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魔咒(理所當然)
婚姻魔咒(理所當然)
今天說一個格外嚴肅的話題"離婚"
點解嚴肅,,,,,因為可能勾起有些人的傷痛。尤其是寫果個。
在港調查指出,25%受訪者表
示對婚姻沒有信心。 亦去年全世界離婚地區中。香港排行第五位(亞洲第一)平均3,4對夫婦中有1對離婚。亦平均3.2對新人中有一個人是再婚的。
常見導致離婚理由有 :
婚外情 、
雙方缺乏溝通、
沒有生育、
配偶的不良嗜好、
性格不合、
不懂及不願做家務 、
性生活不協調。
越發達國家越嚴重 , 有人歸根究底認為是發達國家女性的學識、社會地位及經濟能力等不斷提升,同時也愈加獨立,引至不斷爭取男女平等甚至女權至上引發 , 是嗎?
當然不是這樣 , 婚姻是兩個人的事 , 那會單方面問題。
我認為是因我們中了一個叫"理所當然"的魔咒。
什麼是"理所當然"
是指,,按道理應當這樣。含有完
全合理、不容懷疑的意思。
每個人終生都盼望可以得到別人的認可,讚美 ,愛護 。尤其是得到父母、配偶、子女與朋友的認可。
但這是盼望 , 隨著繁忙而物質充裕的城市生活 ,
(太繁忙 , 沒時間讓心靈停下來看清楚實際需要 。
太容易滿足其慾望 , 慢慢忘記幸福非必然。)
慢慢開始把自己的慾望合理化 , 形成"理所當然" , 尤其夫妻相處最嚴重。
他們總會把"你應該XX"掛口邊。
如: 你應該知道!
你應該付出!
你應該體諒!
你應該自動自覺!等等等。
或許你的想法合理 , 但合情嗎?
要知同性相處講的是重於"理" ,
但兩性關係是由"情"來維繫的。
而理制人 , 卻忽略對方感受 ,缺口日累月積到一定的嚴重程度時,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也可輕易觸發離婚的決定。
<<愛的根本不用理由 ,
不愛任何理由都只是借口>>
如何維繫夫妻關係?
絕大多數人都知相處之道,應該互相包容 , 互相忍讓 , 互相愛護 , 但點解結果都是離婚收場 。
我認為這觀念是錯的 , 因"互相"這兩字依然包含"理所當然"在內。對對方過多期盼 , 會使大家不快樂。
咁相處之道應該點做?!
我認為方法一點也不複雜 , 只要我們任何行動符合兩點就可以。
就是讓對方安心同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