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著丟醜,怨不得人!
陪著丟醜,怨不得人!
09/06/2008
文: 黃毓民
據報道,中聯辦負責人說,特區政府委任有外國護照的香港居民出任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符合《基本法》規定,並說「注意到近期有五位副局長充分考慮到香港社會的意見,決定放棄外國國籍,體現了他們對香港社會的承擔」。 這與曾蔭權政府日前所說的「依法辦事」、「依照《基本法》規定辦事」同調,有人認為這是「中央挺曾」,但是,中聯辦負責人必須同時回答一個問題:特區政府委任持有外國護照的香港永久居民出任副局長和政治助理,既然是符合《基本法》的規定,符合國家對香港的一貫政策,也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又怎麼會引起強烈的反彈,使以曾蔭權為首的特區政府遭遇前所未有的惡評? 這不是甚麼「特區政府低估了社會的反應」可以解釋的。一眾特區高官,人人灰頭土臉,一眾政治新貴好像喪家之犬,而且發出批評、圍剿、責難聲音的,不只是「逢曾必反」、「逢中必反」的反對派,執途人之手而問之,都是三字經衝口而出,大罵不仁。中聯辦負責人怎麼都看不到呢? 再說所謂「依法辦事」,簡直是胡謅,有哪條《基本法》條文是規範「主要官員問責制」的?同樣的邏輯,所謂「符合《基本法》規定」也是說誑。遁詞知其所窮,詖詞知其所蔽,為了「挺曾」,中聯辦負責人陪幵丟醜,真是始料不及。 再問一個問題,中聯辦負責人事先是否知道曾蔭權任命十七位政治新貴中有九人擁有外國國籍或居留權呢?如果事先知道,又尊重曾蔭權的做法,可以說成是竭力維護「一國兩制」,但卻低估港人的智慧,也錯估了客觀的形勢,那麼陪幵丟醜,怨不得人。但是如果只是為了「護短」,恐怕人們還是會有意見的。 以上所說的都只是「外國國籍風波」,政治新貴的薪酬問題,相信還是會成為輿論及民眾窮追猛打的議題,不知中聯辦負責人又有甚麼話要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