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勢群體古而有之。皇族和貴族自不必說。皇族是第一強勢者。而貴族,這種與血緣政治挂鉤的產物,也是古代中國當仁不讓的強勢群體。
除了那些毋庸置疑的皇族貴族,在春秋戰國時期,還出現過一類比較特殊的強勢群體,他們通常沒有任何官職,而游說于各大君主之間,甚至用他們的觀點改變了中國的歷史進程,他們就是著名的縱橫家。
從秦始皇開始,世襲卿大夫在民間的階級地位就被削弱,官僚取而代之,成為了聯繫上層政權與下層社會的中樞紐帶。秦始皇直接派遣官僚治理屬下地區,他們可以直接向人民課稅,也可將百姓征發為兵。中國素有『三年窮知縣,十萬雪花銀』的說法,也就是說絕對的權力帶來絕對的財富。歷史上的貪官和珅便是其中的一例。
除了財富,官僚在中華帝國史上一度發展成為皇族也眼紅的政治強勢群體。他們以維護制度為名義,想方設法左右著朝廷的各項政策。宋朝的王安石變法、清朝的百日維新,掌權的官僚為了維護既得利益,往往會搶先將變革扼殺在萌芽階段。
在官僚集團的關係圖底層,比較特殊的是鄉紳階層,他們與下層社會有著更為直接的聯繫。鄉紳主要由科舉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當地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鄉或長期賦閒居鄉養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鄉村社會有影響的人物構成。
在粘連性甚強的鄉土社會中,鄉紳扮演著多重角色。他們是法官,是教師,是官府喉舌,有時候還是軍隊(民兵)領導。鄉紳是基層的政治、經濟以及倫理秩序的主導力量,也是當地精神文化和各種物質利益的總代表,他們當仁不讓地成為了基層的強勢群體。
明朝後期,鄉紳勢力極盛。其把持官府,兼並田產,橫行鄉里,欺壓百姓,成為地方上相當普遍的現象,在很大程度上激化了當時的社會矛盾。一些鄉紳甚至動用私刑,在祠堂經合議就可將違背鄉規者定罪,輕者罰站罰跪『思過』或罰款,重者拷打,開除族籍,甚至處死。
貴族無需為財富勞神,官僚可以通過手中權力尋租,在古代,富豪看上去就遠沒有今天這麼強勢。曾有媒體評選過古代十大富豪,榜上過半都是當權的官員或外戚,只有明代的沈萬三算得上是個正兒八經的商人。沈萬三號稱江南首富,『資巨萬萬,田產遍于天下』,但卻無法保護自己合法經商所得。由於沈萬三富得連朱元璋都眼紅,在明朝建國6年後,洪武皇帝即把沈充軍發配雲南。
在古代社會,儒家治國,若不是動亂時期,軍方往往就是被文官體系壓迫。但一旦社會發生變動,情況就不一樣了。進入民國時期,由於失去了強有力的中央政權,各路軍閥粉墨登場。草莽流寇從此登上強勢全體的舞台,割據一方占山為王。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南方各省宣布脫離清政府,從此各地基本以省為單位進入軍閥混戰。1916年袁世凱死後,北洋軍閥分化為三個派系,即皖系軍閥、直系軍閥和奉系軍閥,彼此爭權奪利,不斷發生戰爭。但軍閥的財富和權力並沒有在這些死傷慘重的戰爭中消減,相反,他們因此掌握了更多的資源。
這個時期,除了軍閥,比較特殊的還出現了大買辦以及連蔣介石都要讓三分的黑幫,其中以上海灘的杜月笙和黃金榮等為代表。
不管怎麼說,強勢群體的變遷,無非就是『權力』,什麼群體能夠在各個朝代握有影響社會的權力,控制著各種資源或者是暴力,那麼他們就是強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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