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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隊有咁多怨氣

香港警隊有咁多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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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ights_salem 於 2007-9-10 10:56 發表
http://www.orchidbbs.com/viewthr ... &extra=page%3D1
香港就再難找到好警察

首先,我希望看過我的網頁的朋友,不要再抱有,警察只有; 吸煙,賭博,好色等等不良習慣,其實每個行業都有上述之壞習慣就如廚子、司機、地盆、酒家、酒店、清潔...等等。
只是香港人被傳播界誤導,覺得警察非常壞,就算有部分警察真的壞,他們都只是對他們自己做成壞影響,不會連累其他人;為甚麼大部分香港人對香港警察那麼不公平?那麼偏見?
警察原本是我從小一直夢想的職業,因為我童年時看過一套電視劇"新紮師兄"我很想造到劇中的角色一樣,結果我又幸運地實現了。但是很可惜,當我真正成為警察後,我發覺香港人,很可憐,自從1997年後,香港回歸中國後,香港人的質數越來越差,我同意所有人都應該爭取自由,但是如果未學會遵守以及尊重,爭取自由就會變成風狂的混亂地爭取由自由而得到的好處;香港現在正是這樣,香港人與大陸來往越緊密就越將大陸的 "沒有規律" 、"欺善怕惡" 帶回香港。
現在香港人比我的感覺已經比很多內地人差,一件事原本是錯的,只要沒有人罵、 沒有人捉,就沒有人覺得是錯,就算有人出來罵他,他只要夠大聲、夠惡又一樣會變成正確的。

回歸之後僅三年半,號稱全亞洲最優秀警隊之一的香港警隊,士氣已跌至谷底,加上停職 支半薪的新措施實施,引致警員人人自危,少做少錯,但求自保。
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 寒,請大家試看下列現象: 政府軟弱、領導無能,電影、漫畫、報章、雜誌等,經常視警察如仇人,事無大小都借題發揮、誇張醜化、針對、漫罵以廣銷路,政府官員則本著言論自由的原則而視若無睹,助長風氣。而市民亦跟風,依樣葫蘆羞辱警員,引致前線人員在執法時,經常被市民當眾辱罵,有如喪家之犬。
違例司機們在求情無效之後,將不快情緒發洩在執法者身上,政府的態度是縱容,要求我們啞忍,就算被無理地問候雙親也需啞忍。代客泊車者,經常霸佔合法車位,以致其他人仕無法使用,當警員或交通督導員執法時,往往被大漢們包圍,遭恐嚇和辱罵,更在巡邏或抄牌時,被隱藏者投擲水袋雜物作發洩。
售樓或娛樂場所開業時,數部旅遊巴士載來數佰大漢霸位或騷擾,警員到場亦祇能維持秩序,沒有違法便不能介入。
新界八鄉跳蚤市場爭利益,兩黑幫共數佰人,分別以紅或白衣服蒙頭作記認晒馬,有如兩派忍者準備開片,警員亦祇能居中分隔,不敢拘捕。

上水石湖墟收地事件,政府部門用盡一切方法依然無法收地,故此要求警隊保護強行收地。 當警員被石油氣樽和磚頭雜物狂擲、被開山刀和長矛亂砍猛刺時,上頭還不斷命令前線警員克制、容忍,任從攻擊發洩。
學生霸佔政府總部正門前賴死示威事件,學生們漠視政府清場之指令,還在被警員抬離時反抗,引致警民衝突,但全港市民都群起指責警方不是。

新春期間,新界八鄉團拜,地方勢力全不放警方在眼內,在警員正式警告之後,依然當著數十名軍裝警員、地方領袖和傳媒面前公然犯法,燃放三串各長百米的爆竹,視法律如無物。 然示,來自高層的指示卻是高度忍讓,避免警民衝突。反黑查牌行動,持牌人態度囂張,公然以粗言穢語,當眾高聲辱罵領隊警官,並揚言來查一次便罵一次,看誰丟臉。
最近元朗區反黑大幫,不敵地方黑幫頭目事件,誰是誰非暫未有結論,但警隊士氣已經大 挫。 警察是人、不是工具,面對蠻橫無理、違法犯紀的市民,政府可以運用的最後手段(last resort)是警隊,而警員面對市民時,會因應對方使用的武力而採用適當的反應。可是,這頭訓練有素、身經百戰的雄獅,卻處處被軟弱無力的政府拑制,變成一隻無牙無爪的紙老虎,在無能怕事的領導之下,更變成一頭任人發洩出氣的病貓。

政府不斷推行的新政策:包括執法者變成服務者、資源日減而要求日增、長俸制改為合約制、減薪減福利凍薪、表現與薪酬掛勾、人權高漲自由掛帥…,前線人員除了忍氣吞聲之外,還被市民濫用投訴機制作為打擊的手段,現在政府更落井下石,通過停職支半薪措施,使原本已經千蒼百孔、傷痕纍纍的警隊雪上加霜。請問,有多少人關注我們的感受,警察是人、不是工具,我們也有情緒,作為一個執法者,我們需要執法者應有的權威和尊嚴!
自然定律,讀書時,校內秩序由風紀糾察執勤維持,無論閣下是否尊重他們,校方都絕不會容許任何人羞辱當值的人員,因為這是對制度、對校方的不尊重。

辱罵公職人員,在英國是一個可拘捕的罪行,可是香港的英式法律中,卻刪除了這一條保障前線人員執法尊嚴的條例,表明政府本身並不尊重前線公職人員,我們身為基層人員,還有何話可說呢?
任何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一個民主自由的社會,除了需要一套公平和嚴謹的法律外,還需要由一群公正而有效率的執法人員去執行法律,社會秩序才能得到保障。

執法者和違法者永遠都是對立的角力者,在法治天秤之上,正邪力量是此消彼長的。 故此,違法者總是千方百計地鑽法律的空子,同時盡一切手段去打擊執法人員的效率,以期達到他們那為所欲為的目的。 這些自然的定律,是古今中外皆不變的定律,可惜,目睹違法者佔盡上風的今天,市民依然未能醒覺到燃眉的危機,試問,在一個警察無能的社會中生活,最吃虧的將會是誰呢?
上下不同心,法例是死物,需依賴一群有使命感、有效率、具勇氣、肯承擔、並且不怕犧牲的執法人員去執法,法治才能落實的。 可是,政府高官及警隊高層,對外則處處退讓,但對內則加強控制,生怕得罪市民,招惹麻煩,影響仕途,如此氣候,怎能不嚴重打擊執法人員的士氣呢?

回歸後的今天,有沒有任何具公義的官員、議員,肯為我們基層前線執法人員著想,立法通過「辱罵公職人員」這條例、為我們基層前線執法人員爭取回這一丁點兒起碼的尊嚴呢! 停職支半薪的措施,並不包括警司及以上職級人員,為何會如此厚此薄彼呢? 是否正正表明警司及以上職級的人員,是不會犯錯呢?

就是犯錯時他們也可享有特權呢?  人權壓警權,市民口口聲聲警權過大,但有否張開眼睛看清楚,現時的法例是如何的不濟,以致警察無力打擊違法者呢?
人權法實施之後,多條預防性的條例被撤銷了,巡邏人員在罪惡黑點遇到可疑人物,盤問 時他可以十問九不答,就算在他身上找到可供作案的工具,也奈何不了他。

屋邨中經常聚集飛型男女、霸佔休憩地方通宵達旦,盤問時亦不合作,我們也無計可施。 遊行示威人仕,隨時任意上街,並專挑繁忙時間、通懼大道、不理公眾秩序安寧,我們還要抽調人手配合他們,不得異議。
在工作地方見到非法勞工工作,如果他們保持箴密,我們也不能起訴。
發現非法入境者匿藏在山頭,身上搜出螺絲批、小刀、手套及明顯不屬于他的財物等,如果找不到爆竊案現場供調查校對,時間一到,就是如何可疑也需將人與物一同送回內地。
老婆經常被老公虐打,鄰居報警求助,警員目睹女仕傷勢,忍不住告誡其老公,到頭來被其老公投訴無禮貌,一樣會被上司警告處理不當。

酒後駕駛的涉案者,案發後昏迷或假睡,我們也不能要求醫生抽其血液作化驗。特警包圍悍匪巢穴準備攻擊之前,規定需向對方先行發出警告,不得突襲。
利用雷達偵查超速車輛,不能隱藏雷達,並需在前方豎立警告牌。
實例多不勝數,現在市民已經高高在上,相比之下,我們這些公僕簡直馴若羔羊,有如紙板警察,但最嚴重的惡果,是有組織犯罪者,他們簡直惡過市民數以倍計。如何打擊黑社會,一直以來,黑社會垂涎延龐大的非法收益,會不擇手段去打擊執法人員,這是一場長期而艱苦的鬥爭,但彼此勢力並非平等的!

黑社會的會藉是終身制、權力可24小時隨意行使,沒有太多約制,更可各師各法表現爭取出位扎職,就是在監獄中和身處外地,他們一樣具備影響力。

警員並非終身制,因為會退休、調職、停職、甚至革職,下班後不可隨便表露身份,工作時及下班後都被制度緒多制肘,如果閣下希望平步青雲,絕對不能冒險犯錯,就是被黑幫份子挑釁,還不是一樣忍氣吞聲! 而身處外地時更沒有任何權力,如果不幸坐牢時下場則更悲慘,故此,相比之下,高低立見,試問憑甚麼來反黑?

自稱為三合會會員、身為三合會會員或職員等罪名,基本上已經過時,不能有效地打擊今天的黑社會份子,試看兩位世襲黑幫龍頭大佬,在華人社會中誰人不識,但他們依然統領著香港其中一個最大的黑幫,他們還拍英雄電影,親身出鏡、歌頌黑社會、美化黑人物、毒害年青人的心靈,還順便清洗黑錢,政府可以奈何他們嗎?有組織罪行條例可以奈何他們嗎? 黑幫成立保安公司,收保護費變成收保安費、管理費。大耳窿搖身變成財務公司、賣淫集團變成模特兒公司、伴遊公司。黑社會已轉為企業化專業化經營,知名的黑幫頭目,表面上成為殷實商人、有為青年,並名正言順地與政客拉關係,互利互惠,走向黑金政治。
荊棘滿途,法治社會講証據、講公正、明知黑幫包娼庇賭、走私販毒、恐嚇勒索,沒有受害人敢站出來指証他們,怎麼辦?就算有保護証人計劃,又有多少人願意接受保護呢?警員臥底亦需付出高昂的代價,甚至有可能摧毀該臥底警員的一生前途幸福,但試問有多少人知道內情、關心他們呢?因為當事人不能講,他/她們的上級亦祇為成功,不理下屬死活。 昔日油尖反黑雙煞,涉嫌與黑幫有密切關係,加上涉嫌貪污受賄,被停職調查超過兩年,最後被革職。

諷刺的是,他們停職期間是支取全薪,而且專心修讀律師學位課程,並于革職後正式掛牌當律師,為黑幫當法律顧問,與警方對著幹。基于他們的背景和專業知識,一般的警務人員根本不是他們的對手,處處吃虧。
黑幫勢力在人權法和私隱條例實施之後更不斷膨漲,氣燄更為囂張,這個已是不爭的事實。黑幫份子更事無大小,經常濫用投訴機制,打擊前線人員士氣,而政府及警隊高層更配合這扭曲的歪風,實行向停職警員發放半薪的新政策,引致各前線人員明哲保身、少做少錯。

齊心才能事成,不少現象已証明前線警員的效率大不如前,但大部份人祇將責任歸究于前線警員身上 ,逃避背後的實際問題。 香港法律是需要在毫無疑點之下証明被告有罪,人權法更使罪犯如虎添翼,使執法工作難上加難,面對今天嚴峻的的社會現象,立法、司法和執法部門應著手正視問題的核心,將有組織罪行條例普及到街頭層面,才能有效地針對地方惡勢力。政府亦應提供更多支援給基層 前線警員,以加強對違法者的打擊力度,使違法者有所顧忌,不敢挑戰法律、不敢挑戰執法者。
在高位的官員應多點微服出巡,親身體驗一下外間之工作實況,才能真正瞭解現實的需要,彼此感同身受,上下一心地面對問題。

最後,我可以告訴大家,很多基層同事已經對警隊心灰意冷,祇是還未死心而已。如果廣大市民不珍惜這群曾經是全亞洲最優秀警隊的成員,他們祇能被過採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態度,明哲保身、放軟手腳,最終受害的都是你我的妻兒子女、被欺瞞的市民!

話警權是否過大,在這個法冶社會的香港,是值得用腦子想一想。
就連成年人也不規舉,小孩子又怎會聽教呢?

其實環看其他國家的警察,那裡有像香港警察隊般斯文? 只有香港警察隊可以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我真的不明,為什麼? 還有人時常稱香港警察,警權過大........? 現在連小孩不規舉也不怕警察,大賊又怎會怕呢?
請大家不要再對警察抱敵對的想法,要是這樣下去,香港就再難找到好警察,請給我們多點支持!!!!

香港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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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agree with  8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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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到好多好警察都是二十尾三十歲,年青個D真係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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