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为什么大骂高雄法官?
2007年6月16日,高雄法院对黄俊英诉陈菊采取不正当手段当选高雄市长案进行了判决:2006年高雄市长选举,民进党候选人陈菊意图以不实指控对手、国民党候选人黄俊英无法当选,高雄市长选举无效。民进党当局对这个判决暴跳如雷,陈水扁甚至大骂法官:“这是什么判决!”“这是什么世界!”,法院的判决竟让贿选者有机会再度参选,这是民主法制的悲哀,他批评黄宏钦法官的判决是开民主、政治、地方自治及市民的玩笑。
陈水扁如此肆无忌惮地仇视法院的判决,究竟是为了什么?
(1) 判决暗示陈水扁当选“总统”的“非正当性”
2004年,陈水扁靠“两颗子弹”再次当选“总统”,虽然连宋提出选举无效的诉讼,但最终判决连宋败北,连宋与“总统”和“副总统”擦肩而过。高雄法院的判决,强调通过“卑劣手段”获得的当选是不合法的,其警示意义是深远和巨大的,不仅让人翻起“319枪击案”的老账,法院是对陈菊的判决,实际上也是对自己“总统”正当性的判决,陈水扁利用“319枪击案”当选为总统,具有“非正当性”!这对于陈水扁而言,是难以忍受的。法院如此挑战自己的权力和权威性,“是可忍,孰不可忍”,陈水扁亲上战场开骂,是一种必然。
(2) 判决让民进党“总统”选举出“阴招”有所顾忌
民进党是一个善于选举的政党,通常依靠的是歪门邪道的“阴招”,这是他们选举使用的看家本领。2004年陈水扁依靠“319枪击案”当选,2006年陈菊用炒热的“走路工”事件当选高雄市长,谢长廷利用假录音带事件让吴敦义高雄市长饮恨(现在已经证明录音带是假的),民进党“吸髓知味”,怪招连连,在2008年总统选举中再次使用“杀手锏”是必然的,说不定现在就在策划之中,有人推测是“手榴弹”,也有人大胆预言是挑起“两岸战争”或者“擦枪走火”。总之,可能让人欲想不到的“阴招”在密谋之中,高雄法院的判决是对民进党的当头一棒。如果没有下三滥的选举招数,民进党的“总统”靠什么政绩来选呀,法院的判决可能剥夺了民进党的选举的“法宝”,民进党岂能不恼羞成怒?!
(3) 企图改变二审对陈菊不利判决
根据台湾的相关法律,当选无效之诉要二审定谳。目前,陈菊已经上诉,二审法官如何判决不得而知,陈水扁此时对一审法官判决的斥责,对二审法官可能会起到警示恫吓作用,其意图很明显,就是令二审法官改变对陈菊的不利判决。二审对陈菊不利判决可能改变蓝绿现有的版图,高雄是民进党的老巢,高雄的失守意味着民进党2008执政可能无望,对民进党的未来可能产生深远的影响。以“总统”之尊对法院的判决进行恫吓式的批判,在全世界都是罕有的事件,看来陈水扁真是急到了极点,兔子急了还咬人,何况是“总统”呢。
(4) 转移大法官解释的焦点
在同一天,有关陈水扁“国务机要费”的大法官解释也面世了,是时间巧合还是民进党有意安排不得而知,大法官的解释对陈水扁很有利,赋予“总统”拥有“国家机密”的更大特权。对于这样的解释,如果没有别的事情冲淡,会引起很大的争议。高雄的判决提供了转移焦点的基础,陈水扁利用这个机会,大骂法官,所有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了这里,“国务机要费”大法官解释被冲淡了,陈水扁“围魏救赵”的策略获得了成功!
《联合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