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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4月至6月,何文田金禧中學部分教師先後向校董事會、教育司署、廉政公署及報界投訴,指出該校有偽造假帳進行斂財事件。6月9日,該校學生罷課,要求追查斂財事件。事後,教育司署表示將有關投訴轉交商業犯罪調查課調查,但又發表聲明,表示不希望再出現類似罷課事件,並對35名教師發出警告信,指責他們直接或間接介入學生罷課。9月,當局派調關慧賢任該校校長。1978年2月21日,原校長梁潔芬修女被商業犯罪調查課控以10項偽造帳目罪名,涉及款項8,000多元,結果判其入獄半年,緩期執行。判案後,師生要求當局公佈整個調查真相及撤銷教師警告信,但並未實現。4月5日,教育司署宣佈撤銷梁潔芬修女校長及教師資格,原來存在寶血會名下320,000元歸還學校。此後,該校氣氛極不正常,有學生聲稱被人搜查書包,或遭人毆打。而關慧賢則表示遭學生圍困,有4名學生被罰停課兩週。5月9日,16名教師及400名中二至中四學生先後前往港督府和明愛中心主教府請願,並在明愛中心靜坐及露宿3天,要求撤換校長及取消警告信。12日,靜坐師生回校上課,同時要求讓4名學生復課,但遭校方拒絕。
5月14日,署理教育司許瑜宣佈封閉金禧中學地址成立德蘭中學,關慧賢任校長,學生可以繼續就讀,但16名教師不會獲新合約。
此決定一公佈,一些教育團體、教育界人士反應強烈,甚至表示震驚。16日,近千師生、家長及大專學生在港督府和主教府前請願要求復校。21日,教育專業協會,教育行動組等聯合發起組成「各界爭取金禧復校委員會」,以謀求先復校、然後合理解決「金禧事件」。6月8日,在全港發起了「先復校,後調查」的簽名運動。此時,16個團體致函港府,支持復校運動。金禧中學教師更派代表赴英尋求國會議員的支持。28日,6個團體、2個組織在維多利亞公園聯合舉辦 「金禧事件民眾大會」,近萬名師生及各階層人士參加,他們一致指責教育司署封校的做法為罔顧事實的高壓手段,而教會負責人的態度亦令人失望,並提出盡快復校的要求。7月15日,港府接納調查委員會的建議,另設一所五育中學,從而了結這椿事件。
[ 本帖最後由 mandy 於 2008-2-2 12:5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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