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清入關後,出於對漢人的防範,滿清統治者對科技的發展,尤其是可能應用於軍事的科技發展,進行了嚴厲的限制。這種限制早在入關之初就開始了,當時多爾袞立下規定:大炮和火器等當時的先進武器只限於八旗軍中使用,清軍中的漢軍禁止裝備。多爾袞採取這個措施,是因為當時投降滿清的漢軍人數已經遠遠超過八旗軍,這些軍隊如果據有先進武器,一旦降而複叛,很難對付;只讓八旗軍擁有大炮和火器,可以大大增加八旗軍對漢軍的戰鬥力優勢,可以更有效地震懾和控制清軍中的漢軍。繼多爾袞之後,歷代滿清統治者出於對漢軍的防範,一直嚴格施行這一規定,直至鴉片戰爭以後,因為八旗軍喪失戰鬥力,為了利用漢軍鎮壓農民起義,才被迫鬆動。
按照滿清的規定,八旗軍壟斷的火器和大炮等先進武器主要供八旗軍中的滿洲軍使用,因為滿清統治者對八旗軍中的蒙古軍和漢軍也有防範。滿清的八旗軍總數不滿二十四萬,其中的滿洲軍總數又不滿八萬,因此按照這一規定:上百萬的清王朝軍隊中,只有一部分能夠裝備火器。這就造成滿清軍隊的火器裝備程度,始終處於極低的水準,在世界許多國家的軍隊大踏步地向熱兵器邁進的時候,清軍始終脫離不了冷兵器時代,清軍的火器應用程度,不僅比不了葡萄牙、俄羅斯等歐洲三流軍隊、也遠遠不如幕府時代的日軍和崇禎時代的明軍。
由於清軍對火器的需求量始終處於極低的水準,也就無法拉動軍火製造業發展,也無法刺激軍事科技的改進。歷史已經表明:軍事科技的進步,能夠帶動民用科技的進步,從而人推動生產力的發展,滿清軍事火器裝備的限制,不僅堵死了軍隊近代化之路,也堵死了增強綜合國力的一條捷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