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地鐵撤廣告 立法會欠包容
【明報專訊】兩鐵合併計劃從公布至今已超過1年,立法會仍未通過有關法例,雖說政府的解釋和交代做得不夠是主要原因,但議員過分關注微枝末節,也是造成拖延的原因。
地下鐵路公司最近發表一輯廣告,以民意普遍支持合併為主題,宣傳合併可即時帶來減價的好處,誰知這輯廣告觸怒了一批議員,昨日早上在議事堂公然怪責地鐵,罪名是向議會施壓,地鐵下午便宣布撤回廣告。真想不到平日以捍衛民主原則自居的立法會,竟然容不下一則政治廣告。
在民主社會,當具爭議的法案即將通過,贊成和反對的人都會發表意見,試圖影響法案的發展方向;有利益牽涉的機構也有發言權,發言的方式很多,包括寫信給報章、打電話上電台、遊行抗議、約晤官員議員,以及刊登廣告,只要內容沒有失實誤導或惡意中傷,便應該受到尊重,不論是高官或議員,都不應該以發言者向建制施壓為理由加以限制,這是民主社會從政者應有的基本氣量和包容。
地鐵的廣告內容有客觀的民意調查支持,沒有任何失實或誤導成分,僅因為有幾個議員不滿意,地鐵為免影響法案通過,便主動撤回廣告,這種妥協顯示,議會確實擁有令人畏懼的權力,地鐵亦缺乏據理力爭的勇氣。
一直以來,公眾輿論在兩鐵合併問題上都是較支持立法會的,因為相信立法會對合併建議提出種種質疑與要求,例如即時減價、合併後兩年不得加價、收窄不同路線加幅差距及承諾興建沙中線等,都是希望為市民爭取更有利的條件,法案遲遲沒有進展,主要是政府未能及時作出合理的回應。
經過抽廣告事件,公眾開始看到事情的另一面,原來蠻不講理的,不單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的決策官員,立法會議員也有份。公眾無法早日享受合併帶來的減價實惠,政府和議會都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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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垃圾局民選議員真不撚知所謂。
[ 本帖最後由 ivan99 於 2007-4-17 08:5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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