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從稅務學剖析曾蔭權的謬誤思維基礎
「維基解密」最新公開多份美國駐港總領事館 05年開始撰寫的電文,其中曾蔭權 05年 10月與當時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共晉午餐時,稱同意 07及 08年落實雙普選,卻同時指香港實現民主基礎不穩定,因香港稅基太窄,「最懼怕大多數無納稅人士會主宰少數納稅人(representation without taxation)」,揚言此情況下推行普選「有很大麻煩(huge problems)」。 這就揭露了曾蔭權的謬誤思維基礎.
曾蔭權的謬誤在於他只知付薪俸稅的市民是納稅人! 其實, 全港人人都有納稅而且每天都有納! 薪俸稅, 利得稅是直接稅; 而 “納間接稅的也是百份百納稅人”! 若印花稅/博彩稅不是稅, 那是什麼? 是黑社會抽的保護費嗎? 所以, 買一張六合彩的市民也是納博彩稅的堂堂正正稅民.
納間接稅的還有煙稅的煙民. 小學生乘的士上學付的士費, 其實的士費的成份包括了汽油稅!
香港政府招標賣地拍地所得, 扣除土地開發成本所餘並非利潤而是高地價政策的地稅! 最終真正間接分擔此 “高地價政策的地稅” 的是在物業落成後租住的市民, 是光顧該等物業商場的升斗市民. 若招標賣地拍地高價賣出, 他日的物業商場租金更貴, 商場內茶館餐廳的菜餚必然收市民更貴. 這就是市民分期分攤“高地價政策的地稅” 的連鎖效果. 也是說明了普羅市民才是“高地價政策的地稅” 的最終納稅人.
世界公認的平等是什麼? 世界上那個文明國家是多付稅的人按比例多一些投票權? 世界上那個文明國家是多付點稅的人多一點政治發言權? 世界上那個文明國家是付直接稅的人才有公民權? 多謬誤的曾蔭權 “Representation without taxation”理念! 奇怪外國領事無交稅但就有票可選舉香港特首, 又是另類 Representation without taxation 喎!
因此, 若政客議員爭取薪俸稅退稅望贏得一點選票, 但唔去爭取退印花稅給股民便明顯開罪了廣大股民(都是選民喎)! 香港稅收法理基於 INCOME arising in or divided from HKSAR. 投資可能為保值而未必一定有 INCOME, 但股民不論賺蝕每次買賣正股即刻付印花稅! 2009/2010年度香港收薪俸稅412.6億元, 而印花稅更收了423.8億元. 更多喎! 香港股民犧牲了血汗錢構建香港成為官吏所炫耀的所謂世界金融中心, 股民立了奇功, 為何不也退印花稅給股民呢? 最少都應減股票印花稅率啦! 很多股民一年內付股票印花稅總額都多過好多打工仔交薪俸稅!
香港更荒謬的是, 買正股的 “投資者” 需付印花稅, 反而炒賣洐生工具(窩輪, 牛熊証, CDS, Accumulator- I’ll Kill You Later, 場外期權合約, ELN …)的豪賭人士既不用付印花稅, 也不用付博彩稅! 香港政府真是鼓勵市民豪賭洐生工具(窩輪, 牛熊証, CDS, Accumulator- I’ll Kill You Later, 場外期權合約, ELN …), 好讓市民用血汗錢構建香港成為官吏所炫耀的, 由世界金融海盜們發行(開賭)的 “世界洐生產品呃錢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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