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 仁 龍 : 「 法 治 」 不 單 要 法 律 前 人 人 平 等 任 何 人 均 需 守 法
2008-01-14 HKT 18:16
律 政 司 司 長 黃 仁 龍 , 在 法 定 年 度 開 啟 典 禮 致 辭 時 表 示 , 「 法 治 」 的 意 思 不 單 是 指 法 律 面 前 人 人 平 等 , 而 是 不 論 任 何 身 份 地 位 的 人 都 需 要 守 法 。
他 說 , 近 期 有 兩 宗 裁 決 涉 及 如 何 適 當 考 慮 公 眾 利 益 , 有 關 裁 決 強 調 一 宗 案 件 是 否 涉 及 公 眾 利 益 , 不 能 單 憑 申 請 人 自 己 的 理 解 定 奪 , 而 必 需 客 觀 地 評 估 問 題 。 對 於 是 否 淮 許 進 行 司 法 覆 核 的 準 則 , 就 是 要 證 明 案 件 是 否 有 確 實 的 爭 辯 點 , 並 非 有 否 潛 在 可 爭 辯 點 這 個 較 低 的 門 檻 。
黃 仁 龍 又 表 示 , 在 推 動 具 彈 性 及 成 本 效 益 的 調 解 服 務 時 , 不 可 把 司 法 公 正 及 法 律 原 則 置 諸 不 顧 , 而 在 考 慮 應 否 擴 大 律 師 出 庭 發 言 權 時 , 仍 要 保 持 高 質 素 的 訟 辯 水 平 。
http://www.rthk.org.hk/rthk/news ... 4&55&460937
「 法 治 」 的 意 思 不 單 是 指 法 律 面 前 人 人 平 等 , 而 是 不 論 任 何 身 份 地 位 的 人 都 需 要 守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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