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 報 綜 合 報 道 】 一 名 移 民 澳 洲 墨 爾 本 的 香 港 女 醫 生 李 黃 有 鳳 ( 譯 音 ) , 在 當 地 執 業 期 間 涉 嫌 未 為 妓 女 作 婦 科 檢 查 , 濫 發 近 一 千 張 醫 生 證 明 , 證 明 妓 女 身 體 健 康 , 嚴 重 偏 離 執 業 守 則 , 日 前 被 維 多 利 亞 省 醫 務 委 員 會 判 罰 停 牌 三 年 。
與 妓 女 素 未 謀 面
五 十 六 歲 的 李 黃 有 鳳 , 在 二 ○ ○ 三 年 十 月 至 今 年 二 月 期 間 , 向 四 百 七 十 五 名 墨 爾 本 性 從 業 員 , 發 出 九 百 八 十 五 張 醫 生 證 明 , 每 張 收 取 三 十 元 澳 幣 ( 約 二 百 零 八 港 元 ) 的 費 用 , 期 間 未 有 為 求 診 的 妓 女 進 行 血 液 、 尿 液 等 檢 查 , 便 確 認 妓 女 未 有 患 上 任 何 性 病 。 其 中 四 成 濫 發 的 健 康 證 明 個 案 , 李 與 求 診 妓 女 更 是 素 未 謀 面 便 簽 發 證 明 , 沒 有 任 何 醫 療 紀 錄 。
負 責 審 理 李 婦 失 職 事 件 的 維 省 醫 務 委 員 會 代 表 Kevin Armstrong 表 示 , 李 婦 的 操 守 嚴 重 危 害 性 從 業 員 及 嫖 客 的 健 康 , 同 時 損 害 醫 生 聲 譽 , 加 上 有 牟 利 成 分 , 屬 嚴 重 偏 離 執 業 守 則 , 判 李 婦 停 牌 三 年 , 直 至 二 ○ 一 ○ 年 三 月 , 才 可 以 重 新 申 請 執 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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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winterstar 於 2007-10-20 05:1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