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燈射眼 小巴獅隧撞兩車

一輛空載專線小巴,昨日凌晨沿獅子山隧道單管雙程管道出九龍,在近出口位置司機報稱被對面車輛高燈照射影響視線,失控如「碰碰車」連翻撞向管道兩邊石壆,先後撞及兩輛的士及客貨車,再撼向管道出口燈柱鏟上防撞欄後翻側,幸驚險意外中無人受傷。
最後鏟上防撞欄翻側
昨晨 3時許,獅子山隧道出九龍方向管道實施單管雙程行車,肇時通宵專線小巴 58S,當時由 33歲姓鄧司機駕駛,從大埔經獅子山隧道駛往旺角,當時車上無乘客。
事發時小巴沿隧道管道左邊行車線行駛,至距離出口約 50米位置時,司機報稱被對面線一輛車高燈照着,影響視線致失控衝過對面線撞向石壆。
衝力猛烈小巴撞壆後如「碰碰車」反彈回本身行車線,繼而撞向駛至一輛載着五名外籍女子之的士。
小巴撞的士後猛力撞向路旁石壆,再次反彈衝向入沙田方向行車線,碰及一輛迎面駛至、由 35歲姓黃司機駕駛之客貨車右車尾後,衝向管道出口撞毀一燈柱,繼而鏟上防撞欄後向右翻側倒在路中。
隧道用高燈可判入獄
幸在連環碰撞驚險意外中,無人受傷,三車司機全部通過酒精測試。意外後隧道公司瞬即重開沙田方向管道,隧道交通受阻約 20分鐘。
隧道公司發言人提醒駕駛者,根據交通法例,隧道管道內車輛嚴禁使用高燈,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 5,000元及入獄 6個月。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副主席蒙海強亦提醒司機,除非路面無任何照明設備,否則在本港其他道路使用高燈亦屬違法,因燈光照射範圍超過 7米遠及高過地面 1米,會影響迎面駕駛者視線產生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