颶風戰鬥機由霍克飛機公司(Hawker Siddeley)根據英國航空部規格F.36/34(F.5/34修訂)而設計,規格要求生產一種配備勞斯萊斯PV-12發動機的戰鬥機,PV-12發動機就是後來聞名世界的梅林發動機。設計於1934年初展開,由雪梨·肯姆(Sidney Camm)擔任設計師。
某程度來說,颶風戰鬥機的設計在推出時已經顯得有點不合時宜。它使用了霍克飛機公司建造雙翼機的技術,以傳統機械方式接合和固定而非焊接。機身結構以由鋼管組成的沃倫式桁架構成,裝上機肋和縱樑後覆上布製蒙皮。初期機翼以兩組鋼製翼樑構成結構,再覆上布製蒙皮。到1939年4月由一種硬鋁(duraluminium)製造的全金屬與應力蒙皮結構的機翼取代,其後出廠的颶風戰鬥機均使用這種機翼。同期推出的噴火戰鬥機則使用金屬製硬殼的機翼結構,雖然強度較高和較輕,但對子彈的對抗性則較差。
雪梨·肯姆把設計交到航空部時被他們以太正統(too orthodox)為由而否決。霍克飛機公司孤注一擲,獨力支持肯姆把他的設計付諸實行。以經濟角度考量,颶風戰鬥機必須盡量根據霍克飛機公司現有的工具和技術來設計(颶風實際上就是潑婦式戰鬥機(Hawker Fury)的單翼版)。但使用舊技術卻是颶風戰鬥機成功的關鍵因素,機身的金屬結構和布製蒙皮非常耐用,而且比起噴火戰鬥機的金屬蒙皮,颶風戰鬥機的布製蒙皮對爆炸性機炮彈有更高的對抗性,簡單的設計亦令維修變得更容易。
颶風戰鬥機於1936年開始量產,其簡單的結構令生產十分容易,而同期推出又較先進的噴火戰鬥機則因為結構複雜設計新穎而令生產速度大大減慢。獲配備颶風戰鬥機的飛行中隊同樣受惠,這些飛行中隊早就熟悉像颶風戰鬥機這類老結構飛機的維修方法。維修簡便、配置寬闊的起落架和良好的飛行特性令颶風戰鬥機退居二線後仍然在一些環境惡劣,要求高可靠性多於高性能的戰場執行任務。
在不列顛空戰當中,颶風的數量比噴火要多,但由於噴火被集中對付德國戰鬥機而颶風則大多對付德國轟炸機,而大多數被擊落的德軍飛行員都聲稱是被噴火擊落(儘管他們可能是被颶風擊落),於是風頭都被噴火搶去了,在1942年初的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的空戰當中都有颶風參與,但也同樣被日軍飛行員以為是噴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