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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二零零七年初,於MSN認識了一名自稱叫Gigi的女子,而她的電郵地址
Ogigimama123@hotmail.com。而我與該女子聊天期間,她曾自稱中文名為”亞琪”, 十九歲,是一名於澳門工作的香港人。自從那刻開始, 我倆保持於網上聯絡。
於零七年五月初,Gigi主動邀請我到澳門見面。於同年 五月十一日 大約下午五時,我在澳門碼頭跟Gigi於會面。之後我跟她前往澳門新八佰伴百貨公司的美食廣場用膳。期間,我與Gigi傾談期間,她問我有否購買回港的船票,我表示尚未購買,Gigi立即向我介紹一位聲稱在澳門旅遊局工作的朋友給我認識,並表示我可以透過此朋友的幫助而獲得購買船票的優惠。大約五至十分鐘後,該男子走到我與Gigi身邊,並自稱名叫小寶,是澳門旅遊局職員。當小寶知道我尚未買回港的船票,他就向我推介申請一張名為「澳門旅遊卡」的戶口,聲稱藉此可獲取購買船票優惠。
小寶亦同時向我展示一些申請表格,而我亦自行將申請表填好,包括我的個人資料,例如地址,電話號碼;另外,小寶亦向我索取我父親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話、收入及工作等。之後小寶又要求我將我的香港身分證及手提電話交予他帶往公司作申請批核,而我亦將上述物品交予小寶。約一小時後,小寶返回後各我表示上述申請已批核,並稍後將可獲得一張免費船票回港。小寶並且向我展示了兩個一千元的籌碼,並向我透露這亦是會員的優惠,另外說「澳門旅遊卡」是有七萬元的透支額,同時展示總共七萬元的籌碼,但並無詳細解釋透支額是可以怎樣使用,及後小寶展示一張電腦打印的單據,單據上並無公司名稱及內容提及我已接收該七萬元款項,我亦不以為然地在該單據上簽署。之後小寶自行取回該七萬元的籌碼。良久,小寶及Gigi帶我前往一間位於新八佰伴附近的一間賭場。
我與小寶將帶來的二千元籌碼全賭輸後,我們離開了賭場去到澳門碼頭。到達後,小寶在碼頭有另一名同事向我講所批核的澳門旅遊卡及我的手提電話被送往香港,所以由該男子陪同我乘船返香港領回上述物品。於同日大約晚上十點左右,我由該男子陪同下乘船返香港。
約於 零七年五月十一日 晚上十一時左右,我與該男子返到香港上環信德碼頭,我過關後看見有另外兩名男子在碼頭接替陪同我由澳門返香港的男子。該兩名男子帶我到上環信德中心的88餐廳,之後向我展示一張表格,並向我表示我於澳門欠下債項港幣二十八萬八千元。
各位如到澳門必須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