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君無戲言"說起
言而有信,自古而今都是做人必須堅守的一條基本準則。在我國古代,為王者有“君無戲言”之謂,為民者有“尾生抱柱”之典。尾生的故事毋須贅述,“君無戲言”後邊的一段故事卻不能不說。
據正史記載,周成王同弟弟叔虞做遊戲,順手摘了一片梧桐葉子給弟弟,說這是玉圭,我封你為諸侯。叔虞很高興地把這件事告訴了周公,周公立刻去見成王,求證封侯的真假。成王說,我不過是陪他玩玩而已。周公說,天子一言既出,史官就會記下來,朝廷上下就會談論,也會在全國流傳開來,封侯怎麼可以當兒戲呢?於是,成王只好封叔虞于晉。
這就是“君無戲言”這句老話的最早來源,意在教訓那些帝王們說話算數,否則就有失天子的威信。對於至高無上的當權者來說,立言當慎不僅僅是威嚴所繫,更重要的是關乎社會成本。除非時機成熟、勢在必行,但凡涉及到全局層面的政令都要慎重出臺。朝令夕改,必然會引起社會運行機制和軌道的轉換以及黎民百姓行為和心理的調適,而轉換和調適的過程,都要付出一定的社會成本。
在上述“桐葉封弟”的故事中,周公的勸導、成王的踐諾,都指向一個落腳點:為了維護天子的威信,哪怕是玩話、錯話,也要當真話執行。其中沒有或者說看不出他們有對社會成本負責的意思,而這一點才是最重要的。兩相權衡起來,天子的威信與社會的安定究竟孰重孰輕?這裡,我們不妨用心想一想,那個叔虞當時不過是個孩子,將來能否有長進還很難說,假如他是個不堪造就的混帳,周公也要成王兌現自己封侯的戲言,豈不是置晉地人民的福禍于不顧了嗎?做君王的,若只為了自己的威信而履行一句玩笑話,究竟是有道還是無道,有德還是無德?就此引申開來,一個人說的話,如果不當甚至是荒唐的,是不是一定要踐諾才符合“信”的道德準則呢?或者說,當“信”與“義”發生衝突時,你該如何適從?能不能反悔?
信,也是儒家傳統倫理的一項重要準則。《論語》有雲,“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孔子這句話的意思是,人如果不講信用,那怎麼可以呢?他不僅看重“信”的社會意義,而且也是一個講誠信的人。但在《史記》的記載中,孔子也曾言而無信。
事情發生在老人家最後一次去衛國途中,被佔據蒲地、反叛衛君的貴族公叔氏給攔住了。弟子中有個叫公良孺的,帶著自己的五輛馬車跟隨孔子。其人賢良勇武,見夫子累遭劫難,頗為不忿,便拚命與蒲人激戰起來。碰到這麼一個不怕死的,蒲人有些犯怵,就對孔子說,您若發誓不去衛都,就放了你們。孔子答應了對方條件後,蒲人就讓孔子一行從東門走了。事後,孔子不僅沒有改變行程,還跑到帝都去勸衛靈公出兵伐蒲。子貢見一向重信的老師出爾反爾,感到不好理解,就問孔子,盟約難道可以背棄嗎?孔子說,被要挾而簽訂的盟約,神靈是不會認可的。
孔門十二哲人之一的有若,對孔子思想通常能作出符合原意的解讀。他曾說過,“信近於義,言可復也”。意思是說,信合乎義,言諾方可行。孔子答子貢問所涉及的信義問題,也許只有這樣解釋才合情、合理。《孟子.離婁上》指出:“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意思是說,通達的人說話不一定句句守信,做事不一定非有結果不可,只要合乎道義就行。拘泥固執于“信”而不知通權達變,是愚蠢的行為。
在中國歷史上,守信的行為不一定都合乎義,棄信的行為不一定都違背義。信如尾生者,常被後人批評為拘于形式、不知變通,是守小信而違大德。棄信如劉邦者,如果因自食其言而利天下大局,後世並無詬病。古代那些天子們,正是在聽從諫官勸喻、收回成命後被譽為開明皇帝的。事實上,將“言必行,行必果”兌現得最決絕、最徹底的,不是君王,也不是百姓,而是那些行走在大地邊緣的俠客。
與各類藝術演義出來的武俠不同,司馬遷筆下記載的那些人和事並非虛構。在《遊俠列傳》、《刺客列傳》中,像季布、荊軻這樣的硬漢,為了一句話,喝了幾碗酒,就慨然獻出自己的頭顱,這種“三杯吐然諾,五嶽倒為輕”的精神,確實令人慨嘆和敬仰。但是,歷史不忍細看。這類人物的行為因缺乏明確的目的性和是非觀,除司馬遷“多有不忍”外,史家歷來毀譽參半,更不值得後人傚法。這樣看問題,不是說誠信不重要,而是說我們對誠信的崇仰不能失之偏頗,走入極端。當“信”與“義”發生矛盾時,“然諾”應當服從法律和道義,否則就會發生不該發生的悲劇。
來源:香港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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