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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噬告再三瀆 – 信者得救; 還是事物反覆檢定方可相信?
達摩的弟子中, 總持比丘尼說:「如阿觸佛國一見不再見,就是道!」
有些事情就像這樣, 你只有一兩次機會遇到, 你不相信見到的, 你就錯過. 而你再求證明就只會越轉越糊塗.
論語中, “季文子三思而後行。 子聞之, 曰: 『再, 斯可矣。 』”
聖經中, 如出埃及記, 以色列人不斷要再看神跡才相信上帝, 看到了一個, 可是轉頭又要再看. 事實上要是沒信心, 看多少次也不過是徒然.
佛家也講信解行證, 有人不明白為什麼不是先解後信. 我們小時候學1+1=2, 就是先信了, 還用得很肯定. 可是其實到大學, 這回事是要prove by axiom field. 有人提出過何不教小孩子證1+1=2, 而未證就用這個? 要證這個其實是要先有很多數學底子, 而小孩子很早就要用加減這檔事生活 – 連遊戲也要數學啊.
佛家的箭喻論就是講這個. 有些事情是到五十方知天命, 可是五十前對天地的認識很多是信心罷了. 這時就有傳統的價值, 所以蘇格拉底雖然經常反駁別人, 其實他還是很傳統的. 亞里士多得也是很repest reputable opinion.
說到這裡, 另一方當然會說有些事情不明所以, 就信了的話也可以產生災難. 如果科學沒有反覆驗證, 我們用的科學產品可會是很危險的.
沒錯, 就是這樣.
到底是初噬告, 再三瀆 – 信者得救; 還是事物反覆檢定方可相信?
我試以易經的三個基本原理剖析: 1. 變易, 變化是宇宙的道理. 2. 簡易, 任何變化都有簡單的規律. 3. 不易, 那個變化的規律是萬變不離其中的.
人其實是一個小宇宙, 和大宇宙是連結的. 古人有看變易而知不易, 有見不易而知變易. 易經中有以宇宙之序而看出人倫, 有以人文歷史而看出宇宙之道.
我看殊途同歸, 其實信中有解, 解中有信, 本來就混然為一.
莊子說, 混沌是不能鑿出五官分明的, 不然他會死. 他死了, 我們就心著於法, 如人入暗, 即無所見.
我想, 大慨是要信時則信, 要解時則解. 表達出來, 我就已經鑿死了混沌, 就像看星盤, 要是你一粒一粒星看, 就會把命批到分崩離析, 看不到整體的配搭組合, 天地的美妙造化.
Wave or particle? 事情的真相, 是混混然然. 矛盾中看到其合一 - Wave and p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