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為了安全, 千期唔好去大家樂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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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霸橫行強佔座位, 分店經理助紂為虐
本人在月初在銅鑼灣駱克道京都廣場分店遇上了惡霸, 當時店內顧客不太滿座, 大約是佔八至九成座位。本人點了一個火煱, 並坐在靠窗的雙人位, 當把食品放下位置, 還未及開火爐時, 有一個男子走近, 問我對面座位有沒有人坐, 並表示還有一個人未到(但他當時沒有點食物)。我回應是剛剛坐下, 並建議他找另外空置的坐位。
他表示喜歡坐這位置, 並令我把佔坐的袋子搬走, 推開我放在檯面的報紙, 還運作手機(我懷疑是在拍我的照片或短片)。我問他為什麼有其他空檯不座, 是否想趕我走?
隨即有一名穿著製服的分店經理走過來, 我把事件告訴他。他對我說, 出來吃飯是開心的, 並建議我坐另一空位。
本人心知不妙, 要求他報警處理, 但他不置可否。本來, 我大可以繼續坐半張檯進食, 但認為來者不善, 繼續下去也不開心。我最後表示不想吃, 要求退款, 馬上離開; 那男子最後還說”有種不要走”。我恐防再遇上不快事事件, 隨後到灣仔警處報案。
我在翌日馬上向大家樂投訴如下:
1) 對方男子強行佔據我先座的檯肯定是惡人, 還態度囂張氣燄。大家樂在應付該類人物時有否對策? 怎樣保障正當食客的人身安全?
2) 我對那分店經理的處理手法十分不滿。第一、我當時要求他報警處理, 但他沒表態, 助長了惡霸的氣焰, 教人心寒。第二、大家樂採取先到先得的自助選坐位形式, 此事很明顯是那名惡人不對。遇上此類不守規律的惡霸, 大家樂竟然建議我這無辜受害者另找坐位; 簡直是本末倒置, 助紂為虐, 完全違反香港這國際公認法治社會應有的本質。
3) 大家樂貴為香港上市公司, 在商業上提供了價廉物美的食品, 並給我們帶來方便。在社會責任上, 成為香港普羅大眾的膳食場所, 陪伴很多香港人成長, 還提供就業機會。若果發生在遊客身上, 香港的形象就更會受損, 無形的旅遊收入減少又如何計算?
本人在數日後收到有關客戶服務經理回電, 表示打開門口做生意, 要照顧每一個客人云云…..
我反駁他: 第一、那名惡霸當時沒有點東西吃, 算是客人嗎? 第二、坐位不是先到先得嗎? 為什麼不趕那惡霸而趕我走? 是否歧視我? 他支吾以對, 簡直是豪無公理可言!!! 希望各位一起抵制大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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