙非嬰有居港權的決定,政府才考慮是否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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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周五一次郎 於 2012-4-17 13:28 發表
小弟愚昧的問一句,“雙非”到底是指所有的國籍還是只是中國內地?
如果只是針對內地,那豈不是帶有歧視成份?
到時候會否有人到平機會投訴政府,又有打官司?
以我理解 " 雙非" 只係指大陸人
而 " 歧視" 就冇大陸人份 - 有人會話你歧視賓賓、阿星哥....
但唔會有人話你 歧視大陸人
比如有歐美人士晌香港打工或居住
佢哋晌香港生下一件當然跟父母國籍﹐但同時擁有居港權 - 從來冇聽過港燦話個鬼婆係雙非
又比如有對泰國或者印尼夫婦嚟香港旅遊突然生下一件﹐亦唔會被指為雙非

港燦人人可以辦個回鄉證返大陸 ( 除咗某 d 搞屎棍 )
而大陸人就唔可以人人都辦個通行證隨時入香港
又比如你娶個越南妹或者泰妹做老婆﹐可以即刻嚟香港辦身份證 ( 你娶個鬼妹更不在話下)
而娶個大陸妹就唔可以立刻嚟香港﹐要等大陸公安批 - 醜人梗係俾人哋做好 d
其他好多例子如大陸醫生資格不受承認﹐歐美醫生就冇問題﹐補少少手續就掂
呢種情況港燦唔認為係歧視﹐認為係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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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li 於 2012-4-17 18:09 發表

周五一次哥
真係好耐冇見,今日係星期二咋喎!

你提出咗我想問的問題,現時只有等答覆。
我一直堅持在港出生的嬰兒應跟隨其生母國籍,「落地生根法」應速速廢除。
問題家下唔係國籍問題而係居港權問題
香港居民本身唔係一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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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他上任後,必用prom牌照洗街邊「法輪灘」!這種行政手段只會讓電訊多了營運成本,而其他商店就少了推廣(banner )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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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飛毛腿 於 2012-4-17 18:46 發表


係咪要睇哂佢講嘅內容先好質疑?
全文晌今日明報 :
QUOTED


星島日報 – 2012年4月17日星期二下午4:38



相關內容



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上任後一定會做事,希望內地孕婦明白,明年在本港出生的雙非嬰兒很可能沒有居留權,但他拒絕透露具體的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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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MY89 於 2012-4-19 00:13 發表


QUOTED


星島日報 – 2012年4月17日星期二下午4:38


星島唔知佢有咩把握啫
但明報有講吖嘛
法律係人定嘅唔係上帝定
係香港咁死能自己定法律卻無權解釋自己法律嘅原意 :

據了解,梁振英諮詢了多名法律專家,認為較合適的做法是由港府修訂法例,停止向雙非孕婦在港誕下子女發出永久居民身分文件,這樣必然會引發訴訟,等官司上訴至終審法院,政府便可以邀請終院重新檢視內地居民在港出生子女是否享有居港權,過程需要一至兩年,其間要靠收緊孕婦入境安排、限制醫院預約配額等行政措施阻遏,若終院最終作出容許雙非嬰有居港權的決定,政府才考慮是否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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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朝想對雙非隻眼開眼敝,愛理不理,扮努力解決。實係想解決人口老化問題。如果振英決心清摷雙非,佢下一著要解決人口老化問題。希望佢唔好解決一個而月唔解另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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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飛毛腿 於 2012-4-17 19:07 發表


以我理解 " 雙非" 只係指大陸人
而 " 歧視" 就冇大陸人份 - 有人會話你歧視賓賓、阿星哥....
但唔會有人話你 歧視大陸人
比如有歐美人士晌香港打工或居住
佢哋晌香港生下一件當然跟父母國籍﹐但同時擁 ...
下面這則報導解答了我的疑慮:
今天蘋果日報的其中一篇報導。

特稿
外籍雙非不受影響2012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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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非內地孕婦明年不能來港產子,夫婦二人均為外籍人士的「雙非」孕婦,又會否受影響?食物及衞生局長周一嶽去年 6月回應有關今年的雙非孕婦配額時,曾表明在港居住的外籍孕婦不會受配額限制;入境事務主任協會副主席倪錫水接受本報查詢時,也指配額針對內地孕婦,外籍孕婦可繼續來港分娩。

非中國公民所生無居港權
倪錫水說,根據入境處現行做法,外籍行政人員持工作簽證入境,便可以香港居民身份,使用本港的醫療服務,包括分娩服務;外國孕婦入境時,入境處職員會循例查詢她們來港的目的,方便作記錄,但不會特別要求有關孕婦出示文件證明。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湯家驊表示,按《基本法》夫婦均非中國公民的外籍人士,在港出生的嬰兒不獲居港權,與內地夫婦所生的孩子不同,故政府的配額問題只針對內地夫婦,外籍夫婦並不受影響。
獲不少外籍人士青睞的山頂明德國際醫院則指,該院一向將外籍夫婦和內地夫婦分開處理,兩者各佔總分娩額的 5%,相信明年即使內地孕婦配額為零,也不會影響外籍孕婦的服務。《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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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心火般灼熱,今天已變了冰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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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只是講來講去,寫來寫去;一日未行動,全部都是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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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飛毛腿 於 2012-4-19 12:34 發表


星島唔知佢有咩把握啫
但明報有講吖嘛
法律係人定嘅唔係上帝定
係香港咁死能自己定法律卻無權解釋自己法律嘅原意 :

據了解,梁振英諮詢了多名法律專家,認為較合適的做法是由港府 ...

當時不是唔知,而係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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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7# 的帖子

CY已經表明上任有行動
(應該是直接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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