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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 仁 龍 : 「 法 治 」 不 單 要 法 律 前 人 人 平 等   任 何 人 均 需 守 法

黃 仁 龍 : 「 法 治 」 不 單 要 法 律 前 人 人 平 等   任 何 人 均 需 守 法

黃 仁 龍 : 「 法 治 」 不 單 要 法 律 前 人 人 平 等   任 何 人 均 需 守 法
2008-01-14 HKT 18:16

律 政 司 司 長 黃 仁 龍 , 在 法 定 年 度 開 啟 典 禮 致 辭 時 表 示 , 「 法 治 」 的 意 思 不 單 是 指 法 律 面 前 人 人 平 等 , 而 是 不 論 任 何 身 份 地 位 的 人 都 需 要 守 法 。
他 說 , 近 期 有 兩 宗 裁 決 涉 及 如 何 適 當 考 慮 公 眾 利 益 , 有 關 裁 決 強 調 一 宗 案 件 是 否 涉 及 公 眾 利 益 , 不 能 單 憑 申 請 人 自 己 的 理 解 定 奪 , 而 必 需 客 觀 地 評 估 問 題 。 對 於 是 否 淮 許 進 行 司 法 覆 核 的 準 則 , 就 是 要 證 明 案 件 是 否 有 確 實 的 爭 辯 點 , 並 非 有 否 潛 在 可 爭 辯 點 這 個 較 低 的 門 檻 。

黃 仁 龍 又 表 示 , 在 推 動 具 彈 性 及 成 本 效 益 的 調 解 服 務 時 , 不 可 把 司 法 公 正 及 法 律 原 則 置 諸 不 顧 , 而 在 考 慮 應 否 擴 大 律 師 出 庭 發 言 權 時 , 仍 要 保 持 高 質 素 的 訟 辯 水 平 。

http://www.rthk.org.hk/rthk/news ... 4&55&460937

「 法 治 」 的 意 思 不 單 是 指 法 律 面 前 人 人 平 等 , 而 是 不 論 任 何 身 份 地 位 的 人 都 需 要 守 法 。
全力支持香港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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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面 前 人 人 平 等
點解中產冇得攞法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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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解佢唔講解吓 有選擇地檢控 符合法治精神否 ?
The unexamined life is not worth living - Socrates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 - 唐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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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字可以形容~~~~~~~~~~~~~~~~~~~
廢話
打倒昨日的我,打倒今日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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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edocean 於 2008-1-14 23:12 發表
法 律 面 前 人 人 平 等
點解中產冇得攞法援?
申請法援是有一定之審批程序和標準,正如乘坐港鑯,
老人,小童和學生可享有優惠,這不就是標準問題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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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慘是政棍同狀棍袋晒啲官司錢,發大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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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ubber 於 2008-1-15 08:03 發表
點解佢唔講解吓 有選擇地檢控 符合法治精神否 ?
問吓阿扁啦? 馬生被檢控,謝生,呂姐等冇被檢控,扁嫂最後都唔告,呢啲係唔係民主法治,又否符合法治精神?有普選咪一樣有選擇地檢控,仲要係普選出來果個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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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ngtungsee 於 2008-1-15 15:42 發表


問吓阿扁啦? 馬生被檢控,謝生,呂姐等冇被檢控,扁嫂最後都唔告,呢啲係唔係民主法治,又否符合法治精神?有普選咪一樣有選擇地檢控,仲要係普選出來果個話事.
但係騎劫法治o個阿扁來日無多..
The unexamined life is not worth living - Socrates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 - 唐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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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前 人 人 平 等, 但 有 財 有 勢 的 人 更 高 一 等.

動物農莊
小小寰球,有幾個蒼蠅碰壁。
嗡嗡叫,幾聲淒厲,幾聲抽泣。


我唔係版主, 無權亂講野, 講錯分分鐘俾人b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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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仁龍的言論必不得偽民主派的認同, 香港的偽民主派一向認為法治只是對小市民而定, 他們那些貼上民主標籤的便擁有特權可以豁免.
此處不留爺  自有留爺處, 處處不留爺, 才把爺難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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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ubber 於 2008-1-15 08:03 發表
點解佢唔講解 有選擇地檢控 符合法治精神否 ?
東方系報業成日都咁嘈
同一張相, 同一個廣告, 登鉔磢G報就冇事, 等鄋F方就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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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FXO 於 2008-1-15 17:14 發表
法 律 前 人 人 平 等, 但 有 財 有 勢 的 人 更 高 一 等.
有大把錢請死都拗翻生黿s用狀棍自然高人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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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泛民派有別於人,或不是人人,所以佢就唔需守法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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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素肉﹐張丙涼點解無事﹖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亂; 醒時同交歡,醉後各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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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ubber 於 2008-1-15 16:32 發表


但係騎劫法治o個阿扁來日無多..
問題係民主普選咪一樣有選擇地檢控,仲要係普選出來果個話事.普選出個騎劫法治嘅舵手,選民可以點推佢落台.唯一就係等,等,等到佢夠鐘自己落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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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前 有  錢人有錢請大狀棍叫平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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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ngtungsee 於 2008-1-15 21:47 發表


問題係民主普選咪一樣有選擇地檢控,仲要係普選出來果個話事.普選出個騎劫法治嘅舵手,選民可以點推佢落台.唯一就係等,等,等到佢夠鐘自己落台.
好过共产党多倍啦…!要推距落台更是唔知等到几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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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陳水扁做足8年行落台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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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執法刻意打壓 淫審制度不知所謂




16/01/2008







同一個人物、同一輯裸照、在同一個政府管轄之下,以同一條法例監管,但刊登在不同報刊上卻有不同的待遇:有些即使已按法例規定打上格仔,仍被評為二級不雅物品,有些可以當作一類物品不予檢控,更有些可以不用打格、不用套上膠袋、不用送檢,當然也不會被檢控。這到底是一條甚麼法例,到底是一個甚麼世界?這種亂七八糟的現象,竟然出現在自詡為法治之區的香港!
淫褻條例 不合時宜
眾所周知,○五年底,東方報業集團旗下的《東方日報》和《太陽報》因刊登了外國著名女星Kelly Brook的一輯海灘性感艷照,重要部位雖已按法例規定作打格遮掩處理,但結果仍得到香港影視處官老爺的特別關照,被淫審處評為二級不雅;但同一日,《蘋果日報》也刊登了同一輯照片,雖一同送檢卻被評為非不雅;更不公平的是,在香港有售的外國雜誌《NOW》也刊登了同一輯照片,而且沒作任何特別處理,卻可以豁免送檢,大模廝樣的擺在書店公開發售,事件引起社會人士的關注。

但正在社會輿論猛烈抨擊當局選擇性檢控及有心放生《蘋果日報》、蔑視法治的嚴謹與公平的時候,本月四日在英國出版、翌日在本港公開出售的英國《太陽報》及《每日星報》又刊載了Kelly Brook的新一輯海灘艷照,兩報所刊登的Kelly Brook裸胸照均未經打格處理,也沒有按規定以膠袋密封及印上有關警告字句,其中英國《太陽報》所刊照片的裸胸部分更是幾乎佔據了整個版面,乳頭和乳暈清晰可見。但影視處職員一樣視而不見,直至本報將情況如實報道,影視處才亡羊補牢,派員處理,將英國《太陽報》翌日所刊登的另一輯裸女照片評為二級不雅,但《每日星報》仍然可以逃出生天,只須以膠袋密封出售即可。

上述事件不過是冰山一角。事實上,在香港出售的外國刊物幾乎每日都有刊登完全未按規定處理的艷女裸照,只不過影視處視而不見,淫審處眼不見為乾淨,故令他們可以逍遙法外,享有免予送檢和起訴的特權而已。

影視處作選擇性檢控的行為已引起社會強烈的關注,因為這種情況若偶爾出現,尚可視為工作上的疏忽,若長期存在,且遭傳媒多次揭發仍一直沒有改變,那就可以說是有關人員瀆職甚至是刻意犯法,是不能忽視的嚴重問題。此外,當局亦必須徹底檢討有關制度是否存在漏洞,或者已不合時宜。

正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日前,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討論《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實施情況。立法會三個黨派的議員不約而同的齊聲炮轟有關條例千瘡百孔,引致出現選擇性執法及檢控,以及壹傳媒違例過百次仍獲輕判的不公平現象,要求當局改善。

面對立法會議員及社會輿論強烈的批評,影視處處長鄭美施狡辯稱,執法有先後緩急次序,現時集中力量在漫畫、光碟、娛樂雜誌及報刊,外國雜誌難免相對較少注重。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劉吳惠蘭表示,社會道德標準時有改變,難以將評級的客觀標準科學化地羅列出來,需要靠審裁員的認知及與社會的接觸為基準去評級,故容易引起評審標準不一的現象。政府承諾在今年上半年就檢討淫褻條例展開諮詢,屆時會檢討審裁員的組成及評審準則,包括增加審裁員人數、引入陪審團制度由巿民評級等,但要先與司法部門研究其可行性。

民憤愈大 成本愈高
無論有關人士如何解釋,事實擺在面前。民間和政府均一致承認淫褻條例存在漏洞,需要作出檢討;影視處選擇性執法,也是毋須爭辯的事實。但令人不解的是,既然如此,政府有關部門為何仍不肯坦承錯誤,撤銷對《東方日報》和《太陽報》的錯誤檢控,避免浪費公帑和法庭的時間呢?

我們呼籲政府撤銷對《東方日報》和《太陽報》的錯誤檢控,並非有任何利己的目的,相反,政府就Kelly Brook裸照事件檢控《東方日報》和《太陽報》一事,社會早有公論,根本用不顜畯怓隻菑v鳴不平,如果法律是公平的,洗脫沉冤不過是遲早問題。但是,若政府擇惡固執,不主動改正自己的錯誤,只會擴大錯誤的影響,製造民憤,衝擊政府的管治威信,這絕不是一個開明、公平的政府應有的表現。

此外,我們認為,政府如果真的有心檢討現在的淫褻條例,就不應該繼續製造冤案,讓日後的檢討過程中背上一個沉重的包袱。可以說,撤銷對《東方日報》、《太陽報》的檢控,並向他們作出真誠的道歉,是政府挽回自己名譽和誠信的最佳途徑,否則,問題只會愈來愈嚴重,民憤只會愈來愈大,連帶整個社會也要付出巨大的成本。

我們認為,現在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不但不合時宜,而且已成為政府打壓言論和新聞自由的武器,所以,政府對該條例的態度,代表了他們現行的管治心態。如果他們不願改正錯誤,拒絕修例,等於是要繼續剷除異己,打壓言論和新聞自由,逆潮流而行,與市民為敵,這是異常危險的傾向。所以,全港市民及擁有監督政府權力的民意代表,應以強有力的行動向政府表達我們重視自由和公平的意願,要求政府用實際行動改正自己的錯誤,否則,當正義的怒火燃起,當民怨的巨浪湧至,即使他們的臉皮如蛇皮般韌,動作如鱔魚般滑溜,也只會變成一堆死蛇爛鱔,被港人所遺棄,在歷史上遺臭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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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面前,高官可攞十成按揭

立會徹查陳太十成按揭
17/01/2008

【 本 報 訊 】 立 法 會 議 員 陳 方 安 生 被 指 以 權 謀 私 , 在 一 九 九 三 年 以 布 政 司 身 份 取 得 十 成 按 揭 置 業 , 涉 違 反 金 融 管 理 局 的 規 定 。 財 經 事 務 及 庫 務 局 局 長 陳 家 強 昨 日 在 立 法 會 回 答 質 詢 時 , 拒 絕 評 論 個 別 事 件 , 指 有 關 指 引 並 非 法 定 指 引 。 民 建 聯 副 主 席 劉 江 華 表 示 , 事 件 影 響 陳 方 安 生 身 為 立 法 會 議 員 的 誠 信 , 會 考 慮 在 立 法 會 成 立 專 責 委 員 會 進 一 步 調 查 。

陳 家 強 昨 日 回 答 劉 江 華 的 質 詢 時 表 示 , 住 宅 物 業 七 成 按 揭 上 限 並 非 本 港 的 法 定 指 引 , 措 施 於 一 九 九 一 年 十 一 月 由 本 港 多 間 主 要 銀 行 率 先 推 行 , 其 他 銀 行 以 自 願 形 式 採 納 , 金 管 局 一 向 支 持 這 項 措 施 。 但 在 某 些 情 況 , 例 如 就 有 關 貸 款 進 行 了 妥 善 的 風 險 評 估 , 而 超 出 物 業 價 格 七 成 的 貸 款 部 分 獲 妥 善 的 風 險 管 理 安 排 ; 為 協 助 負 資 產 業 主 轉 按 以 取 得 較 低 按 揭 利 率 , 減 輕 他 們 的 供 款 負 擔 等 , 銀 行 也 可 批 出 高 於 七 成 的 按 揭 。

另 外 , 就 不 同 職 級 的 公 務 員 而 言 , 部 分 公 務 員 須 每 一 年 或 兩 年 向 政 府 申 報 其 在 香 港 或 香 港 以 外 地 區 的 私 人 投 資 , 但 並 沒 有 規 定 要 求 公 務 員 申 報 購 入 物 業 的 按 揭 貸 款 的 詳 情 。

質 疑 金 管 局 有 否 跟 進
多 名 議 員 批 評 陳 方 安 生 當 年 取 得 特 權 , 追 問 政 府 當 年 有 否 收 到 陳 太 的 申 報 , 金 管 局 又 有 否 跟 進 有 關 違 規 事 件 , 陳 家 強 多 番 表 示 , 不 會 評 論 個 別 個 案 , 但 指 金 管 局 進 行 監 管 時 不 會 針 對 個 案 , 銀 行 與 客 戶 的 關 係 亦 不 是 金 管 局 的  眼 點 , 金 管 局 最 重 要 監 管 整 個 銀 行 體 系 的 風 險 管 理 。

劉 江 華 表 示 不 滿 政 府 的 答 覆 , 他 引 述 金 管 局 早 前 給 他 的 書 面 回 覆 指 , 自 九 一 年 開 始 , 有 「 一 些 」 偏 離 指 引 的 個 案 , 他 又 透 露 , 金 管 局 曾 調 查 陳 太 的 個 案 。 他 指 , 事 件 涉 及 陳 太 的 誠 信 及 廉 潔 , 影 響 她 履 行 立 法 會 議 員 的 職 務 , 不 能 坐 視 不 理 , 希 望 在 本 月 二 十 九 日 舉 行 的 財 經 事 務 委 員 會 進 一 步 跟 進 , 又 會 考 慮 在 立 法 會 成 立 專 責 委 員 會 調 查 , 屆 時 陳 太 需 要 應 委 員 會 之 邀 請 出 席 解 釋 。

民 建 聯 主 席 譚 耀 宗 表 示 , 會 針 對 陳 太 行 為 有 否 違 反 公 務 員 守 則 , 繼 續 跟 進 事 件 。 去 年 十 一 月 向 廉 政 公 署 投 訴 陳 太 的 民 建 聯 陳 雲 生 表 示 , 至 今 未 收 到 廉 署 方 面 進 一 步 消 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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