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頭條日報)
2008年10月23日
作為一個議員,為甚麼要將羞辱人為己任?羞辱人是對事還是對人?選民投予議員一票,是希望他可以議員的身份在議事堂內代表他們去羞辱權貴?
根據昨日部份傳媒的報道,社民連主席兼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在一個電視節目中表示,他於上周立法會特首宣讀施政報告時「擲蕉」是一種抗議行為,擺明是要羞辱特首曾蔭權,他繼「擲蕉」後,翌日立法會特首答問大會上,又贈予特首社民連的學生證,都是抗爭策略的一部份。他的黨友、也是
議員的陳偉業在同一節目中更揚言,在四年內一定會在某個時間,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擲雞蛋」,擺明要貫徹侮辱人的策略,也許是貫徹社民連的競選承諾,誓要成為曾蔭權的噩夢。
「擺明羞辱」吸引注視
在「擲蕉」當天,黃毓民解說動手行為是表達憤怒的一種抗爭手法,從「表達憤怒」到「擺明羞辱」,是以身體語言試圖去引起關注,爭取共鳴和認同。他說議會過程相當沉悶,儼如一池死水,所以便和特首玩玩,言下之意是打破悶局。不過,這種玩玩的手法,到底對推動政策起了甚麼積極作用?黃毓民所不滿者是不應替老人生果金設入息審查,但觀乎他作出大動作後,傳媒對事件的焦點盡在那抽蕉,而非生果金,大家對黃毓民反對生果金審查制度的理據有幾多認識?他對如何改善生果金制度,有沒有更好的建議?還有若他認為毋須多講,只要加錢、畀錢便是解決了生果金問題的理據到底在哪堙H上述種種問題,從他「擲蕉」的行為上和之後的辯解之中,我們都找不到答案。
或許黃毓民是對的,議會一池死水,近年議員在議事堂對政策辯論的發言,傳媒愈來愈不感興趣,傳媒報道焦點愈來愈多關注於甲議員有沒有跟乙議員罵戰?有沒有議員瞌眼唌H官員有沒有講錯洁B有沒有唔答問題發脾氣?昔日的花邊新聞成為今日的報道主打,議事堂變為一個戲棚,大家都覺得做一個演藝人員已成為議員工作的一部份,大家忙於設計劇目以求爭取曝光,讓市民「見」得到他們為民請命,政策的內涵不再是議政的主打,因為講來講去都是三幅被,真箇是悶死人。
是否符支持者期望?
因此,黃毓民出位,各路議員噤若寒蟬,因為大家都在同一舞台上,各自修行,月旦人家的行為,他朝焉知自己不會忽然上身,上演同一戲碼?公民黨湯家驊議員更稱黃毓民成功當選,證明有選民希望他們搞事,至於點搞可以再傾,作為講法治的大狀,竟沒有對這種違反議事規則的做法提出異義,議員若都以為無傷大雅,且議會文化不會繼續下滑才叫人驚訝!
筆者是九龍西選民,也認識不少九龍西選民,當中也有投黃毓民一票的人,他並沒有投他一票以令他有機會在議事堂上擺明羞辱特首或其他政府官員,黃毓民會否理會這種看法呢?事實上,若黃毓民認為特首不聽民意是傲慢兼而疏於民情,他向特首「擲蕉」,兼而送上學生證羞辱他,又何嘗不是充滿「我叻過你」的傲慢態度,又怎會不是無視於那些支持他文明議政的選民的期望?
黃毓民表示除了動手之外,社民連還是會保持高水平的議政文化,相信不少選民拭目以待,因為以羞辱人為主導的議政策略,相信在香港這樣一個文明社會內是絕對沒有市場的。
黃麗君
粗暴議會文化將繼台灣在香港展開,選民心目心之民主價值觀就是如此嗎???
不同意見就可出手,民主是講拳頭唔係數人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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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kcpw0n 於 2008-10-23 11:2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