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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08-5-31 21:37 只看該作者
政者正也 莫當漢奸
政者正也 莫當漢奸
30/05/2008
香 港 人 有 句 話 : 「 食 得 鹹 魚 抵 得 渴 。 」 你 要 當 大 官 領 取 公 帑 , 就 得 接 受 公 眾 監 督 , 要 經 得 起 傳 媒 和 市 民 「 揭 老 底 」 。 你 若 不 乾 淨 , 還 是 莫 當 官 為 好 。 你 若 宣 誓 效 忠 中 國 又 效 忠 外 國 , 那 就 洗 不 脫 漢 奸 嫌 疑 。 一 個 人 入 了 某 種 宗 , 叫 「 皈 依 」 ; 一 個 人 得 了 某 國 國 籍 , 叫 「 歸 化 」 : 這 是 不 可 隨 便 的 。 入 了 佛 又 入 天 主 , 雙 重 「 皈 依 」 行 不 行 ?
特 區 高 官 說 這 回 任 命 副 局 長 、 政 治 助 理 屬 「 培 養 新 秀 」 , 其 中 一 新 秀 原 是 五 十 五 歲 快 退 休 的 公 僕 , 也 就 引 起 坊 間 議 論 。 高 官 此 舉 , 遠 不 如 大 漢 奸 秦 檜 矣 !
王 明 清 《 揮 塵 錄 餘 話 》 記 載 , 靖 康 中 一 個 炎 熱 夏 天 , 秦 檜 奉 祠 居 於 建 康 , 時 任 上 元 知 縣 的 張 昌 偶 然 去 造 訪 。 秦 檜 說 , 此 屋 勉 強 可 住 , 只 是 西 曬 讓 人 受 不 了 , 有 個 涼 棚 就 好 了 。 翌 日 , 張 昌 就 令 人 將 縣 衙 的 涼 棚 拆 下 給 秦 檜 搭 建 。 秦 檜 頗 感 激 , 等 到 再 居 相 位 之 後 , 張 昌 已 年 逾 古 稀 , 早 已 超 過 退 休 年 齡 。 秦 檜 便 從 官 簿 中 將 他 減 去 十 歲 , 任 以 官 職 。 張 昌 先 後 知 真 州 、 知 楚 州 、 知 台 州 ; 等 他 主 管 台 州 崇 道 觀 , 時 已 八 十 九 歲 。
《 論 語 》 有 句 話 : 「 子 曰 : 苟 正 其 身 矣 , 於 從 政 乎 何 有 ? 不 能 正 其 身 , 如 正 人 何 ? 」 這 就 是 孔 子 名 言 「 政 者 正 也 」 的 引 伸 。 從 政 人 士 , 尤 其 當 長 官 者 , 必 須 「 正 」 , 才 能 為 民 表 率 。 上 樑 不 正 下 樑 就 會 歪 , 高 官 全 都 去 弄 外 國 護 照 , 民 眾 如 何 心 繫 家 國 ?
若 有 一 天 鼓 吹 天 譴 中 國 、 天 譴 災 民 的 李 怡 被 任 命 為 特 區 「 中 央 政 策 組 」 全 職 顧 問 , 又 港 大 哲 學 系 高 舉 雪 山 獅 子 旗 的 女 生 陳 巧 文 被 任 命 為 副 局 長 或 政 治 助 理 , 大 家 都 不 必 驚 奇 , 我 早 就 指 出 , 特 區 政 府 從 來 就 不 是 人 民 政 府 。
劉濟昆
香港大漢奸公會 資深大漢奸
香港大走狗公會 御用大走狗
香港賣國賊公會 資深賣國賊
我日日做漢奸
愛国不等於愛黨 愛民主不等於愛民主黨 要愛公民黨
不管黑狗或白狗,能做走狗便是好狗
為漢奸加油,為走狗打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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