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玩遊戲非禮6歲搞到16歲 陽具鑲珠前警員 涉姦親女 25/02/2009 太陽報
曾經坐監、下體鑲珠的前男警涉嫌多次性侵犯幼女,被控兩項非禮及三項亂倫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現年十八歲女事主作供稱,她約在六歲首次遭被告非禮,當時被告叫她入房幫他?骨,期間撫摸她胸和下體。九九年,被告又叫她入房聲稱跟她玩「鬥大力」遊戲,四條腿相纏鬥力,被告制服她後與她性交。事主稱自被告疑因涉及貪污入獄後,她與姐姐先後離家出走,母親亦患上抑鬱症,需要接受精神治療。
曾犯貪污坐監
四十五歲男被告,被控在九六及九八年間非禮女事主,並在九九年、○五年及○六年十月二日,三次與事主亂倫,事件因在去年四月,事主遭父母及舅父指控偷家中錢而揭發。事後法醫替被告檢驗時,發現他陽具前端鑲有一粒零點八厘米乘零點五厘米的球體。
被告○一年十月入獄前是警務人員,至○五年二月出獄,現於投資公司工作。控方昨未有表明被告當年因何事入獄,事主作供時則透露「爹?貪污」。
事主供稱,九六年她約六歲時首次遭被告非禮,當時他們一家四口居於警察宿舍,被告叫她入房幫他?骨,期間他突然說「你?到我好?」隨即脫去上衣,然後?事主躺在床上,撫摸她胸和下體。兩年後第二次非禮時,他們已遷往公屋,犯案情況與首次相似。
事主續指至九九年,被告又再叫她入房,這次卻聲稱跟她玩「鬥大力」遊戲,兩人四條腿相纏鬥力。後來被告制服她後即脫去其褲,然後褪下自己的短褲與事主性交。當時她覺得很痛,但不知發生何事,還以為是與被告玩遊戲。她又指○五年被告出獄後,仍侵犯過她兩次,這時她已升中學。她放學回家後,被告強行開她房門,脫下她內褲塞住她的口,然後拉高她的校服裙,強行與她性交。
妻抑鬱女出走
事主透露,自被告○一年入獄後,一家生計靠母親申領綜援支撐。翌年她姐姐因問母親要錢,被指斥「要錢去做雞啦」,結果其姐離家出走。而母親則在○四年起,因抑鬱症接受精神科治療。
辯方盤問事主時指她自被告入獄後,學業和操行都變差。被告出獄後,更因曾阻止她拍拖而雙方起衝突。
案件編號: HCCC 2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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