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廣州市地方誌辦公室 作者: 李翰
從清代乾嘉年間至解放初期,廣州人慣叫娼妓為“老舉”;對在街頭流動拉客的才叫“雞”或“野雞”。請看證據。
證一。沈複《浮生六記•浪遊記快》,說到他與友人到廣州沙面一帶“遊河觀妓”,知道“妓名‘老舉’”沈是清代乾嘉年間(1763—?)蘇州人。這則史料說明,早在18世紀60年代,廣州方言已經稱妓女為“老舉”了。至於粵人何故有此稱呼,袁枚在《隨園詩話》,孫耘在《餘墨偶談》,胡朴安在《中華全國風俗志》的說法不一,都未能使我信服。我學淺,未解,請高明指教。
證二。劉國興《清末以後的廣州娼妓》:“清光緒年間,廣州的娼妓館已很多,當時統稱‘老舉寨’(因粵人稱妓女為‘老舉’———李按:原注)。按其氣派的豪華或簡陋,共分為10級。”
證三。葛元煦《滬遊雜記》卷二,《青樓二十六則》:“咸水妹、老舉,粵妓寄居滬地者,招接洋人為‘咸水妹’,應酬華人為‘老舉’。”李按:《滬游雜記》成書於清光緒二年(1876年);成書前,作者已在上海居住了15年,熟悉上海社情。
證四。胡祖德《滬諺外編》:“‘老舉’:粵妓之上等者。”
證五。上世紀50年代初,我在廣州市稅務系統工作,曾發動工人和居民護稅,得居民報料,與公安派出所聯手,在管區內廢了一間“老舉寨”。(當時居民這樣稱呼)
說罷“老舉”,轉談“野雞”。
據平襟亞《舊上海的娼妓》:“‘野雞’:凡屬蹤跡無定,臨時性的妓女,通稱‘野雞’,在人行道口拉客。”
據胡祖德《滬諺外編》:“‘野雞’:滬妓下等者之稱,引申其義,凡營業之無行無幫,無統系者,皆為野雞。如野雞挑夫,野雞東洋車,野雞輪船皆是。”
把野雞說得生動傳神者要算郁慕俠《上海鱗爪•野雞之釋義》:“海上之三等娼妓,亦猶平津之。下處,然一般群眾口中不稱‘下處’,都呼‘野雞’(即雉妓),此與平津不同。按雞為禽類,在家豢養的曰家雞,在郊野中自由生活的曰野雞,毛羽較家雞尤美麗,性喜翱翔,嘗四山覓食,行止靡定。今人稱此類娼妓為‘野雞’者,因外表服飾之鮮華,其美相若;而深宵傍晚往往徜佯路旁或往返茶室間,川流不息,厥狀甚忙,似和在山陬荒僻中天然之野雞相類。此所以呼三等娼妓為‘野雞’,義即指此。”鬱為上海人,清季秀才。先當教師,後入報館工作,解放後受聘為上海市文史館館員,是一個多知多聞的老上海。
何時始有“野雞”之稱呢?據湯偉康《舊上海娼妓史話》:“清代咸豐年間(1851—1861),上海縣城內出現了一種形式娼妓———‘野雞’,以後逐漸移到城外。所謂野雞,實際上是以棲止無定的飛鳥為比喻的。”
至於野雞等娼妓產生的時代背景,平襟亞在《舊上海的娼妓》中有一段說明:“上海之有娼妓,遠在清道光之前,那時上海已從江邊漁村發展為重要商港。1843年開埠之後。帝國主義設立租界,洋船到埠,雇用‘露天通事’作為響導,引誘婦女,供其蹂躪,娼妓遂逐漸繁盛起來。”據1915年春上海《中華新報》載,公共租界工部局正俗科調查,當時已有“雉妓”(俗稱野雞)4727人。
是否可以這樣認為:野雞之稱,源自上海,以後逐漸流播於粵港澳和四川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