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或終止回購雷曼迷債
2008-11-28
(星島日報報道)港府昨天證實,雷曼在美國債權人的律師就處理迷債抵押品事宜,發信予香港及新加坡雷曼迷債信託人。據悉,信件質疑信託人終止雷曼相關信貸違約掉期協議的權力,意味銀行在回購定價及出售相關資產上面對極大巿場及法律風險,銀行公會已傾向終止回購計畫,並構思另類方案,包括加速處理客戶投訴。港府今天續與銀行公會商討,而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則堅持回購仍是最好的計畫。
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梁鳳儀昨與銀行公會開會,商討回購計畫面對的法律問題。由於美國雷曼清盤人認為根據美國破產法,與雷曼相關的資產要由清盤人接管,信託人無權處理包括終止信貸違約掉期協議的權力,令銀行無法為雷曼迷債資產定價,在價格及日後的出售資產方面都面對極大巿場和法律風險。銀行公會已傾向終止回購計畫。不過,出席會議的官員仍然認為,回購計畫風險有限,游說銀行繼續實施有關計畫。
據悉,財經事務局今天會續與銀行公會開會。不過,消息人士直言任何審慎的銀行家都不可能承擔這風險,但銀行亦正研究另類方案,包括加速處理客戶投訴。消息人士說,銀行經過調查,已掌握更多投訴客戶的具體情況,有條件加快處理,目前已和解的客戶已達數百宗;此外銀行亦正研究其他協助客戶的方案。
對於銀行回購在最後階段出現法律障礙,迷債信託人滙豐的發言人表示,由於美國破產法例十分複雜,現階段正尋求法律意見,會繼續與各相關人士保持聯絡,尋求解決方案,但不願評論回購計畫會否延後,甚至「泡湯」。
銀行公會雷曼迷你債券專責小組主席龔楊恩慈表示,在回購迷債的過程當中不斷遇到各種技術問題,但銀行公會現正研究解決辦法,她沒有評論回購可能觸礁的報道。而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表示,銀行公會正深入了解情況,又重申政府很希望投資者可以盡快取回現值,「所以我們提出的回購計畫,仍然是最好的計畫」。
在立法會方面,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認為,明白到清盤人表明產品主權為其所有,反映政府及銀行一早未釐清法律問題,回購計畫欠周詳,但他認為銀行應靈活處理,先以產品的現值向產品持有人回購,再與清盤人交涉,若銀行要減低風險,亦可考慮降低回購價。
匯賢智庫葉劉淑儀同意,現在難以要求銀行單方面回購雷曼迷債,她提議由政府及銀行設立近百億元贖回基金,為受誤導投資者贖回雷曼產品,但要投資者簽署法律聲明及申報投資記錄;若日後調查發現該投資者並非受誤導,就要收回賠款,若證實銀行有不當銷售,銀行要補回款項;同時又規定日後基金可向銀行出售結構性產品徵收費用。她正就有關方案在議員中發起聯署,並約見曾俊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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