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備局:成立國防管銷公司對國家有利
軍聞社(Military News Agency)2008年2月14日報導,國防部針對報載(中國時報)「設置投資管理銷售公司」報導於2月14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軍備局長吳偉榮中將於記者會中表示,成立整合國防資源的鐽震公司(Taiwan Goal)是政府既定政策,主要目的是在有效落實軍售工業合作機制,引進國外高科技技術,提升國防及民間產業科技能量。
吳偉榮在進行《成立國防產業發展執行機構規劃報告》進度時指出,根據1990年《國防二法》及2003年《國防部軍備局組織條例》,推動國防產業發展執行機構相關規劃,而國防部的軍備策略,是依據注重國防科技工業自主性,結合產、官、學、研共識共策,推動軍事工業與相關工業併行發展。
吳偉榮表示,過去台灣外購武器受限因素多,取得後還必須花費大量後勤維修經費,也無法加入該項軍品的國外產、修體系,自製武器又無法拓展銷售管道,導致科研能量浪費,成立國防管理產銷公司,可將外購武器的工業合作與國內軍、民工業互惠整合,也可將自製武器的技術得以對外輸出。
吳偉榮以新加坡的民營國防公司-新加坡科技動力公司(STK, Singapore Technologies Kinetics)為例,星國透過STK向法國購買拉法葉艦(La Fayette),艦體與戰系多半在星國組裝,讓星國同時開創就業機會與技術提升,若台灣也有類似公司,外購軍備更方便並可與外國廠商合作研發,分享技術與工業互惠,還能加入該項軍品的全球產銷供應鍊。
吳偉榮表示,計畫中的國防管銷公司的資本額為新台幣2億元,國防部規劃投資9000萬元,目前還在聯參作業階段,完成規劃後送行政院核定、立法院審查,審查通過後,國防部正式完成投資案讓該公司成立,軍方的9000萬資金還沒投入,在6月之前該公司不會運作。
但外界質疑焦點在於為何該公司在最大股東軍方的董事還沒選派、資金還沒到位前,即可完成登記,並由前證交所董事長吳乃仁出任董事長,這樣的民營公司立法院無法監督,何況台灣已有漢翔公司(AIDC)具備執行相關業務能量,為何要另設單位。
吳偉榮表示,成立該公司是著眼於提升台灣的國防及經濟,該公司採公營或民營各有優、缺點,國防部也希望未來能透過立法院立法,讓該公司人事及運作受到有效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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