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關係法通過廿八周年
簡單背景
1978年12月,美國宣佈自1979年1月1日起,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外交關係,同日與中華民國斷交。另外,五十年代簽訂的防衛條約,亦因為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在得到中共當局同意後,美國按合約條款,於1980年終止共同防衛條約。同時,撤出駐台及台海美軍,結束在台情報機構.互相關閉大使館.
由於美國、台北仍有利益關係,加上要維持經貿、人民往來,1980年美國以國內立法形式通過「台灣關係法」。主要維持台北以另一方式,保留有關地位、往來細節︰
1.美國在台灣設立美國在台協會,總部在哥倫比亞註冊,台北為分部,派美國總統認可的前外交官或代表出任。台灣亦在華府設代表處.以便聯絡、辦理簽證等事宜。
2.美國眼中,台灣與其他國家政府同樣,在美國有法定地位,可以在官司上告人或被告。駐美代表可擁有領事的外交權力。
其後,美台雙方,因為這法,訂立了維持航空、通訊、賣武器等相關協定。
在中共當局,自美方立台灣關係法,直至現在,日叫夜叫,駐美大使往往向美方施加壓力,要美方廢除或修改。在中共眼中,這法律是美方違反建交公報及上海公報,攪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
廿八年以來
廿八年以來,以至廿九年以來,由於中共與美國建交。導致海峽兩岸有明顯的變化。包括︰
1.中共進一步以正統政權自局,放棄對台革命式思維,放棄解放台灣字眼,改用統一大業,一國兩制。
2.放棄對金門、馬祖外島發炮,但仍未正式放棄對台用武。
3.中共近年實行以牙還牙,在大陸本土通過「反分裂國家法」﹐針對台灣。
4.中共全面改革開放,長遠地以錢去吸取外交成果,進一步壓著台北。同時,增進國力及人民荷包。
5.台灣亦實行解嚴、普選、政黨輪轉.
6.利用軍事、外交手段,企圖達到不戰而勝,達到美國無力介入的目的。
個人認為,某程度上,兩岸主要在於美國。沒有美國承認中共,中共未必敢改革開放。大陸未必有今日。台灣,亦未必有今日。
而台灣關係法回頭再望,五十年代美台簽訂的防衛條約,令到蔣中正難以反攻大陸。同樣,台灣關係法,給予台北在美國法定地位,中共想統一台灣,亦同樣困難。同時,令台灣不得不放棄在外用中華民國,逼令台灣百姓思向台獨。
展望
就是能夠重提兩岸對等,共同在國際上生存。猶如兩德、兩韓。減低台獨的可能性。
相關搜索目錄: 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