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安老按揭(逆按揭)可能未死已失去居所,甚至一無所剩,不能安老!
參與安老按揭(逆按揭)可能未死已失去居所,甚至一無所剩,不能安老,建議長者申請前三思。因為過了一段時間,欠下銀行貸款,物業被政府或商人強制收購重建(舊樓常見現象)。長者便會失去居所,逆按揭自動終止,並要立即償還銀行貸款及利息保險費用。收到的賠償金減去還款後剩下來的錢肯定不能買回居所。若樓價下跌,賠償金不足以償還銀行貸款及利息保險費用更會一無所剩,不能安老,小心風險。
以下是說明例子:
假設物業現價 400 萬,
一二十年後,銀行欠款 = 逆按揭累積貸款 加 逆按揭累積利息 加 逆按揭累積保費 = 200 萬
(來自銀行逆按揭貸款資料列表,以現時年利率 2.75% 計算,若利率急升,欠款會更多),以下三種不同情況出現:
情況一:經濟暢順,樓價升了 200 萬
賠償金 = 同區同面積七年樓市價 = 600 萬
沒有逆按揭,可以用整舊賠償金去重置同區同面積七年樓
有逆按揭,剩賠償金 = 賠償金 - 銀行欠款 = 600 萬 - 200 萬 = 400 萬 ,不夠買回居所
情況二:經濟平穩,樓價不變
賠償金 = 同區同面積七年樓市價 = 400 萬
沒有逆按揭,可以用整舊賠償金去重置同區同面積七年樓
有逆按揭,剩賠償金 = 賠償金 - 銀行欠款 = 400 萬 - 200 萬 = 200 萬 ,不夠買回居所
情況三:經濟逆轉,樓價跌了 200 萬
賠償金 = 同區同面積七年樓市價 = 200 萬
沒有逆按揭,可以用整舊賠償金去重置同區同面積七年樓
有逆按揭,剩賠償金 = 賠償金 - 銀行欠款 = 200 萬 - 200 萬 = 0 ,一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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