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咪都應該反省下大陸教育 o既不足呢?
深圳一名 十三歲女孩 被人強姦五次後,
沒告訴家長,反而喜歡上對方,把他當成
「老公」,寫了十封情信向對方訴說愛意。
甚至計劃和他私奔,女童養母近日報警揭發
此荒唐事。
在 坪山區 就讀小學六年級的 小夏 憶述,
她和女同學到隔鄰工廠玩狗,期間五次被
三十多歲的華某 除褲、強姦。小夏說,
她第一次被強姦後,沒有跟家人和老師講,
只告訴同學,並從同學口中第一次知道
「強姦」的意思。
她承認,自己有「一點點喜歡」華某。
醫生檢查結果顯示,小夏 陰道發炎,
陰唇和處女膜充血。
她的校長表示,另有兩名女學生也曾慘遭
華某 性侵犯。
上周五,小夏父母 聽聞女兒被強暴,前往
質問 華某,並報警。小夏 在派出所面對
「有沒有發生那種關係?」等問話,顯得
不知所措。警方把 華某 帶回派出所調查,
並在其寓所搜出十封情書。
小夏 在情書內用「您」和「華」稱呼華某,
並描寫自己對 華某 的愛意,指對方愛打牌、
喝酒是不爭氣,感到憤怒。
其校長說:「我昨晚問她二加七等於幾,
她答不出,但是她在情書中竟然文筆流暢,
不像小學生寫的。」
養父母一直視 小夏 如己出。夏母看到女兒
寫的情書,痛哭流涕,氣得向女兒說出領養
的真相。
而 華某的懷孕妻子 前天趕到深圳,
懇求夏母不要追究,被斷然拒絕。
...
( 從同學口中第一次知道「強姦」的意思。)
o係 香港,十三歲女已經好醒目啦。
我 o係度諗:
係咪都應該反省下大陸教育上 o既不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