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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解聖經?

曲解聖經?

http://truthbible.net/bloodybible/forchristians/#4

經過時間的洗禮,聖經除了被發現很多落空的預言和自相矛盾,也已被証實有很多錯誤,亦有很多教導已被公認為不當的(請參閱第一至三章)。

也許不少對聖經有疑惑的教徒都曾嘗試過向神職人員請教,他們所得到的答案大多是「那只是斷章取義」、「那只是比喻」、「聖經也說到……」、「你不了解當時的歷史背景才會誤解聖經」、「那不是神的意思,只是你沒有神的智慧所以不明白」、或回避問題,總之聖經一定是對的,對它有信心就是了。

那只是斷章取義?

每當聖經質疑者提出疑問,護教者很多時候都只會說他們是斷章取義,卻甚少會指出聖經質疑者如何斷章取義,又不會提出不斷章取義的解法。到底如何才算是斷章取義?引經時只引一部份就是斷章取義?當然不是!否則我們引經時都要把全本聖經引出來了!斷章取義即是把文章的某一部份抽出來,使原來的意思改變。例如,把「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彼得前書3:9)」引成「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這樣把原意改變了,就是斷章取義。所以,只要引經時沒有把原意改變,就不是斷章取義。

那只是比喻?

除了認為斷章取義,護教者面對聖經過時或不正確的教導時,亦很常辯稱那些經文其實是比喻。比喻是甚麼呢?根據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AF%94%E5%96%BB ),比喻指將一件事物指成另一件事物的修辭手法;該兩件事物中具有一些共同點。它能夠令讀者透過類推,通過另一件事物,更了解要描述的事物的特點。結構有本體(要描寫的事物)、喻詞(例如︰像、若、彷彿、似……)及喻體(和本體相似的事物)。比喻分明喻、暗喻和借喻三種。明喻必須俱備本體、喻詞和喻體,例句:小明 好像 猴子,在公園跑來跑去;暗喻沒有喻詞,直接將本體說成喻體,例句:小明是猴子,在公園跑來跑去;借喻只出現喻體,如猴子在公園跑來跑去。

所以,若果一句句子是比喻,本體必須要與喻體有共同點,而且必須能夠令讀者透過類推了解本體。那到底護教者聲稱是比喻的經文是否真的是比喻呢?我們就以利未記19:19來作例子研究一下:

一塊地不可以種兩種植物,一件衫不可以用兩種物料造

利未記
19:19你們要守我的律例。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種你的地.也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作衣服、穿在身上。

有護教者說這經文其實是比喻「戒掉舊的壞習慣後,實行新習慣就不要再作壞習慣了」。而在這假設下:

本體  喻詞 喻體
新、舊 沒有 兩樣/異類
習慣 沒有 牲畜、種子、衣服

這句子沒有包含喻詞,亦沒有包含本體,它唯一有可能的,就是屬於借喻。它的喻體能令人了解本體嗎?我們可以從「兩樣/異類」聯想到「新、舊」嗎?不能!我們可以從「牲畜、種子、衣服」聯想到「習慣」嗎?不能!再看看前文後理,利未記第十九章全章都是耶和華的律例,如:

19:17 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
19:18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
19:19 你們要守我的律例。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種你的地.也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作衣服、穿在身上。
19:20 婢女許配了丈夫、還沒有被贖得釋放、人若與他行淫、二人要受刑罰、卻不把他們治死、因為婢女還沒有得自由。

耶和華一條一條律例頒佈,每條律法之間,並沒有甚麼關連,所以在前文後理,亦找不到「兩樣/異類」與「新、舊」和「牲畜、種子、衣服」與「習慣」的關係。而且,這句經文前後的句子,都不是比喻,怎會零零丁丁19:19是比喻呢?若硬要說這是比喻,我只能說這是一個失敗的比喻,修辭技巧是用來協助傳達訊息的,阻礙傳達訊息的修辭技巧是沒有意義的。

再來一個例子:

有關僕人如何事奉肉身的主人

歌羅西書
3:22 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

護教者喜歡把樸人事奉主人說成是比喻人事奉神。在這假設下:

本體  喻詞 喻體
主 沒有 主人
人 沒有 樸人

這次比上一個例子合理,「主人」可以推想到「神」,而「樸人」也可推想到「人」,要理解為一種借喻也合理。可是,再看下一句:

3:23 無論作甚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

啊!原來真的是比喻句!不過是明喻不是借喻,是以「人事奉神」比喻「樸人事奉主人」而不是「樸人事奉主人」比喻「人事奉神」!即是:

本體  喻詞 喻體
主人 像 主

所以這經文是說「樸人事奉主人時,應像事奉主那樣從心出發」。

聖經也說到……?

有時候,護教者遇到聖經的錯誤或歪理,就會搬出另一段經文,說:「但聖經也說到……」,可是,這樣其實不單不能抹去聖經的錯誤或歪理,更顯露了聖經的矛盾。我們又來看看一些例子:

要為耶穌撇下家人

馬太福音
19:29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有古卷添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聽到以上聖經歪理,護教者就搬出:

要孝敬父母

出埃及記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我也不反對聖經有叫人要孝敬父母,但這樣並不能抹去聖經有叫下撇下家人的事實,只是顯露了聖經的自相矛盾。

地球是平的

馬太福音
4:8 魔鬼又帶他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將世上的萬國(all the kingdoms of the world)與萬 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

若果在一個地方能看到世上所有國,那地球一定是平的

聽到以上聖經歪理,護教者就搬出:

地球大圈

以賽亞書
40:22  神坐在地球大圈之上、地上的居民好像蝗蟲.他鋪張穹蒼如幔子、展開諸天如可住的帳棚。

他們說大圈原文解作球體,所以聖經中的地球是圓的。我看不懂希伯來文,就姑且當原文真是解作球體吧!但這樣也是不能抹去之前支持地平說的經文,只能指出聖經的矛盾。

我們再看看護教者怎樣為聖經中女性地位低解說:

聖經中,女性地位比男人低

歌林多前書
14:34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14:35他們若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護教者就搬出:

創世紀
2:21 耶和華 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
2:22 耶和華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

護教者認為,因為女人是用男人的肋骨(中間)造出來,不是用頭骨(高),也不是用腳骨(低),所以男人與女人是平等的。這說法雖十分牽強,但也姑且當是對的吧!可是這樣還是不能抹去歌林多前書14:34-35有關女性地位的教導。其實,保羅把女人比男人後造理解為女人地位比男人低:

歌林多前書
11:8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11:9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

提摩太前書
2:11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
2:12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沉靜。
2:13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

回避問題

有時護教者為了証明聖經沒有矛盾,面對被提出的矛盾時,會以回避問題的態度,說一些不太相關的說話,然後就總結說「沒有矛盾」。以下是一個例子:

耶穌吩咐他的門徒出去時要帶柺杖和鞋嗎?

在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耶穌說不要:

馬太福音
10:10 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柺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

路加福音
9:3 對他們說、行路的時候、不要帶拐杖、和口袋、不要帶食物、和銀子、也不要帶兩件褂子。

但在馬可福音,耶穌卻叫他們帶:

馬可福音
6:8 並且囑咐他們、行路的時候、不要帶食物和口袋、腰袋裡也不要帶錢、除了柺杖以外、甚麼都不要帶.
6:9 只要穿鞋.也不要穿兩件掛子。

護教者的解釋是這樣的:「馬可福音中耶穌叫他們穿鞋子,馬太福音中耶穌卻叫他們不要帶鞋,其實是指除了穿著那對鞋子外,不要另外帶鞋子,所以兩段經文並無矛盾!」啊,好像很合理啊!但等等,那柺杖呢?沒有解釋!

不了解當時的歷史背景才會誤解聖經?

很多時候,護教者還會拋出這句話,但大多沒有解釋當時的歷史背景,更沒有解釋質疑者如何因不解釋當時的歷史背景而誤解聖經。但亦層經有護教者嘗試解釋聖經不是歧視女性:

聖經中,女性地位比男人低

歌林多前書
14:34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14:35他們若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護教者解釋道:「因為當時教會試過有女人亂說話,所以保羅才不許女人在教會說話。」啊,原來如此!但這只解釋了為何在那時代女性地位比男人低,並不能推翻聖經歧視女性的事實。

那不是神的意思,只是你沒有神的智慧所以不明白

在完全找不到任何解釋的情況下,有些護教者會拋出這句話。那我想問,若果要有神的智慧才能明白聖經,那為何神要默示聖經給世人看?如果不了解一樣東西,又如何對它(聖經)有信心呢?

古時的領袖宣稱聖經無誤,那是為了以手持絕對真理來建立絕對權威,以家長式的手法來管理人民。當時民智未開,這手法十分奏效,加上天時地利人和,勢力因此建立起來。

不錯,耶穌的教導很多都很有意思,很發人深省,但那就代表全本聖經都是真理嗎?很多古時的著作,雖然到現在都很有參考價值,可是大多總有過時的、或已被証實是錯誤的內容。例如論語,其中它提倡的「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少年子弟在家裡要孝順父母,在外面要尊敬兄長,謹慎而且守信用)直到現在都值得大家學習,可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不論父母犯過不改,不論其行為有違公義,子女的恰當回應就是曲從)已被公認為不當的。

聖經亦一樣,它仍有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但有不少內容已是過時的了。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把聖經當成無誤的絕對真理來看,只會把自己困死在一個框框內。真理是需要我們不斷摸索的,所以我們應該保持一個開明的態度,讀聖經時應好好思考,好的就學習,不好的、過時的就應當捨棄,去蕪存菁,這樣才是正確的學習態度,才能得到最大的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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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同意樓主GE帖, 依家太多野係無與時並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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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如何, 如果你的上帝令你誤會或誤會了你, 叫衪滾遠點!
No matter what, if your god misunderstood/misjudged you, it is time to have thy rolled away!

[ 本帖最後由 Old Coin 於 2006-11-26 06:04 PM 編輯 ]
吾式:猶/帶獅虎/乘龍/帝帝/尚弟/"經"過處"理"/A cat's man/ Joy of a man's desire/A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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