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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基督教歷史上的迫害異端(作者:劉曉波)

【轉載】基督教歷史上的迫害異端(作者:劉曉波)

基督教歷史上的迫害異端(一)

編者按:北京警方上個月中旬突然闖進劉曉波先生家中搜查,並將他拘留審問,一天後釋放,但抄走他的電腦、通訊錄和文字軟盤,至今未退還,劉曉波現在家中無法寫作、上網。所幸以往他曾發給本刊一些存稿,以備急需,此文即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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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四世紀,古羅馬誕生了第一位基督教皇帝君士坦丁,在他的庇護下,基督教由屢受迫害的異教變成了正統國教。當徒手的耶穌戰勝了持劍的愷撒之後,基督教逐漸征服了西方人的精神,對西方文明的發展做出了諸多貢獻。


一、馴化野蠻人的基督教

  從人性進化的角度講,特別是在精神及其倫理層面上,基督教在古希臘的理性精神之外,提供了統一的持久的超驗信仰,對天堂的期待安撫著地上的苦難,信徒的良知反抗著世俗權力的蠻橫,並通過聖徒的殉道和懺悔為人們提供道德典範(比如,耶穌殉難之後,又有聖彼得和聖保羅的殉教,聖.奧古斯丁的懺悔)。這信仰,這典範,提升著西方人的精神世界,也作為在道德上凝聚社會的紐帶連接起世世代代的倫理傳承。由基督教和古希臘形而上學的結合而形成的超驗倫理,在西方文明中具有超越世俗功利的絕對價值,並逐漸演變為普遍有效的公德標準。來自上天的超自然的恩惠和制裁,許給為善者入天堂的萬世至福,降給作惡者下地獄的永生懲罰,又通過懺悔的途徑給人以贖罪和自新的機會。上帝之子耶穌用甘願上十字架的代價,背負起人的「原罪」,以絕對的非暴力對抗暴力,以絕對的愛與寬恕降恩於所有罪人。生而有罪的人類,唯有終生向上帝祈禱和懺悔,在行為上不斷行善積德,才能在無限的贖罪之路上接近天國。正是這種恩罰並重、懺悔贖罪和良知反抗的超驗倫理,逐漸把凶悍的野蠻人和貪婪的唯利是圖之徒,馴化為平和、節制和反省的文明人,也就是把本能人提升為具有信仰的理性人。

  從歷史進程的角度講,基督教興盛於大一統的羅馬帝國開始走向衰敗之時。北方蠻族的入侵、內部的暴虐統治、腐敗奢侈、權爭陰謀和底層反抗,已經失去道德方向的羅馬帝國,強大的武力只能帶來更大的災難。幸運的在於,羅馬帝國在武力上敗給了蠻族,基督教卻在精神上馴服了野蠻人,使之逐漸變成文明人。古羅馬帝國的統一傳統與北方蠻族的分離勢力發生武力衝突,在世俗意義上,促成了羅馬帝國的衰亡和民族國家的紛紛獨立,但在屬靈意義上,教權之下的信仰及教會的統一,等於在另類意義上延續著昔日的羅馬帝國統一。正如英國歷史上最偉大的政治領袖溫斯頓•邱吉爾所言:「羅馬帝國滅亡以後,獲勝的野蠻人也同樣被基督的福音迷住了。雖然他們並不比今天的善男信女更能克制自己的邪慾,但是他們有共同的教義和神靈的啟示。一條聯接著歐洲各個民族。一個世界性機構遍布所有國家,它無比強大,而且是羅馬時代幸存下來的唯一成為系統的機構。這一機構的首腦是羅馬的主教,他在精神上或者至少以教職的形式,恢復了羅馬皇帝已經喪失的權威。」(《英語民族史》第一卷《不列顛的誕生》,溫斯頓•邱吉爾著,薛力敏林林譯,南方出版社2003年版P83)

  正是憑借著聖徒的榜樣激勵、教會的超然權威、教義的普世正義、教士之佈道安慰、儀式之莊嚴魅力、信徒之堅定虔誠……才培育出互助、慈善、克制、苦行等社會公德。僧侶們的開荒拓土,教堂和修道院對弱勢者的庇護、對窮人的賑濟、收養鯀寡孤獨、安頓迷途旅客,教會醫院救死扶傷,特別是救助那些被遺棄的罪犯和傳染病人……等等,宗教場所不僅成為施善育德和救死扶傷之地,也成為維護世界和平的源泉,交戰雙方不得進入宗教場所,已經成為世界通則。


二、改變社會結構的基督教

  從社會發展的角度講,基督教對西方社會的發展具有三大功能。

  1,教會成為凝聚社會大家庭的組織紐帶和自治權威,也成為秩序與和平之源。不僅是羅馬教廷提供了西方屬靈世界的統一權威,而且各地方教會也成為社區自治的組織核心。這種以教會為組織核心而形成的秩序,對結束無政府的混亂狀態來說,具有著遠比世俗政府更強大的功能。怪不得有人戲稱:「梵蒂岡的世界性權威就是宗教領域的『聯合國總部』。」但與現在的聯合國相比,梵蒂岡的統一權威具有悠久的傳統,而聯合國的權威僅僅是二戰後的產物,所以,梵蒂岡對世界各地的天主教會的權威之有效,遠非紐約聯合國總部對各成員國的權威所能比擬。梵蒂岡訓令對全世界的教徒具有強大的約束力,而聯合國決議卻難以真正約束各主權國家的行為。

  2,基督教信仰,逐漸凝聚起整個西方教徒的信仰共識,從而形成了相對於世俗權力及其利益的超驗良知,隨著教會的普及和日漸擴張,這種獨立於世俗王權之外的道德的或精神的普遍共識,逐漸變成了高度組織化的宗教權威,在世俗政權本身無法形成對最高權力的內部制度化制約的情況下,基督教作為社會性的精神權威,發揮著從外部制約世俗王權的作用。由此,基督教改變了西方社會的整體結構,即在世俗政府的權威之外,造就了另一個獨立的屬靈權威,構成了兩種權威、兩套法律、兩種責任的並存。神權的確立及其教會財產的合法化,在使西方人的宗教信仰由多神教變成一神教的同時,也使古希臘遺留下來的一元社會隨之退出歷史舞台,西方社會的權力結構逐漸由一元變成二元,神權與王權、教會與政府、僧侶與俗人、宗教法與世俗法……的並存,構成了古羅馬社會結構的二元化:一是僧俗並存並日趨走向政教分離,二是自上而下的封建和自下而上的自治並存。正是在兩種不相上下的社會力量及其制度的相互對抗中,西方社會才能逐漸形成兩種統治力量相互制約的權威均衡,為西方制度向自由憲政的演變提供了成熟的社會條件。

  3,為西方法治秩序的形成提供超驗基礎。在基督教成為古羅馬的國教之後,不僅教會法在技術上為世俗法提供了可資效仿的對象,而且對來自超驗正義的教會法為法治秩序的超驗基礎,於是,西方人逐漸形成了這樣的法治思想:法律如若要形成穩定的普遍的規則,首先,法律來上帝的意志,乃善法而非惡法,《摩西五經》是法律的原型;而法律如果僅僅來自愷撒,就很容易變成主要服務於統治者意志的惡法。其次,法律只有被信仰,才會被尊重、被自願服從,整個社會才能具有以遵紀守法為榮的公共意願。否則的話,法律要麼變成「惡法」,只服務於統治者的意志;要麼形同虛設、被法律之外的潛規則代替。


三、培育西方人文精神的基督教

  從人文精神的特質和文化發展的角度講,基督教為西方文化提供了精神、制度和物質的偉大貢獻。

  1,基督教的教義及其神學思想,對西方的人文學具有全面而深刻的影響。教義提供普世道義,拉丁文提供統一文字,自耶穌殉難以來的西方,沒有基督教背景的一流精神產品,幾乎是不可想像的。無論是神學、哲學、文學,還是繪畫、音樂、建築,只要是人文和藝術的創造,無一不打上鮮明的基督教印跡。不要說神權時代的人文精神被基督教信仰所左右,即便是在理性化世俗化的近、現代西方,基督精神也為人文創造提供深層的滋養,文藝復興運動、啟蒙運動和非理性主義運動之中誕生的文化巨人們,儘管以復興古希臘的理性精神來對抗神權主宰的中世紀,但是從但丁的《神曲》到意大利三傑的繪畫,從莎士比亞的戲劇到歌德的《浮士德》再到貝多芬等人的交響曲,從康德的絕對律令到尼采的超人,人們都能看到基督受難的形象和聽到天國的鐘聲。可以說,基督教已經滲入了西方文化的血肉之中。特別是那種指向絕對價值的超越精神,已經成為西方文化的最醒目的標誌。

  2,基督教教會和神職人員在保存古代文化遺產方面貢獻卓著,不僅是與基督教傳承直接相關的古典遺產,還有大量異教和異端的文獻資料。經院神學家對古典哲學做出的獨特性解釋,對古典精神的傳承具有承前啟後的意義。教會開辦的神學院為西方高等教育體制奠基,是西方的近、現代的大學及其研究制度的母體。教會、修道院和神學院訓練出大量的教師、學者、法官、外交官和內閣大臣。教會的慈善事業也包括資助藝術創作,西方的音樂、繪畫和建築所達到的藝術高度,沒有教會所提供的精神資源和物質支持,也是難以想像的。

  近、現代以來,借助於強大的經濟、先進的技術和優越的制度,基督教的信仰征服已經從西方向非西方國家擴展,而且一直持續到當代世界。基督教及資本主義文明具有強烈的擴張性,先後造就了羅馬帝國、大英帝國和二戰後的美利堅新帝國,並由武力的征服和佔領的殖民擴張演變為資本的擴張和福音的擴張(道義擴張),基督教為西方文明的擴張意識注入了「傳播上帝福音」的道義動力,其世俗化進程表現為經濟上的自由市場的全球化和政治上的自由民主的全球化。在「資本」為了利潤而進行的無遠弗界的擴張中,虔誠而富於獻身精神的傳教士,也不惜歷盡千難萬險地傳播福音,甚至於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西方傳教士的足跡。

  進入20世紀之後,人類歷史富於戲劇性的發展證明:自發形成於特定地區的基督教、市場經濟和自由憲政,之所以具有難以抗拒的擴張性,就在於它們具有其他文明所缺乏的與人性的內在契合性──善待人性、確立人的尊嚴、鼓勵自由競爭、確保和平秩序和激發人的首創精神。所以,西方文明逐漸顯露出其普世性品質,被越來越多的其他地區和其他文明所接受,甚至演變成難以抗拒的歷史大勢,順治者昌而逆之者亡。

  然而,基督教對西方的偉大貢獻並不能掩飾其製造的災難。在基督教主宰西方精神的漫長歷史上,教會犯下的最大罪惡便是迫害異教和異端。這樣的迫害史,從公元4世紀初一直延續到20世紀後期。


四、初為國教時期的迫害異端

  非常諷刺的是,基督教由異教變成正統之後,也變成了製造並迫害其他異端的信仰獨裁者。從此,作為國教的基督教忘記了自己作為異教徒被迫害的傷疤,開始了在權力的支撐下的漫長的迫害異教徒的過程。君士坦丁大帝在把基督教定為國教之後,就開始迫害其他宗教信仰和基督教內部的異端。他就針對異教頒佈嚴格的禁令:禁止在新首都敬拜任何偶像,禁止任何異教的集會並焚毀其會堂。四世紀的最後20年,狂熱的基督徒在羅馬各城市裡不斷地製造騷亂,摧毀異教的古老神廟,清除所有偶像和異教徒,禁止異教的祭祀和儀式。異教派別主要源自古希臘的精神遺產,如,新柏拉圖派、斯多葛派、犬儒派和密斯拉教派(Mithraism),其中尤以新柏拉圖派和斯多葛派的影響最大,並通過聖.奧古斯丁的神學而融入基督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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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歷史上的迫害異端(二)

  雖然,在基督教的擴張中,由於戰功赫赫並喜歡希臘哲學的朱利安皇帝(Julianus 公元332─363)信奉異教,導致了基督教正統地位的暫時動搖,但這位皇帝被一個基督徒刺死之後,無數基督徒公開慶祝這位異教皇帝死去,基督教也隨之再次控制了政府,大規模的迫害異教運動再次展開。4世紀末期,羅馬城中還矗立著700多座異教廟宇,但是,從公元380年開始,在信奉「尼西亞信條」的正統派格雷先皇帝(Gratian)的大迫害下,異教遭到了嚴重摧毀,驅趕異教的神職人員、拆毀異教的廟宇和僧院並沒收其土地。最過分的是,羅馬歷史上最偉大的皇帝奧古斯都(屋大維)建立在元老院中的勝利女神像,也作為異教象徵物而被拆除。要知道,這座雕像建於公元前29年,至此已經有四百多年的歷史,曾經有十二代元老在此像前宣誓效忠帝國及其皇帝。

  公元393年,意大利的異教徒們冒險發動革命,這也是他們反抗宗教迫害的最後一次努力,但以失敗告終。394年,東羅馬帝國的皇帝西奧多西一世(TheodosianI)率軍進入羅馬城,強迫元老院下令廢止所有異教信仰。及至5世紀中葉,羅馬城市中的異教徒已經所剩無幾,但基督徒卻越來越多,遍及整個帝國。

  同時,基督教從被立為羅馬國教之日起,基督教內部的派別之爭就從未停止過,正統對異端的迫害也從未中止過。

  君士坦丁大帝在尼西亞公會議上確立了「三位一體」的正統之後,也開始對基督教內的異端進行迫害,他下令:凡是不符合正統教條的主張全是異端,異端的書籍一經發現必須焚毀,私藏者將被處死。而且,基督教內部的派別之爭,還演變為血腥的暴亂。從325年的尼西亞公會議開始,正統的三位一體教義與不承認三位一體的阿萊亞斯派(Arius)之間的爭論一直持續。君士坦丁死後,在亞歷山大城和君士坦丁堡等城市,兩派之間的暴力衝突持續了長達一年時間(公元342─343),雙方共有3000多基督徒喪生。

  之後,基督教教會的最為重要、也最為繁瑣的任務之一,便是盡力阻止異端邪說的繁衍,迫害異端也就成為貫穿於正統基督教史的組成部分。羅馬教廷決不會容忍對正統教義的任何挑戰,極端敵視基信仰上的個人主義的宗教自由。在教廷眼中,異端教派的罪惡是雙重的:既分裂教會的同一性,也有分裂國家的潛在危險。特別是在政教合一的統治時期,由國家支持的正統教派就特別反對由民族主義支持的異端教派。確實,在很多情況下,異端思想來自某一試圖脫離帝國統治的「叛亂地區」,異端思想是叛亂者們的道義旗幟。比如,否定基督的人神二性的「基督一性說教派」(Monophysites),就極力鼓動敘利亞和埃及脫離君士坦丁堡;「道納杜斯派」(由迦太基主教道納杜斯創立)鼓動非洲脫離羅馬;在羅馬受到壓制的阿萊亞斯派卻在蠻族中贏得了眾多信徒。

  公元4—5世紀,由於蠻族入侵,異端教派也紛紛出現,決不下於幾十派,舉其大者就有:阿萊亞斯派、猶諾米烏斯派(Eunomians)、馬其頓派(Macedonians)、薩伯流派(Sabellians)、諾瓦千派(Novatians)、普里西連派(Priscilliasts)、還有最著名的摩尼教(Manicheism)。各教派反對正統教派的鬥爭,其深層動力是爭取地方教會獨立於羅馬教會的自治權力。所以,所有這些教派都遭遇過數位羅馬皇帝的殘酷鎮壓,特別是對摩尼教的鎮壓最為凶狠。公元385年,一位西班牙主教被指控為摩尼教徒,並與數位同伴一起被燒死。對其他異端派別,他們的領袖大都被逐出教堂,信徒被沒收財產。然而,由於西羅馬帝國的日漸衰落,羅馬教會也無力控制各地的、特別是東方的教會,東西羅馬帝國的分裂,也使基督教陷於了事實上的分裂狀態。受迫害的異端派對正統派的怨恨之深,甚至達到了有你無我的程度,以至於,當阿拉伯人在公元7世紀征服埃及和近東之時,這些地區的一半以上的人將入侵者視為解放者,期望阿拉伯人讓他們在宗教上、政治上和經濟上得以擺脫拜占庭的殘酷統治。

  基督教的正統地位,開始改變西方人的時空觀念,時間和空間同時被基督教化了。在時間上,主耶穌一生中的核心事件──聖誕節、復活節和星期日(主日)──成為記年的標誌。比如,長期以來關於基督誕生日的爭論,在公元354年也有了最終的結論,包括羅馬教會在內的西方教會,一致把基督誕辰確定為12月25日,也就是現在通行於全世界的「聖誕節」。

  在空間上,以紀念基督教的殉道者為核心的建築矗立起來,指向天國的高聳尖頂與世俗的皇宮和民宅的低矮形成鮮明的對比。以殉道者的名字命名的大教堂逐漸佔據了西方各大城市的中心,遍佈城鄉各地的教堂也自然成為社區生活的中心。東羅馬帝國的首都拜占庭(「新羅馬」)就是基督之城的最好象徵。建都二百年後,它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富有、最美麗和最文明的城市,享譽基督教世界千年之久。在公元5世紀時,這座基督之城就以金壁輝煌的皇宮和華麗巍峨的教堂而著稱於世,據記載,已經有了5處皇宮、6處宮女宮殿,3處貴族宮,4388座大廈,322條街道,52個柱廊,1000多家店舖,100多處游樂場所、豪華澡堂和壯觀的廣場……有人將之稱為世界古典藝術的博物館。最著名的當數君士坦丁會堂、聖索非亞大教堂、三面臨海的皇宮和奧古斯塔廣場。

  在時間和空間的基督教化的背後,是西方的社會秩序的基督教化。這一過程經歷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從君士坦丁時代到公元6世紀末,大致經歷了近300年時間。這是作為國教的基督教向所有異教宣戰的時代,也是皇權對基督教具有支配權的時期。在清除異教影響的過程中,核心的問題是身份甄別:「什麼樣的人才算基督徒?」聖.奧古斯丁等教父的神學,不僅對此做了系統的回答,而且對各異端派進行了系統的駁斥。公元533年公佈的《查士丁尼法典》,也把信奉「三位一體」作為基督教正統,並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羅馬教會的領導地位:所有基督教團體皆要服從羅馬教會的權威,為各大都會的各主教、各修道院院長以及其他神職人員都要服從教皇,為神職人權的行為立下規矩,禁止神職人員賭博、看戲和看競技等。當然,異端派也必然成為該法典的禁止對象:首先是財產上的懲罰,比如,道納杜斯派、一性論者和其他反國教派別,統統沒收其財產,判處其無買賣能力,沒有繼承權和遺贈權,更無資格向正統基督徒借債。其次是參與公共事務的限制,異端派不得集會,不准擔任公職。最後是肉體滅絕,特別是對摩尼教徒和再次信奉異端者,統統處死。由於正統基督教對各異端的迫害,必須借助於皇權的支持,所以,教會也就自然聽命於皇權。《查士丁尼法典》規定了皇帝對教會的統治權。就這樣,基督教正統教父們的神學與基督教皇帝制定的《查士丁尼法典》相結合,奠定了以基督教為道義正當性的法治秩序。

  第二階段開始於6世紀末的「大格利高里時代」(Gregory the great,在位590─604),結束於11世紀,經歷了大約400年的時間。這是拜占庭東方被伊斯蘭化的時代,也是西方逐漸皈依基督教的時代,即已經普及之後的基督教建立自身的標準和秩序的時期,核心問題是如何提升基督教的地位和品質:「具有怎樣的生活方式和行為舉止才算一個好基督徒?」這是一個秩序建立和完善的階段。在此階段,殉道先知的行跡和著名教父的教誨不再具有主宰作用,教會制度和主教布道成為建立秩序的主角,他們制定了一套基督徒應該遵守的道德準則,也制定了辨別何為「異教徒」的標準,有權威裁定基督徒生活中的是非善惡、高尚和低俗,逐漸形成了有別於世俗國家秩序的屬靈王國秩序。這種秩序,其內在權威是靠羅馬教廷及其頒佈的一系列通諭建立起來的,進而形成了教會法和宗教法庭;其外在權威是靠對異端的文攻武嚇及其迫害建立起來的,所以才有中世紀的幾次十字軍東征和大規模迫害異端運動。


五、迫害異端的制度化時期

  如果說,1096年,教皇烏爾班二世發動第一次十字軍東征是對外地的討伐異教,那麼,1215年,教皇英諾森三世主持召開的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世界性基督教公會議,就是對內的鎮壓異端。

  那是一個充滿戰亂、經濟變革和社會動蕩的時代,隨著戰爭和商業而來的東西方交流的不斷擴展和加深,各類不同於正統基督教的思想觀念也蜂擁而至,從而導致了各種異端的興起。而當時佔據正統地位和達到權力頂峰的羅馬教廷,既是戰爭狂又是吸血鬼,既壟斷教權又壟斷財富,既炫耀主教的權杖又揮霍腐敗。這個企圖獨霸人類精神世界權力的教會,已經由單純的信仰團體變成了利益集團。在經濟上,一方面是日益加重的苛捐雜稅,對各地教會和普通信徒進行敲骨吸髓的詐取,另一方面是買賣神職、出賣贖罪券、聚斂和揮霍財富的腐敗,羅馬城裡的主教在拉特蘭宮(Lateran)的生活,其排場堪比皇帝及其王公大臣們。所謂「教皇的稅吏甚至比國王的軍隊更恐怖」的民間諺語,正是底層對教廷的強烈不滿的表達。

  於是,上帝的代理人已經變成雙重的獨裁者:精神的壓迫者和財富的掠奪者,異端思想也就成為底層反權貴反教權的有利工具。所以,最令教廷恐懼的反對力量,不是來自其他異教,而是來自基督教內部的異端,教廷根本不可能對各類異端做出寬容性的接納,而只能愚蠢地做出防禦性的鎮壓反應。

  可以說,異端大都是窮人的信仰,諸如「卡塔爾派」(Cathar)、「韋爾多派」(或稱「里昂窮人派」)、以及魔法、巫術等。這些異端,與其說是反對基督教,不如說是「反對天主教會」。首先,他們訴諸於《聖經》的原始教義和聖.奧古斯丁的神學,反對羅馬教廷對一切宗教活動和屬靈道德的壟斷權力,拒絕崇拜教士和正教的權威,而要求純潔基督教的信仰,通過嚴格的戒律來成就基督教的「完人」──精神至善。其次,他們反對教會及其神職人員的聚斂財富和腐化墮落,反對苛捐雜稅和奴隸制,而追求信仰上、經濟上、人身上的平等。再次,異端也是邊緣對中心的反叛,比如,異端「卡塔爾派」和「韋爾多派」都來源於自治權力日漸強大的法國,二者在法國也都受到支持和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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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歷史上的迫害異端(三)

  可以說,在反教廷壟斷和反教會腐敗的意義上,中世紀的異端運動正是16世紀的新教運動的先驅,新教運動不過是此前的一系列異端運動的繼承者:被迫害的異端「……為以後約翰•胡斯的改革派異端舖平了道路,被十六世紀新教辯護士所採納,成為宗教改革的先驅。」(《宗教裁判所──異端之錘》,愛德華•伯曼著,何開松譯,遼寧教育出版社P9)兩者的不同只在於:先驅者失敗了,繼承者成功了。而歷史的悲哀就在於,先驅者是悲劇人物,他們必定失敗並付出生命的代價,而繼承者是正劇人物,他們必定勝利並贏得權威。因為,無數先驅者所付代價的持續累積,終將達到某一臨界點,繼承者又恰好幸運地把握住了這一臨界點。

  教廷自然要為維持自己的壟斷地位而向異端宣戰。距君士坦丁主持的全教會性宗教會議八百九十年之後的1215年,教皇英諾森三世主持召開了另一次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世界性基督教公會議,會議發佈的第三條教規就特別強調對異端的鎮壓。到1227年,教皇格利高里九世執掌羅馬教廷之後,開啟了鎮壓異端的制度化:發佈「絕罰赦令」,設立宗教裁判所,發行「宗教法庭指南」,建立書籍審查制度,審訊時的體罰制度,懲罰法規(包括恥辱標誌、沒收財產、監禁、火刑處死等)之後,英諾森四世在1252年5月15日發佈了迫害異端最恐怖的教皇通諭《論徹底根除異端》:把根除異端作為國家的首要任務,要求世俗權力完全聽命於宗教裁判所。這項教皇通諭使意大利變成了名副其實的警察國家。天主教會的首席神學家聖.托馬斯.阿奎那也寫出了權威性的《駁異教徒大全》。

  十字軍東征成為最血腥的信仰之戰,宗教法庭成為最臭名昭著的迫害異端之地,留下了遺臭萬年的《巫女之錘》,這本經過教皇英諾森八世欽定的通諭,為腥風血雨的迫害異端開啟了大門。據記載,在意大利,宗教裁判所處死過至少一萬五千人;在西班牙,宗教裁判所處死過三萬二千人;在法國,宗教裁判所的審判官尼古拉.雷米是個迫害狂,據說他在一天之內就燒死過被判為女巫的八百名婦女。更荒唐的是,許多迷信魔法的高階神職人員卻熱衷於巫術審判,比如,1316年當選教皇的約翰二十二世,一面沉溺於各類魔法,不惜用自己的動產和不動產作抵押,來換取具有魔力的器皿,一面又瘋狂地迫害術士,連續發佈四份訓諭,發動了史無前例地迫害異教徒運動。

  無數的異教徒和女巫的鮮血淤積起來,阻塞了多元化的精神通道,窒息著人類的精神創造力。直到新時代黎明之際,宗教法庭還燒死過布魯諾,判決過伽利略;在16、17、18三個世紀裡,還陷於巫術審判的極端狂熱之中。據西方史家估計,在這種狂熱中被迫害致死的人數,高達二十萬到一百萬之間,而且大多數是女人。也就是說,中世紀被稱為「黑暗時代」,宗教不寬容及其迫害異端,便是這「黑暗」的最醒目標記。

六、從寬容到迫害的新教時期

  儘管,在羅馬教廷的嚴厲而持續的迫害下,大多數異端教派沒有成氣候,但經歷過基督教內部的兩次大分化,異端思想還是對天主教正統取得了勝利,「東正教」和「新教」就是異端勝利的標誌。前者是土耳其入主拜占庭帝國的產物,後者是16世紀的西方宗教改革的產物。

  特別是在宗教改革運動中崛起的新教,無論是路德派還是加爾文派,也都經歷了由提倡宗教寬容到回歸宗教迫害的過程。即便以提倡宗教寬容著稱的馬丁.路德,在路德派取得了牢固地位之後,也逐漸放棄了寬容而轉向迫害。

  路德的不寬容

  在宗教改革之初,馬丁•路德公開呼籲寬容猶太人、異教徒和基督教異端,而反對天主教「燒死異端者」的行為,稱其是「違反神意」。他以教徒的個人良知取代了教會權威對信仰解釋權的壟斷,在宗教內部開啟了「個人主義」的濫觴。他主張「每個人皆為教士」,個人有權按照自己的理解來解釋《聖經》,每個信徒都具有不經由教會權威的欽定而直接仰望上帝的信仰權利。他在《論世俗權威》一文中表達了宗教寬容觀念:「由於信與不信,全系個人良知之事……世俗權威應滿足於料理其自身之事,而准許人們,依照他們的能力和志願,信這,或信那,而不用外力強迫任何人。……當人們全憑力量而不憑神的話語反抗它們的時候,信仰和異端決不如此的強烈。」「我們既不能也不該強迫任何人信教。」 路德譴責對用言詞表達信仰者處以極刑的殘忍,他還寫信給非特列選候,請求其寬恕起義領袖閔采爾和其他敵人。他反對用暴力等強制手段來維護福音真理,說出了最著名的寬容箴言:「征服異端,不當用火而當用書。」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當時的路德還專門呼籲對猶太人採取寬容態度,他說:「由於這群傻瓜,這些教皇、主教、辯士和修士這些粗魯的笨驢,像他們那樣對待猶太人,每個基督徒恐怕都寧可當猶太人了。真的,如果我是猶太人,看到這些笨瓜白癡那樣解釋基督教教義,我寧可變成豬而不當基督徒……我呼籲每一個人應善待猶太人,……」(參見:《世界文明史.宗教改革》P569-567)

  然而,當路德開創的新教得到了德國候王們的支持和廣大教徒的信奉之後,他開始像他曾經反對過的歷任天主教教皇一樣,變成唯我獨尊的信仰霸主。他在1522年公開宣稱:「我不允許任何人批判我的主張,即使是天使。凡是不接受我的主張者就不能得救。」這樣的口氣,其霸道甚至超過了教皇們。路德還在《聖經•申命記》第13章找到了迫害異端的神聖戒律:「你不可顧惜他,你不可庇護他」;即便他是「你的同胞兄弟,或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子……你必定要殺他,你要首先下手,將其置於死地。」就這樣,路德假借上帝的命令之手把異端置於死地。早在13世紀,教廷就以此為根據大肆迫害異端。1515年,路德也求助於官方的檢查制度,毀掉再洗禮派和茨溫利派的「邪惡教條」。1530年,他建議政府把煽動暴亂和反私有財產的所有異教徒、所有宣揚基督是人而不是神的異端……統統處以極刑。

  其他新教的大小領袖和新教國家,也在得到權力之後回歸天主教的先例,模仿了天主教迫害異端的所有措施:沒收財產、關閉教堂、書籍審查、開除教籍、驅逐出境、逮捕監禁、處死。新教中的極端者甚至主張新教國家對信仰邪教者必要斬草除根,對其子女也像牲畜一樣一並摧毀。1537年1月18日,奧格斯堡市議會頒佈一項針對天主教的命令:禁止天主教徒的禮拜,限該市的所有天主教徒在八天內改信新教,不服從者將被放逐,並派軍隊沒收所有的教堂和修道院的財產;祭壇和塑像被遷移,修士和修女被驅逐出境。之後,對天主教的禁令擴展到所有被新教控制的國家和地區,許多城市頒佈過類似奧格斯堡市的法令。

  對於猶太人,當路德發現寬容態度也無法讓猶太人改信基督教時,他便露出猙獰的不寬容面目,他把猶太人與羅馬教皇歸為一丘之貉,斥之為「不敬神的壞蛋。」咒罵猶太民族是「一個僵頸、不信神、驕傲、邪惡、可厭的民族」,他公開號召把猶太人的學校和教會付之一炬:「讓任何人把硫磺和松脂盡量擲向他們,假如有人在他們身上投擲地獄之火,那就更妙了……把他們的房捨也給粉碎和摧毀。……把他們的書籍和《猶太法典》,還有他們的《聖經》奪下;禁止他們的教師在死亡的痛苦上,從此不再教導。封鎖一切的街道和大路以阻其通行。禁止他們放高利貸,把他們所有的金銀財寶奪下並貯進保險箱。如果這還不夠,將他們像瘋狗一樣地驅逐出境。」在路德看來,只有對異教徒採取這種趕盡殺絕的手段,基督徒才能榮耀我們的主和基督,上帝才會「發現我們是真正的基督徒。」(P371)

  加爾文的迫害異端

  新教的另一領袖加爾文的不寬容舉世皆知,著名作家茨維格的名著《異端的權利》,詳盡記述和評價了加爾文對異端的野蠻迫害。

  加爾文在新教中的崇高地位奠基於他的神學著作《基督教原理》。在路德用德文翻譯《聖經》之後,《基督教原理》便成為宗教改革的最重要實績。它是宗教改革時期第一部系統的闡釋福音教義的神學著作,並被奉為新教的指導教義和經典著作。西方史家認為,路德發動了宗教改革,加爾文以《基督教原理》完成了宗教革命。

  因提倡新教而受過天主教迫害的加爾文,最初同樣是迫害異端的堅決反對者,他不僅從人道主義出發反對迫害:「把異端處死是罪惡的,用火和劍結束他們的生命是反對人道的所有原則的。」他也基於基督教教義來反對迫害:「使用武器對付被教會逐出的人,並否認他們擁有全人類共同的權利是反基督教義的。」然而,一旦他被奉為精神教主和掌握權力之後,他對待異端的態度便由捍衛異端的權利變成必欲把異端置於死地。

  當他從流亡地被請回瑞士、出任最高決策機構長老會的會長之後,權力機構不僅變成了加爾文實行信仰獨裁的強制工具,也讓他本身的道德狂妄姿態迅速顯露,他自視為瑞士共和國的精神征服者,開始把極權野心加諸於一個自由共和國,旨在將共和國改造成神權獨裁的國家。他為日內瓦市行政會提供了「新教十戒」,要求市政會強迫自由市民逐個宣誓,公開接受他的新教義,而拒絕宣誓者將被驅逐。他迫害每一個反對他的宗教信條的人,教徒也好,自由民也罷,一旦拒絕向加爾文法令宣誓效忠,或在理論上向加爾文的教義提出異議,就會被加爾文視為敵人,不僅要被逐出日內瓦,而且可能被置於死地。

  然而,日內瓦是個共和城市,居民早已習慣了自由生活,很難容忍加爾文的獨裁統治和清教徒戒律,教徒和市民起而反對加爾文獨裁,拒絕向加爾文法令宣誓效忠,反對像對待「扒手」一樣對待他們。而靠新教信仰掌權的加爾文必須靠權力維護信仰的獨尊,權力一旦加入信仰之爭,必將把恐怖統治強加於論戰對手。加爾文公開宣稱:日內瓦已經變成腐敗不堪之城,只有厲行嚴格的統治才能扭轉頹風,需要絞死1800個青年,道德和教規才能在這建立起來。他做出如此嚴厲而殘酷的宣示的理由,很有點「寧可錯殺一千,也決不放過一個罪人」的濫殺,他說:為了維護信仰的純潔(實質上是維護他的教義的不容挑戰),寧願無罪者受到折磨,也不願讓一個罪人逃脫上帝的審判。就這樣,在加爾文統治日內瓦的前五年裡,就有10人被斬首,13人被絞死,35人被燒死,76人被驅逐。還有更多的人懾於恐怖而逃跑。正如法國著名作家巴爾扎克所言:「加爾文的宗教恐怖統治比法國革命最壞的血洗還要可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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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歷史上的迫害異端(四)

  在被迫害者之中,有兩個人需要特別予以說明,一個是西班牙醫生和神學家米圭爾•塞維特斯。此人把對基督教教義的改革作為他終生的追求,具有大膽質疑和刨根問底的執著精神和為尋找真理而不畏強權的堅韌品德。最初,塞維特斯把加爾文作為信得過的神學家和老朋友,並把自己尚未出版的《基督教的恢復》一書的校樣送給了加爾文,希望得到這位宗教改革的領袖給予指導和支持。在這部還未公開出版的著作中,他對《聖經》進行了更大膽的解釋,並想糾正加爾文的《基督教原理》。然而,這本書卻激怒新教領袖加爾文,使這位新教領袖露出世俗小人的卑劣品質:加爾文沒有公開回應他的朋友,而是利用背後告密的詭計,而且是向新教的死敵羅馬天主教宗教法庭告密,企圖假敵人之手將一位信奉基督的老朋友逮捕並送上斷頭台。如果加爾文的陰謀得逞,就可以達到一箭雙雕的目的:既消滅了對自己的教條提出質疑的辯論對手,又把不寬容的罪行栽贓給死敵天主教。然而,天主教法庭並沒有上加爾文的當:決不能為了取悅於日內瓦的異端領袖而殺害另一個普通的異端分子。所以,天主教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故意製造犯人越獄而使塞維特斯逃脫,然後把塞維特斯的模擬像和他的五大箱《基督教的恢復》在維也那市場焚燒。

  然而,堅韌的塞維特斯居然向加爾文做出了更富有冒險性的挑戰,他在流亡了四個月後來到了日內瓦,直奔加爾文經常佈道的那座教堂。巧合的是,加爾文此刻正在教堂並一眼就認出了這位挑戰者,於是,塞維特斯剛離開教堂就被捕了。面對被套上枷鎖的塞維特斯,加爾文再也無法掩飾自己的仇恨,他立刻撕掉了昔日的偽善面具,像不寬容的天主教法庭一樣,對塞維特斯進行宗教審判。塞維特斯被捕的兩個月後,即1553年10月27日,米圭爾.塞維特斯被綁赴查佩爾廣場執行火刑。刑前,塞維特斯匍匐在地,用膝蓋爬行,僅僅請求減少死亡時的痛苦,希望用先砍頭、再火燒的處決方式。因為他擔心,自己可能忍受不了火燒的身體痛苦而背叛自己的終生信念。加爾文的追隨者卻想趁機要挾塞維特斯放棄信念:如果你承認加爾文的教義是唯一正確的教條,並放棄反對三位一體的異端,我們就可以讓得到較為寬大的處決方式。然而,這樣的要挾卻激發出塞維特斯的堅強,他以輕蔑的口吻拒絕了這一建議,毅然走上火刑柱。

  就這樣,一位虔誠的基督教徒及其著作一起化為灰燼。但他的殉難精神卻沒有隨之絕跡,反而為後人留下的警示:不寬容的異端迫害必須中止,寬容的宗教自由必須建立。

  另一位遭受加爾文迫害的著名人士是法國人塞巴斯蒂安•卡斯特利奧。這位精通拉丁文、希臘文、希伯萊文和德語的博學之士,還懂得音樂,寫作詩歌和散文,被當時的自由主義神學家們稱為「最有學問的人」和「百科全書之稱」的人。他熱衷於社會問題的思考且富有人道主義情懷,當他在里昂第一次看到宗教法庭燒死異端者,宗教法庭的殘酷和異端者的殉難勇氣,從正反兩方面震撼著他的心靈。正是這種震撼,促使他投身於席卷歐洲的宗教改革運動,為捍衛新教教義和反對天主教教廷而鬥爭。

  最初,卡斯特利奧和塞維特斯一樣,也把加爾文當成宗教改革的領袖和福音派教義的代表,謙卑而虔誠地向加爾文學習,主動前往斯特拉斯堡向加爾文求教。這次見面,加爾文對他頗有好感和極為賞識,加爾文重返日內瓦之後,卡斯特利奧被聘為日內瓦神學院院長。他的教學獲得巨大成功,他編寫的小冊子《難題解答入門》聲名卓著,即便在他死後的幾世紀裡,仍然不斷再版,據統計,至少出了四十七版。

  作為一位虔誠的教徒和智慧卓越的學者,他為自己確定了更高的目標,即在對宗教改革及其新教教義的闡釋上要超越路德等先驅者。為此,他計劃把全部《聖經》翻譯成拉丁文和法文。然而,他萬萬沒有想到,如此虔敬的事業卻遭到自己的早期偶像加爾文的阻攔。在當時的日內瓦,加爾文是精神事務的最高裁決者,擁有至高無上的獨裁權力。神學教義的邪正需要他來裁決,宗教著作的出版也必須得到他的許可。

  經過自身的努力,卡斯特利奧也很快成為了著名神學家,他對加爾文的再次拜訪,本應該是兩位卓越的新教神學家之間的的平等對話,起碼應該是兩位同行之間的切磋。然而,加爾文那種唯我獨尊的狂妄姿態及其擁有的獨裁權力,把本來無心挑戰加爾文權威的卡斯特利奧硬是逼成挑戰者。與加爾文的狂妄相比,卡斯特利奧就顯得謙卑有加,他不僅從來不會自我宣稱為「唯一正確」,而且他坦承《聖經》是一部晦澀難解、充滿矛盾的經典,自己也並不完全了解《聖經》的所有章節,自己的新譯本所能提供的不過是無數種解釋之一,而不是確定無疑的宗教真理。所以,他特別提醒讀者不要對他的新譯本過於相信。但是,知識上的謙卑並不等於道德上的懦弱,恰恰相反,希望與加爾文進行平等交流的卡斯特利奧,具有個人獨立的強烈願望,也有捍衛個人尊嚴的堅定決心,於是,在具有許可權的加爾文與不承認這種許可權的卡斯特利奧之間,必然產生衝突。

  新教運動與天主教會的衝突在文化上表現形式之一,就是各民族語言向拉丁文的一統權威的挑戰。在天主教會看來,已有的拉丁文《聖經》就是最權威的文本,而路德卻在拉丁文本之外把《聖經》翻譯成德文。同樣,加爾文也曾與卡斯特利奧合作,共同把《聖經》翻譯成法文,卡斯特利奧並還為這個合作譯本作了序。但他並不認為這就是唯一欽定的法文譯本,他還要出版自己單獨完成的新譯本。於是,加爾文利用他的許可權提出了一個蠻橫的先決條件:必須由他先讀新的譯本並對不合適的部分作出修改之後,新譯本才會得到出版許可。

  作為一名具有虔誠信仰而又勤於探索的思想者,卡斯特利奧在思維天賦、語言才能和學問功底等方面,一點也不遜於自視甚高的加爾文。何況,在瑞士這樣的共和國裡,思想自由乃天經地義。無論是學者還是神學家,彼此之間可以有知識上的差異和觀點上的分歧,但在人格尊嚴上和表達權利上應該是平等的。所以,他無法忍受根據獨裁者的意志來「加工」和「提高」自己的著作,更無法接受加爾文的蠻橫要求及其書刊檢查制度。但加爾文畢竟是聲名卓著的新教領袖,卡斯特利奧也由衷地尊敬加爾文,所以,他不想把兩人的關係弄僵,而是希望找出一種既維護了自己的尊嚴而又不至於不得罪加爾文的辦法來化解尷尬。於是,卡斯特利奧提出:他願意在加爾文方便的時候為其朗讀自己的原稿,以便傾聽加爾文的建議或忠告。然而,自視為絕對權威的加爾文,以為自己對他人的任何發言都是必須遵守的命令,而不是要與對方進行交流或協商的建議。所以,加爾文毫無商量地回絕了卡斯特利奧的建議並開始了迫害。

  1543年12月15日,鑒於卡斯特利奧的神學成就和影響力,日內瓦市政會一致通過了任命他為新教傳教士的決議。但加爾文堅決反對這一任命,反對的理由僅僅是卡斯特利奧卡斯翻譯的法文《聖經》有兩段不同於加爾文的翻譯,而且是完全無關教義宏旨的細微末節上的差異。

  在當時的歐洲,日內瓦畢竟還是自由城市,對於兩人的分歧,市政會並沒有做出偏袒某方的裁決,而是讓雙方通過公開辯論來解決。令人驚訝的是,一向狂妄的加爾文並沒有公開反對這個要求,而且在辯論會上也沒有被卡斯特利奧的挑戰所激怒。加爾文也是個精明的現實主義者,他知道自己的地位有賴於日內瓦市政會,也知道因迫害米圭爾.塞維特斯而損傷了自己的形象,所以,維護自身的權威形象最好辦法,就是在公開辯論中以理智的平靜來應對激烈的挑戰。他的策略是先讓對手在辯論會上出丑,然後再進行「後發制人」的迫害。是的,狡猾的加爾文做到了:在辯論會上,他深藏起對卡斯特利奧的仇恨和市政會的不滿,而表現出罕見的克制。

  果然,辯論會後,加爾文也沒有在理論上回應卡斯特利奧的挑戰,而是立刻在行動上做出回應,從法律上對卡斯特利奧的提出控告。他的狡猾還在於,他不是向宗教法庭而是向世俗法庭市政會提出控告:「卡斯特利奧破壞牧師的威望」。加爾文之所以這樣做是基於兩方面的精明算計:首先,他在此前已經把異端者塞維特斯送上宗教法庭並處以火刑,他不願再用可能對他的形象造成更大傷害的同一種迫害手段;其次,通過世俗法庭的審判,可以使神學分歧變成政見衝突,把思想爭論變成司法性或行政性的裁決。

  然而,市政會對加爾文的指控並不熱心,僅僅作出了帶有平衡性質的裁決:除了暫行中止對卡斯特利奧的任命提名之外,對卡斯特利奧本人並未給予嚴厲的處罰。即便如此,卡斯特利奧也意識到:只要加爾文在日內瓦,他便不會有真正的自由。所以,他主動請求市政會解除了他的神學院院長職務並離開了日內瓦。回到巴塞爾後,卡斯特利奧放棄享樂消遣和名譽財富,以清教徒精神繼續著《聖經》的翻譯事業,以表明自己的言論權利的不可侵犯和自由意志的不可摧毀。

  已經迫使卡斯特利奧離開日內瓦的加爾文並沒有罷手,因為他知道自己的對手的實力,無論卡斯特利奧生活在何處,只要他仍然投身於神學事業和公開放言,就是對加爾文謀求的思想獨裁的威脅。所以,加爾文再次重演殘酷的「肉體滅絕」的迫害之道──想辦法燒死卡斯特利奧。但意志堅強的卡斯特利奧決不等死,他接連發表《論異端》、《答加爾文書》和《悲痛地向法蘭西忠告》來挑戰加爾文的迫害。卡斯特利奧也並非毫無智慧的莽漢,而是善於鬥爭的睿智之士,他用過去反迫害的加爾文來反對現在實施迫害的加爾文。他在文中引述當年加爾文在受迫害時寫下的反迫害文字:處死異端是罪惡的──既有違人道又褻瀆教義。這種「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辦法,把加爾文逼入極為尷尬的境地,其惱怒是不難想像的。

  卡斯特利奧認為:加爾文宣稱判定「異端」的標準來自《聖經》唯一的法律文件,但在《聖經》裡卻找不到「異端」這個詞。在宗教事務上,不可能只有一種對《聖經》的解釋是絕對真理,基督教內部對《聖經》的解釋歷來存在著諸多差異,不要說天主教和新教之間的差異,即便在新教內部也有路德派和加爾文派之間的不同。難道只要有差異就變成異端了嗎?天主教指控加爾文派教徒是異端,加爾文派指控再洗禮派教徒是異端,甚至法國的信徒到了瑞士就變成了異端,在日內瓦北作為異端燒死的罪犯,卻在鄰國被視為烈士。卡斯特利奧一針見血地指出「異端」的實質就是迫害異見:「當我思考什麼是真正的異端時,我只能發現一個標準:我們在那些和我們觀點不同的人們的眼裡都是異端。」所以,「這一稱號在今天已變得如此荒謬,如此可怖,具有如此恥辱的氣氛,以致於如果有人要去掉他的一個私仇,最容易的方法就是控告這人是異端。一旦其他人聽到這可怕的名字,他們就嚇得魂飛魄散,掩耳不迭,就會盲目地不僅對被說成是異端的,而且對那些膽敢為他講一句好話的人進行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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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歷史上的迫害異端(五)

  卡斯特利奧的《論異端》,自然要激怒加爾文,他無法容忍卡斯特利奧對迫害異端的批判,更無法容忍竟有人敢於公開談論他對塞維特斯的處決。所以,他立刻寫信告誡瑞士各宗教會議禁止《論異端》,不允許討論異端問題。在他看來,新的異端已經出現,如果不迅速加以剿滅,就可能燃成「地獄之火」。他迅速寫出了自我辯護的《保衛三位一體的真正信仰反對塞維特斯可怕的錯誤》的宣言,並讓日內瓦所有教士簽名,但雙手沾血的他畢竟心虛,在宣言中把燒死塞維特斯的責任推給行政當局,並為日內瓦市政會滅絕異端的行為辯護,宣稱「有權消滅那個魔鬼」。

  卡斯特利奧看到加爾文的強詞奪理的宣言之後,也迅速給出了回應,這就是16世紀西方的最為著名的反宗教迫害的起訴書《答加爾文書》。卡斯特利奧控告加爾文的信仰專斷:以宗教名義把塞維特斯送上斷頭台。他不與加爾文討論塞維特斯的宗教觀點,而只對加爾文提出蓄意謀殺塞維特斯的指控。塞維特斯僅僅因為自己的言論而被燒死,儘管加爾文把火刑的直接責任推給了行政當局,但背後的操縱者正是加爾文。他還指出,燒死塞維特斯凸現了加爾文的獨斷、暴戾和野蠻,已經在歐洲、特別是在法國和意大利引發出諸多抗議。

  此前,加爾文為了回應這些抗議寫過《保衛》一文。對此,《答加爾文書》指出:加爾文指控塞維特斯「獨立地武斷地」解釋《聖經》,但在事實上,對《聖經》做出獨立的解釋,在宗教改革運動中並非塞維特斯一人,恰恰相反,宗教改革運動恰恰發端於路德對《聖經》的獨立解釋,這一運動的發展也依賴於越來越的對《聖經》獨立解釋,加爾文的教條也是這眾多的獨立解釋之一。「百家爭鳴」才是宗教改革運動的最大特色。如果除了加爾文的解釋之外的其他解釋都被視為異端,進而被判處火刑之罪,那麼,宗教改革運動就失去了它的真正意義。也就是說,宗教改革不同於中世紀的最大意義在於:宗教真理不是天主教教廷欽定的,也不是唯一的,而是有分歧的和可爭論的,任何個人和任何派別都不能自奉為「唯一正確」和「永遠不會錯」,沒有資格宣稱「只有我們知道真理,和我們不同的所有意見都是錯的。」加爾文之所以把不同於他的觀點視為「異端」,絕非因為他握有唯一真理,而是因為他獨裁。所以,他就像歷史上的所有獨裁者一樣,獨斷地要求所有人都按照塔一個人的標準來思想來行動,而把其他不同思想統統作為「敵人」來加以禁止和迫害。卡斯特利奧質問加爾文:當我們共同參與一場有關信仰的辯論時,你為什麼要求所有的論戰對手沉默呢?事實上,你的獨斷蠻橫恰恰證明了你的虛弱和恐懼:非常害怕自由的爭論使你喪失獨裁者的地位。

  由此可見,加爾文以保衛上帝為名而「把一個人活活燒死」,絕非保衛一個教義而僅僅是保衛獨裁權力。所以,燒死異見者的加爾文就犯有三重罪:第一,加爾文沒有任何理由封殺對《聖經》的不同解釋,封殺就是思想獨裁之罪;第二,即便異見者的觀點有錯誤,他們也有說出錯誤觀點的權利;在封殺令之下,即便他們堅持說出自己的觀點「不是在堅持真理」,卻是在捍衛「思想的權利和說話的權利」。而加爾文因為他們堅持說出其觀點就迫害他們,是犯了壓制自由權利的反人道罪。第三,不論以任何借口,任何人和任何組織都無權殺死一個堅持己見的異見者,而加爾文卻以「保衛信仰」的借口燒死異見者,就是犯下了最嚴重的謀殺罪。人死而不能復生,即便以後冤獄被平反,死者的名譽被恢復,但再多的補償也不能彌補不了被謀殺的生命。所以,卡斯特利奧對處死異見者堅決說「不」,因為,最根本的是保護現在還活著的人。

  迫於加爾文的權力,《答加爾文書》被禁止出版,只能以手抄本在民間流傳,直到近一個世紀之後才得以出版。所以,這篇正中加爾文要害的反迫害檄文並未發揮應有的影響。但卡斯特利奧的威望和影響卻與日俱增,甚至開始動搖加爾文在日內瓦的獨裁地位。也正因為如此,在卡斯特利奧退出論戰、回歸學術之後,必欲置異見者於死地的加爾文也決不會罷手。他支持這次甚至不再用學術爭論來偽裝之間,而是拋開《聖經》闡釋,也不再關心是非真偽,一心要盡快在肉體上消滅他的對手。他先偽造匿名文章,進行栽贓陷害,但這些小人手段一一失敗。於是,他採取了更為赤裸的挨戶搜查的迫害手段,果然在搜查中發現了一本未經加爾文許可而出版的《悲痛地向法蘭西忠告》,這本小冊子又恰好是卡斯特利奧的新作。

  在這本小冊子中,卡斯特利奧再次呼籲:熄滅教會內部的憤怒和仇恨,回歸到通過理性討論來解決爭端的和平方式。因為,地球上所有的邪惡都源於「違心的迫使」。首先,在道德上,強迫一個人去信仰他所不信的教義,強迫一個人公開聲明接受一種他所反對的信仰,是不變的虛偽;其次,在智慧上,強制入伙只能招來一些懦夫和偽君子,是極端的愚蠢;在法律上,對拒絕強迫而堅持己見的人治罪,是不合法的犯罪。所以,與其要用迫害異端的名義強迫別人改信,還不如既不強迫這部分人,讓新教徒成為新教徒;也不強迫那部分人,讓天主教徒繼續作天主教徒。新教和天主教應該和解,起碼應該允許人們自願地信或不信,自願地加入或退出某一教派;允許對《聖經》的不同解釋,保證各種解釋的和平而平等的發言權,進而達成一種自由爭鳴的社會氣氛。卡斯特利奧呼籲:「法蘭西,我對您的忠告是,停止強制、迫害和殺害良心吧,代之以每一個信仰基督的人自行其是」。

  獨裁而狂妄的加爾文根本聽不進卡斯特利奧的忠告,在他的操縱下,對卡斯特利奧的雙重迫害同時展開:一方面是改革教會在宗教大會上通過決議:「特通告卡斯特利奧所著一本名為《悲痛地向法蘭西忠告》的書業已出版,此書危險絕頂,茲警告教徒們對此書警惕勿懈。」另一方面把卡斯特利奧告上法庭並要求予以逮捕。但加爾文在日內瓦之外的影響力畢竟有限,巴塞爾大學出面庇護了卡斯特利奧,巴塞爾行政當局沒有聽命於加爾文。

  然而,曾是卡斯特利奧的密友的兩名亡命巴塞爾的異教徒,一位是《論異端》的合作者,另一位曾將《三十次對話》譯為拉丁文出版。審判兩位異教徒的案子必然牽涉到卡斯特利奧,當地的巴塞爾大學和行政當局再也無法給予庇護。正當卡斯特利奧即將遭到被捕、流放、甚至被燒死的命運之時,病魔之手先於加爾文的迫害之手,於1563年12月29日奪去卡斯特利奧的年僅48歲的生命。在當時的嚴酷環境下,卡斯特利奧死於疾病與可能遭到人為迫害及其火刑相比,似乎已經算是上天給予的眷顧了,正如他的朋友們所說:「靠上帝賜助,把他僥幸地從敵人的魔爪下奪了回來。」

  卡斯特利奧死了。但他反對異端迫害的事跡和精神、連同他的虔誠、寬容、堅韌、才華和著述卻永彪史冊。他不僅反對用教條壓制異見,反對用法律壓制言論,更反對用獨裁權力壓制良心自由。卡斯特利奧與加爾文的鬥爭,起碼留給後人如下珍貴的遺產:

  ──沒有任何一個教義和真理,僅僅因為自我吹捧和狂熱佈道而變得更正確更真實,更無法通過強制和迫害而使某一教義或哲學變得正確更真實。

  ──無論借助於什麼樣的理由──上帝、國家、民族、信仰、真理──即便是極為神聖的理由,也無權因思想分歧而迫害異見,僅僅因為某人表達了自己的信念,並在威逼利誘之下仍然堅持說真話,即便是和平表達的錯誤觀念,也不足以構成遭受迫害的理由。

  ──誰也無權剝奪任何人的思想、信仰、言論的自由,更不能剝奪人的生命。自由比任何真理都珍貴,生命比任何教條都神聖。

  ──信仰和真理,可以傳播,可以說服,卻不能強加;任何個人、組織、團體和政權,甚至可以靠互相吹捧來傳播某種教義、信仰和觀念,但決不能靠用禁書、監獄、火刑來傳播自己的信仰。正如卡斯特利奧所言:不能用暴力來捍衛自己的信仰,更不能用暴力來證明我們的強大。七、走向宗教自由和宗教和解的朝聖之旅。

  儘管,迫害異端及其宗教裁判所在19世紀開始衰落,但直到1860年代,羅馬教廷仍然頌佈針對異教和異端的《邪教匯編》,教皇庇護九世仍然想召開一次世界性的大公會議,意在恢復教廷的宗教及其世俗的權力,恢復「教皇永無謬誤」的信仰教條。「它成為這些人抵擋自由主義在天主教中傳播的一個共同的盾牌。」(阿克頓語,見《自由與權力》P234)甚至直到20世紀的二戰前後,禁書和宗教裁判所仍然存在。比如,天主教廷還1945年和1948年兩次再版《禁書目錄》,涉及到英語、法語、意大利語、拉丁語、德語、希臘語、阿拉伯語、希伯萊語、西班牙語、荷蘭語的各類著作,被禁書籍:法國692部,意大利655部,包括等;德國(含奧地利和波西米亞的作者)483部,英國143部,西班牙109部,還有另外24個國籍的書籍和未署名的書籍552部。其中包括許多世界知名的作家和思想家,作家如:大小仲馬、左拉、福樓拜、斯湯達、蒙田、喬治.桑、笛福等,思想家如:康德、笛卡爾、洛克、休漠、斯賓諾沙、伯格森、盧梭、伏爾泰、狄德羅、孔德、霍布士、莫爾、米勒、布魯諾、吉本、伊拉斯莫等。(參見:《宗教裁判所──異端之錘》)

  這種延綿數世紀的宗教迫害,直到20世紀60年代才正式宣告結束,梵蒂岡於1965年頒佈的《宗教自由宣言》,標誌著羅馬教廷走向真正的宗教寬容。該宣言明確宣佈:放棄「持謬見的人無任何權利」的不寬容傳統。自此以後,羅馬教廷也開始致力於在世界範圍內傳播宗教自由,及至新舊世紀之交,羅馬教皇不但公開承認宗教法庭審判異端和伽利略是錯誤的,為伽利略平反,而且向曾經遭受過羅馬教廷迫害的所有異教徒道歉,以此來為中世紀教會的迫害異端贖罪。

  2001年2月25日,已經79歲高齡並患有帕金森症等多種疾病的羅馬教皇約翰•保羅二世,開始了前往中東的朝聖之旅,旨在推動種族仇恨和戰火頻燃的是非之地的宗教和解。他訪問了伊斯蘭教徒佔全國人口的90%的埃及,呼籲以和解的對話代替宗教仇恨,代表20億天主教徒與伊斯蘭最大的教派遜尼派領袖進行了對話。5月初,教皇保羅二世又一次前往三大宗教的發源地耶路撒冷,作朝聖之旅。

  眾所周知,耶路撒冷也許是世界上最有爭議和最血腥之地,為爭奪它的聖戰至今仍然硝煙彌漫。最早誕生於此地的猶太教的命運最為悲慘,遭受了基督教和伊斯蘭的長期迫害,聖殿多次被燒毀又多次重建,整個民族差點付出種族滅絕的代價,直到二戰後才重返家園和重新建國,徹底結束了漂泊四方的浪跡生涯。但是,歷史遺留的以色列與阿拉伯世界的衝突之解決,似乎還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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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歷史上的迫害異端(六)

  同時,基督教世界與伊斯蘭世界的衝突,從伊斯蘭教誕生起就一直延續到今天。中古時期,基督教發動了四次十字軍東征,直接起因就是公元1070年土耳其佔領了耶路撒冷。之後又經歷了羅馬帝國的衰落和奧斯曼帝國的興起。現在,雖然大多數阿拉伯國家,由於內部的政治、經濟的紛爭而已經與西方修好,但是利比亞操縱的洛克比空難,伊朗製造的人質危機,伊拉克挑起的海灣戰爭,以及美國對以色列的支持,使阿拉伯的某些國家仍然以聖戰為號召,對抗以美國為首的基督教世界。

  保羅二世教皇是遵循《聖經》的箴言來到苦難之地的:「你們要記念被捆綁的人,好像與他們同受捆綁;也要記念遭苦害的人,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內。」他記念苦難中的人們,不是來挑起爭端的,而是以寬容、和解、懺悔和愛的精神來彌合裂痕的。他的朝聖之行的中心議題是中東和平、宗教和解與聖城使用等問題,他分別會晤了約旦國王、巴以雙方的領導人,參觀一座大屠殺紀念館,並前往一個巴勒斯坦難民營。他還討論怎樣改善匯集在耶路撒冷的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之間的關係。在敘利亞,他發表了真誠懺悔與呼籲和解的演說,他主持了在大馬士革舉行的露天彌撒,呼籲基督徒和穆斯林相互諒解、相互尊重與和平共處;他前往伊斯蘭的倭馬亞清真寺,在聖徒施洗約翰墓前禱告,與當地穆斯林領袖見面並共同宣讀一份禱文。他不僅成為首位踏足清真寺的教皇,而且完成了歷史上第一次天主教領袖和穆斯林領袖在一起禱告;最後,他前往戈蘭高地祈禱和平,擁抱一位敘利亞少女:化恐懼為信任、藐視為尊重、仇恨為互愛、武力對抗為協商對話。

  令人感動的還有,約翰•保羅二世還訪問了希臘。因為在歷史上天主教與東正教之間的恩怨最深,所以教皇旨在促成宗教和解的訪問就更有意義。在希臘,教皇與當地的東正教領袖大主教克里斯托杜洛發表聯合聲明,譴責所有以宗教之名而進行的暴力、強迫改變信仰和極端狂熱主義。教皇懺悔了歷史上天主教對異教徒的不寬容和迫害,表示對穆斯林的深深歉意。他特別指出:在中古時期基督教分裂不久後,天主教發動十字軍東征,洗劫了當時東正教中心君士坦丁堡(今天的伊斯坦布爾),為天主教所犯的歷史罪過請求對方的寬恕。

  教皇以謙卑的自省與寬容的姿態,在播散和解的種子與愛的福音的同時,也沒有忘記對殉難聖徒的追記。他為歷史上的殉教者封聖,既是表達著對殉教者的尊敬和紀念,也是表示對以信仰的名義施加的迫害和仇殺的反省,更是對世俗政權壓制信仰自由的抗議。

  這位老人、這位教皇的姿態,是為了使十字架不再成為受難和仇恨的標誌,而僅僅成為對上帝之愛的信仰的永恆象徵。他的和解姿態,就是對聖地的最虔誠朝拜,對上帝之愛最好的踐行。

  但願老人的虔誠之愛,能感動仍然陷於宗教及民族的紛爭之中的世界。

1999年8月寫於大連勞動教養院
2004年11月改於北京家中

──民主中國(12/31/2004 17:25)
來源:新世紀 www.ncn.org
(基督教歷史上的迫害異端 全文完)

http://www.boxun.com/hero/liuxb/240_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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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 有機會好好的讀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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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章,但是宗教一定有非理性的 一面,端看是否變成鬥爭的或是獲取私利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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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read an article about the view of an african against the christain, he said when the priest  first arrived. In their hands are bibles and we hold the land,now in their hands are our land and we hold thier bibles.CHAR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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