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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ianjack 於 2009-9-16 21:35 發表
10 耶和華又曉諭亞哈斯說: 11 「你向耶和華你的神求一個兆頭:或求顯在深處,或求顯在高處。」 12 亞哈斯說:「我不求;我不試探耶和華。」 13 以賽亞說:「大衛家啊,你們當聽!你們使人厭煩豈算小事,還要 ...
基督教聖經和猶太教聖經, 是基督教和猶太教的神聖和權威經典, 基督教匡聖經分成兩個聖約書, 舊約全書(大致與猶太教聖經的篇目相同)告新約全書, 舊約又稱希伯來文聖經, 是最初用希伯來文寫成的著作合集, 其中例外的是但以理書和以斯拉記, 這兩篇是用阿拉米文寫成的, 這些著作主要是描述以色列宗教從其起源直到約西元前2世紀的情況, 基督教人士所以有新約一稱, 是因為他們認為這部書乃是上帝與子民交往歷史中的一個聖約書或公約, 主要講耶穌的一生事跡和使徒教會的初期發展情況, 新約中的各篇作品都是希臘文寫成的
確切決定哪些著作收入猶太教聖經或基督教聖經的過程, 稱為聖經篇目編審, 約西元前4-前3世紀對律法書(即摩西五經, 創世記, 出埃及記, 利未記, 民數記和申命記)的確定, 大概是編審聖經篇目工作的最早的一步, 後來加上了一批稱為先知書的著作, 這是由西拉的孫子確定的(約西元前117), 希伯來文聖經的其餘各篇統稱為聖錄, 如詩篇, 箴言, 似乎是確定的直到西元100年後根據雅麥尼亞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 猶太教聖經權威本才算最後確定下來, 希伯來文聖經的希臘文譯本(70子希臘文本聖經)包括雅麥尼亞會議所未採用的其他一些著作
早期的基督教徒大致承認猶太教的聖經, 但常採用70子希臘文本聖經以及希伯來文本聖經的其他一些譯本中額外多收的著作, 關於舊約全書的確切取捨範圍問題, 直到宗教改革運動時間仍爭辯不休, 由於意見分歧, 終於分成了基督新教和天主教, 在特倫托公會議上, 天主教徒於1546年確定新教徒稱之為外典而認為價值較小幾篇作品為次經, 一般來說, 基督教會的舊約全書只收入希伯來文聖經列有篇目的那些著作
但是, 早期基督教徒也開始搜集專屬基督教的著作, 2世紀時, Irenaeus證明對於全體基督教徒日益具有權威性的有四福音書, 使徒行傳和保羅的13封信, 不久以後, 這些資料就成為新約全書的基礎, 但也考慮一些有爭議的作品, 最初提出與現在新約全書完全一致的聖經作品目錄者是Athanasius的第39封復活節信(367年), 其中指定新約收作品27篇, 與舊約的篇目並行不悖, 不過, 在東方教會就啟示錄, 在西方教會就希伯來書爭論了好幾年
雖然在西元最初這幾個世紀中實際上已經確定了聖經篇目的取捨範圍, 但在後來的教會中聖經的地位卻成了學術討論的一個主題, 聖經所收的作品越來越成為聖經考證學或歷史評論的對象, 人們竭力解釋那些文字與教會和教義的影響無關, 當前在自由派和基本教義派的教會中, 對聖經的權威和啟發仍有不同的看法, 然而, 有一點無可否認, 聖經中所包含的故事, 詩歌和思想不僅對於兩大教派的教義和禮儀, 而且還對西方文學, 藝術和音樂均有巨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