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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有关元朝的十大谎言

有关元朝的十大谎言

经过一段时间来的讨论,历来加诸元朝的种种谎言相继破产,揭示历史真相,还元朝之本来面貌,正本清源,只在今日,因此,本人总结出“有关元朝之十大谎言”,逐日推出,以飨读者。敬请关注,欢迎批评。    
        第一个谎言:“九儒十丐”   相对历来“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传统来说,元朝的读书人地位固然相对较低,就是这个相对较低,引起了历代读书人的强烈反弹,他们识文断字,能说会道,话语权在他们手上,于是有了“九儒十丐”的说法,流传至今。  不过在元代的各种正式文件中,人们并没有发现按职业把人分为十等的规定。著名的宋遗臣谢枋得,曾在一篇文章中写道:“滑稽之雄,以儒为戏者曰:我大元制度,人有十等,一官二吏,先之者贵之也,贵之谓有益于国也。七匠八娼九儒十丐,后之者贱之也,贱之谓无益于国也。嗟乎悲哉,介乎娼之下丐之上者,今之儒者也。”   “滑稽之雄”可以翻译成“滑稽大王”,就象今天赵本山之类的笑星,“以儒为戏”,就是拿读书人来开玩笑。原来这种排列法,不过出自于舞台上的插科打诨,或者是民间滑稽人士的段子,就象赵本山在舞台上说村长和国务院总理中间差四级一样,是不能当真的。  当时的读书人地位降低,这是事实,科举制度也被废除了一段时间,所以,读书人们没有了进身之阶,满腹牢骚,编些笑话来发泄不满,也是可以想象的。  不久之前,我们身边也流行着一些“民谣”,有一段说“一等公民是公仆,子子孙孙都享福,二等公民大盖帽,吃了原告吃被告……”,几百年以后的学者,要是根据这个民谣来研究今天的社会等级制度,岂不是会得出荒唐的结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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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谎言:汉人不能有名字
  闲言碎语不要讲,先看一个案例。
  《元典章》卷四二“杀死盗奸寝妇奸夫”
  冠氏县申:归问到张记住状招:至元五年七月十二日晚,记住于驴屋内宿睡喂驴,妻王师姑于西屋北间宿睡。至五更起来,见妻王师姑对母阿高告说:“伊姑舅兄杨重二来房内暗地欺骗我来”。以此挟恨,将杨重二用刀子扎死罪犯。
  王师姑与张记住招状相同。状称:当夜五更,师姑床上睡着,有人将师姑惊觉。想是夫张记住,以此道:“明也,不做生活去啊,却来睡则么?”本人不曾言语,上床将师姑奸罢,师姑将手摸着头秃,才知是杨重二。本人走了,告说婆阿高。是实。
  法司拟:旧例,强奸有夫妇人者绞。今被张记住用刀子扎死,即是杀死应死人。捕罪人已就拘收,及不拒捍而杀,各从斗杀伤法。用刃者以故杀伤论。罪人本犯应死而杀者徒五年。其张记住合徒五年,决徒年杖一百。部拟:杖一百七下。省准。断讫。
  案中罪犯张记住,是乡下一个养驴的农夫,地位至低,但他姓张名“记住”, 他的姑舅兄死鬼杨重二,姓杨名“重二”,在在证明,元朝的汉人,不管地位再低,都可以任意取名,不管是“记住”也好,“重二”也罢,都由自愿,官府无权干涉。
  无论希圣希贤也好,阿福阿贵也好,重二重八也好,当时普天下的汉人无疑都有自己的名字,可惜绝大多数都被历史掩没了,只有少数人可以名留后世,就算这样,当时有名有姓的汉人还是举不胜举,高官显贵不说了,这里再举几个平民的例子,以正视听:
  远洋货船水手汪大渊,村学究陶宗仪,编剧杨显之,写小说的罗贯中,画年画的王冕,房地产经纪人黄隆祖,代写文书为生的泉州读书人林东卿,黑社会大哥韩山童、刘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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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谎言:十家合用一把菜刀
    传说元朝对菜刀进行管制,有说十家合用一把的,有说二十家合用一把的,也有说三家五家合用一把的,都是张口胡说,流言乱飞,没有一毫证据。
    我们还是用上面“张记住扎死杨重二案”做例子来分析:张记住“将杨重二用刀子扎死”,显然用的凶器是“刀子”,但这刀子不是菜刀,如用菜刀杀人,非“砍”不可,只有匕首才可以“扎”死人,情况甚明。一般来说菜刀是厨具,日常用品,家家必用,而匕首是武器,到今天仍属“管制刀具”范围,元朝当局怕汉人造反,禁用厨具菜刀而不禁用凶器匕首,岂不是脑袋进水了吗?
    当时,张记住扎死表兄,官方以“杀死应死人”为理由,敷衍断结,好像沾沾自喜,理直气壮,并没有一丝一毫想到以“私藏管制刀具”罪,给张记住更严厉的惩罚,可见在元朝,家中藏有匕首并不犯法,家中有菜刀当然更不违法了。
    还有朋友以民间传说为例来证明元朝管制菜刀,说当时有某位汉人要吃面条,揉好面团以后,却没有菜刀可用,万般无奈,只好找了一把锄头来削面,这一削不打紧,“刀削面”这一传统美食遂被发明了。信这个传说的朋友有点粗心,蒙古人既然把菜刀都禁断了,为什么不禁锄头呢?须知,真正造起反来,锄头要比菜刀好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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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个谎言: “初夜权”(“摔头胎”附)
  “初夜权”是有关元朝众多谎言中最无聊无耻而且无据的一个,流传了这么多年,没有任何人举出过任何一项证据,从始至终,不过是信口雌黄而已,因此本人想要揭露,也不知从何揭起,不得已只能以逻辑来证明此事不可能。
  首先蒙古人数量少,还到了中亚欧洲一部分,留在草原一部分,军队里一部分,北京城里享福的一部分,剩下的要分配到各地,行使“初夜权”,非累死丫几个不可。
  其次,当时的蒙古人是特权阶层,自己的日子本来好过,有的还有好几个老婆,若遇到当“初夜权”的差,不得已骑着马,跑很远的路,到乡下去睡屠夫啦、剃头匠啦、驴倌啦的老婆,只有一辈子没见过女人的人,才会觉得这是个美差。要是元朝当局出这样的恶政,这些蒙古人首先就会反对。
  再其次,一项政策规定,总要有相应的检查处罚措施,“初夜权”到底执行没有,怎么检查?是不是还要查DNA呢?或者睡的时候再派一个蒙古人在旁边监督?还有,当时结婚需要向政府部门登记吗?蒙古人不知道乡下某少女就要初夜了怎么办?是不是还派有巡回视察员,昼夜监视每一个婚龄女性?要是行“初夜权”完了,发现不是“初夜”又怎么办?只有不动脑筋的人,才看不见中间的疑点重重。
  其实,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真正有记载的类似的事情,在当时的西夏国里,曾经小范围的出现过,当时,西夏人普遍佞佛,上层妇女有习俗,往往自愿将自己的初夜献给“有道”高僧,以示虔诚,这种事情,一来范围小,二来双方自愿,三来下层妇女想求之而不得,和“初夜权”根本是两回事,跟后来元朝上层妇女的“以身布施”到有点相似。类似的事情,古今中外不少邪教组织都干过,所以并不能用来证明元朝所谓“初夜权”的存在,自然“摔头胎”的谎言也同样子虚乌有。
  当然,如果说元朝有人欺男霸女,横行乡里,这我则是绝对相信的,因为什么时代都不乏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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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个谎言:“成吉思汗没到过中国”
  成吉思汗家族的祖宗根本之地,在大兴安岭以西、海拉尔河以北、额尔古纳河右岸的三角地带,这块地方,正是今天中国境内的内蒙古自治区的东北端,叫做呼伦贝尔,丘处机去西域见成吉思汗以前,曾经先到这里见了成吉思汗的弟弟斡辰大王,他在这里守他们家的老营。
  当然,作为游牧民族,成吉思汗家族也经常在蒙古草原上迁来迁去,逐水土而居,所以,后来的很多时候,他们家又渡过额尔古纳河,来到河的左岸,斡难河源的地方活动,当时草地上并没有画上国境线,他也不知道多年以后,蒙古草原会分成两部分,所以一不小心出了国,不能怪他。而这一部分蒙古直到上个世纪的四十年代,也还在中国的版图内。
  但他很快就回国了,到今天内蒙古四子王旗地面上缴纳贡赋,后来又带军队打进了内地,到他去世之前,以他为首的蒙古帝国占有今天中国境内的省区共有:整个东北三省、内蒙、河北、山东、山西、新疆、甘肃、宁夏及青海部分、陕西部分、河南部分等,他亲自涉足过的地方,可能超过中国历史上的大多数帝王,最后,他死在宁夏,祠堂建在内蒙,他一辈子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中国境内渡过的,仅有短短七年时间,在西域一带工作,仅占他一生的九分之一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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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个谎言:国祚很短
  经常见到不少人理直气壮张口就说:元朝才几年就亡了,是个短命的王朝。真是这样吗?凡事须要研究才会明白,我翻开历史书一查,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无聊。
  既然无聊,不妨无聊到底,现将各朝代长短列在下面:
  秦:15年,汉:230年,东汉:195年,晋:52年,魏:150年,隋:37年,唐:290年,宋:167年,金:110年,元:134年,明:275年,清:267年。
  以上各朝代立朝时间的算法,依据以下原则:
  一, 朝代起讫以《现代汉语辞典》附录为准,大分裂时期的小朝廷一律不列入。
  二, 一段时期内多政权并立的,选地盘最大的一个,所以列入魏而不列东晋,列入金,不列南宋。也因此,列入明,不列北元。
  三, 一些王朝明显分成两个时期,仅有局部政权为一期,建立全国最强政权为一期,这里将仅有局部政权的时间全部刨去,如金酌刨去草创东北的10年,元刨去灭金前约30年,清刨去入关前30年,秦刨去统一前500年。
  四, 汉朝分成两个时期,如果合在一起有四百多年,无疑是最牛的,这里分开算,以便让元朝的排名尽量靠后一点。
  排名结果:1、唐,2、明,3、清,4、汉,5、东汉,6、宋,7、魏,8、元,9、金,10、晋,11、隋,12、秦。
  总共12朝,元有国时间排名第8,居于中段的末位,是第1名唐朝的一半弱,是第2名明朝的一半,是第10名晋朝的两倍多,是第11名隋朝的三倍多,是最末一名秦朝的九倍,比秦、隋、晋三朝加起来的时间还要长。
  算来算去,得出结论:元朝的立国时间,不算长,也不算短,说不上是“短命的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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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个谎言:当时的蒙古人是文明落后茹毛饮血的野蛮人
  少年时代的成吉思汗确实过过一段苦日子,穷到孤儿寡母一家子仅剩几匹马的地步,但这并不能说明当时的整个蒙古草原都穷苦,都落后,就像虽然朱元璋也穷过,但不能说整个中原都穷一样。
  当时的草原上分成不少的部落,较大的有克烈部、乃蛮部、塔塔尔部等等,这些部落的部长老爷们,一样过着豪奢的生活。比如居于蒙古草原西部的乃蛮部,王庭约在今天蒙古国乌里雅苏台附近,国王信基督教,宫帐里也是富丽堂皇、应有尽有。
  后来,成吉思汗七年之中成霸业,灭了乃蛮部,接收了乃蛮国王的宫城和老婆,这里成了成吉思汗时代的第二个统治中心。当年,有几个到过这里的人,曾记下了这里的情况,耶律楚材来到这里,只见:
  山川相缪,郁乎苍苍,车帐如云,将士如雨,马牛被野,兵甲赫天,烟火相望,连营万里,千古之盛,未尝有也!
  丘处机来到这里,不禁感慨:
  车帐千百,日以醍醐湩酪为供……其车舆亭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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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个谎言:元朝民生困苦科技倒退
  这个谎言最不容易驳倒,如果详细地从头说起,非写成一本书不可,就算写成了一本书,也有人死不认账,说元朝的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是沾了汉人的光,占了金朝的便宜,吃了南宋的豆腐。为此,本文独辟蹊径,只提一件事,来说明元朝的科技发展和民生进步,几百字之内解决问题,这件事就是元朝棉花种植纺织业的全面普及。
  关于棉花从西域传入中国内地的历史,元朝的著名农业著作《农桑辑要》记载说:
  苎麻本南方之物,木棉亦西域所产。近岁以来,苎麻艺于河南,木棉种于陕右,滋茂繁盛,与本土无异,二方之民,深获其利。
  其实,早在中原地区引进种植棉花以前,中国的海南岛也已经有棉花的种植了,元朝王祯在他所著的《农书》中说:
  夫木棉产自海南,诸种艺制作之法,骎骎北来,江淮川蜀,既获其利。至南北混一之后,商贩于北,服被渐广,名曰吉布,又曰棉布。
  原来,在元朝大规模推广棉花种植和纺织之前,中国内地的人民是从来没有穿过棉衣的,有钱人当然穿绫罗绸缎,穷人穿什么呢?穿的是麻袋片!天寒地冻,“身上衣正单”的卖炭老人,身上穿的是麻袋片!冬天快到了,有心人不妨体验一下是什么感觉。
  平地一声春雷响,价廉物美的棉花引进内地了,从此,普通的中国人有了便宜的衣料,不用再挨冻了,穿了上千年的麻纺织物被淘汰,丝绸所占的份额也大幅缩小,衣食住行,衣的问题有了解决的途径,“商贩于北,服被渐广”, “二方之民,深获其利”,经济繁荣发展的景象跃然字里行间。
  可以说,棉花被大面积引进中原地区种植,是元朝时期中国历史上的重要事件,也是整个中国历史上的重要事件,对后世的影响巨大。元朝的农业专家居功至伟,他们是十三世纪的袁隆平。
  须知,西域种植棉花的历史不是一年两年了,中原地区也偶尔有进口棉花,人们不认识,以为是“垅种羊”毛——一种种在地里的羊产的毛,耶律楚材到西域见到这种植物才恍然大悟,写道:西方好风土,大率无蚕桑,家家植木棉,是谓垅种羊。棉花没有在宋朝引进,没有在金朝引进,没有在梁、唐、晋、汉、周朝引进,而在元朝引进,这不是偶然的,靠的正是元朝东西沟通、南北混一、社会稳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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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个谎言:元朝是中国亡国的时代
  有些人认为元朝是中国的亡国时代,因为在元朝,当时仅存的一个汉族朝廷南宋垮台了,这在以前还从来没有过。据此,有些人坚持认为元朝不是中国,中国已经亡国。
  这种看法当然是错误的,因为中国从来就不是汉族的国家,当然也不是蒙古族的国家,或者其他什么民族的国家,而是多民族共同的国家。
  在汉朝,中国是以汉族为主体,联合匈奴,氐羌……以及南方的苗瑶彝壮等,多民族的国家;在唐朝,中国是以汉族为主体,联合突厥、氐羌……以及南方苗瑶彝壮等,多民族的国家;在元朝,中国是以蒙古族为主体,联合汉族、藏族、回族……以及南方苗瑶彝壮等,多民族的国家。
  在元朝,治汉地必须用汉法,治藏地必须用藏法,在汉朝,治匈奴也必须用匈奴法,治苗瑶彝壮必须用苗瑶彝壮法,在唐朝,治突厥也必须用突厥法,治苗瑶彝壮必须用苗瑶彝壮法,从来不存在全国纯用汉法的时代。
  中国就是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所以元朝不是中国的亡国时代,只不过换了主导的统治民族而已,包括后来的清朝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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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觀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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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研究,学习历史,多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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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也有大派头,也有大成就,而不仅仅是民族问题,像元清花,像领土扩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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