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當時客觀的物質條件逼出來的!而且據說在抗美援朝最艱苦的第四次戰役中,因為後勤補給跟不上和當時志願軍裝備的槍械型號太雜,還有大量損壞後無法修理!所以在防禦美軍進攻的戰鬥中,勇敢的中國軍隊就是大量依靠投擲手榴彈來殺傷美軍!而且這種戰術還使得美軍無法正確判斷出志願軍防禦陣地上的兵力和火力配備!
戰爭所處的環境和形式所逼啊,這也正是我軍作戰的特點,充分發揮自己的長處,集中自己的優勢,消滅敵人
不是解放軍喜歡砸手榴彈,而是當時解放軍手裡沒有很多的武器可以選擇,特別是有威力的武器,只好多用手頭最有威力的武器----手榴彈,還有很多時候,手榴彈也沒有了,只好砸石頭,能用什麼就用什麼,所表現的,就是一個:與敵人血戰到底的意志和決心!
誰喜歡扔?誰不喜歡呼叫炮火支援?不是他們傻,而是窮.而他們卻沒有抱怨.也正是因為如此,PLA才是我們最可愛的人.
跟越南打的時候那種地形就決定了你得在那麼近的距離上打。在草叢裡遠了你看不見,在山上遠了你開槍人家就跑的跑躲的躲了。不用把腦袋伸出來就能消滅敵人,誰不願意啊?難道你還真想拿把槍探出腦袋來讓人打不成?
在解放以前那確實是條件不允許,能搞點手榴彈已經很不錯了。
所以說一個強大的人民軍隊可不是用什麼幾件先進武器就能堆出來,那真是幾十年生死考驗積澱下來的軍魂所鍛造的!!!
做為單兵作戰的利器,手榴彈從發明至今一直是士兵身上不可缺少的東西,在一戰時期,歐洲各國還有過挑選投擲能力強的士兵組成專門部隊的歷史,即使是在現在,即使是在新軍事革命領頭人的黴菌,每個士兵身上仍然帶著手榴彈,(當然,老美的是手雷,)雖然現在軍隊作戰,火力猛烈,打擊精確,但是在許多時候,對於普通一兵來說,F-22也沒有手榴彈好使。
手榴彈製造簡單,攜帶方便,體積小,威力大,而且使用靈活,不但可以單個使用,還可以集束起來作爆破用,在一些複雜的地區,如叢林、洞穴等地方,比火炮、火箭筒、重機槍等武器更好用、更有效。而且還可以用來製造詭雷之類的伏擊武器,在改進後(如增加鋼珠等)殺傷力更是驚人,堪稱單兵武器中的一絕,其從發明至今仍然被廣泛使用並被列為單兵必備武器這一點上就可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