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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老闆娘褻衣
偷百件透明內褲胸圍 前助理候懲
本報訊】珠寶女商人的私人助理聲稱因迷戀老闆娘,竟趁她離開香港時,潛入香閨偷走100件香艷褻衣「鑑賞」。涉案被告昨天於區域法院承認爆竊罪,法官認為本案極不尋常,質疑被告為何沒有把褻衣放在家中欣賞,反而放在寓所梯間,認為需要先了解被告的心理狀況始作判刑。
記者:陳美珊
被告葉潤輝(38歲)為陳姓女事主(36歲)任私人助理逾5年,今年5月底離職,但兩個月後干犯本案。被告偷取的100件褻衣共值1萬元,有胸圍、內褲、束衣等,不少為透明、喱士等圖案,顏色鮮艷;另有泳衣。
常與事主一起返教會被告曾任物流和地盤工人,有15項案底,當中包括爆竊、盜竊和欺詐等。辯方求情指,被告年幼時母親離家出走,父親六年前去世,他與弟弟相依為命,此成長背景令被告變得內向。
被告雖然替事主打工,但二人關係友好,經常一起返教會,因而迷戀事主,將友情與愛情混為一談,最後一時衝動下犯案。猶幸他獲教會弟兄姊妹支持,現已明瞭與事主只是純友情關係,對她已不再存有遐想。
案情指事主與家人居於美孚新邨,今年7月18日早上,她離開寓所前往內地,翌日返港。7月20日,事主發現部份褻衣失蹤,於是報警。警方事後翻查大廈的升降機閉路電視紀錄,發現被告在事主離港當天下午,曾搭升降機到事主居住的樓層,半小時後離開。警方跟着在8月17日到被告元朗的寓所將他拘捕。被告稱,將偷走的褻衣裝進黑色垃圾膠袋,放在寓所的梯間供他欣賞。
被告指因工作關係,從事主的姊妹取得其寓所鎖匙,他暗中複製鎖匙。被告向事主致歉,並引領警方到梯間找回褻衣。據悉被告潛進事主家中後進入睡房,從抽屜偷走該些褻衣。案件於下月7日判刑,等候其心理醫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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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bdntto 於 2012-11-24 13:31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