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介:| 懷孕輻射 | 頭暈輻射 | 失眠輻射 | 頭疼輻射 | 腦腫瘤輻射 | 記憶障礙輻射 | 耳損傷輻射 | 抑鬱輻射 | Celine Bags | 嬰兒用品 | Loewe Bag |

發新話題
打印

落馬洲車禍死者家屬哭訴醉駕刑罰輕

落馬洲車禍死者家屬哭訴醉駕刑罰輕

落馬洲車禍死者家屬哭訴醉駕刑罰輕
(星島)1月23日 星期五 15:45
落馬洲青山公路23日早上發生致命車禍,一輛貨車失事打橫翻側,壓著一輛新界的士,並拖行約50米。的士司機和5名乘客當場死亡。受輕傷的肇事貨車司機酒精測試超標逾3倍,他涉嫌醉酒駕駛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捕。
車禍中死亡的5名的士乘客,為河上鄉羅湖懲教所建築地盤的紮鐵工人,當時正乘的士上班。有死者親友對貨車司機醉酒駕駛表示憤怒,不滿刑罰過輕,並激動地向到場視察的行政長官曾蔭權下跪哭訴。
事發後,曾蔭權和運輸及房屋局長鄭汝樺到車禍現場視察。一名死者親友激動高呼,又向曾蔭權下跪,哭訴醉酒駕駛害人不淺。
他表示,姪兒在意外中死亡,而的士上5名死者的乘客都是他的手足,大家都是紮鐵工,同為出賣勞力,都是家人的經濟支柱,如今因為有人醉酒駕駛而死亡,實在難以接受。他又不滿法例寬鬆,恐怕日後再有醉酒司機撞死人,希望曾蔭權能做好呢分工,有錯便改,能加強罰則。
曾蔭權主動上前表示,對於今次因為有司機涉嫌醉酒駕駛導致的嚴重車禍表示關注及同情,他向死者家屬表示慰問。
曾蔭權之後稱,當局現在分開幾方面處理。第一,在交通方面,地點方面,是不是有特別原因而引致這宗車禍,專家會看,但表面看來,專家不認為是這個問題,但當局定會跟進。第二,最重要最重要是死者的家屬,現在社會福利署正全部處理,社會福利主任已經和部分家人接觸,亦在殮房和部分家人接觸,他們有甚麼需要,會做好一切的輔導和家庭的幫助,政府方面會盡力去幫助他們的家人。另外,這件事情發生外,有關肇事人士,當局跟據法律程序一定會嚴肅跟進。他又指有關的刑罰已增加至最高監禁10年,及吊銷牌照。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非常關注落事件。她向死者家屬深切慰問,希望所有司機要有負責任的駕駛態度,並特別呼籲司機切勿酒後駕駛。
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及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陳甘美華,到富山殮房,慰問死者家屬。張建宗對事件感到十分難過,他向死者家屬致以最深切的慰問。張建宗指出,社署的社工和臨床心理學家正對有關家屬進行心理和情緒輔導。社署會對有需要的死者家屬提供一切所需的援助,包括經濟上的支援,協助處理身後事等。
5名的士乘客近日都乘的士上班。其中一名死者馮志偉的父親表示,36歲的兒子是家中經濟支柱,原本計劃今日收工後便收爐,並回家團年,放農曆新年假。
死者的親友及工友下午到現場路祭。


相關搜索目錄: 運輸 建築

TOP

酒後駕駛最佳判例

香港電臺助理廣播處長涉醉駕 被罰款及停牌18月
2008年01月25日 12:37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月25日電 據香港媒體報道,07年10月涉嫌醉酒駕駛被捕的香港助理廣播處長張文新,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沒有提供血液樣本及車牌不符法例規定控罪,被判罰款7500元及停牌18個月。

  據悉,54歲的張文新,去年10月19日駕車返家途中,在大圍富健街對開,報稱閃避狗只,失控撞向山邊車頭嚴重損毀,張文新面部擦傷,警方為他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發現超標三倍,以醉酒駕駛罪名拘捕張文新,經調查後以5000元保釋。

  其後張文新透過港臺就事件向公眾致歉,又聲稱過往從未醉酒駕駛。

TOP

引用:
原帖由 飛鳥 於 2009-1-23 17:49 發表
落馬洲青山公路23日早上發生致命車禍,一輛貨車失事打橫翻側,壓著一輛新界的士,並拖行約50米。的士司機和5名乘客當場死亡。受輕傷的肇事貨車司機 ...
Very tragic.

TOP

貨車司機應先坐10年監再終身停牌
可憐佢死唔去,反害死了六個人,六個家庭.........
飲後駕駛..同謀殺有咩分別
尋尋覓覓,最終會搵到食

TOP

So sad to hear this really bad news just before Chinese New Year
The driver should go to jail.

TOP

估計話飲成十罐啤酒,仲走去駕車,條友真係胆生毛,我覺得佢唔判謀殺都要判誤殺!做嘢咁冇腦,唔坐花廳反醒,盞累人累物


相關搜索目錄: 啤酒

TOP

引用:
原帖由 無神論狂徒 於 2009-1-24 14:08 發表
估計話飲成十罐啤酒,仲走去駕車,條友真係胆生毛,我覺得佢唔判謀殺都要判誤殺!做嘢咁冇腦,唔坐花廳反醒,盞累人累物
Agreed x2


相關搜索目錄: 啤酒

TOP

http://go2nature.net
環保及民主基地

TOP

引用:
原帖由 public59 於 2009-1-24 10:50 發表
So sad to hear this really bad news just before Chinese New Year
The driver should go to jail.
For life!

TOP

回復 1# 的帖子

醉駕~~3 年
危險駕駛~~3 年
危險駕駛引致死亡~~ 10 年
危險駕駛引致死亡可以告誤殺~~ 終身
以上全部係最高刑罰
法例只定最高罰則, 無定最低罰則( 謀殺除外 )
重唔重見仁見智
問題係敢唔敢告同判

[ 本帖最後由 netvigator 於 2009-1-29 20:12 編輯 ]

TOP

的士醉司機橫衝直撞尖沙嘴
2008年1月1日 星期二 05:30
(星島日報報道)的士司機醉酒駕駛罔顧人命,昨駕空載的士在尖東剷上行人路,猛撼士多,司機下車向女檔主提出賠款後,繼續驅車橫衝直撞,在行人路左穿右插五百米,再駛出馬路亡命飛馳逾兩公里,卒在尖沙嘴警署對開失事,撼向一部七人車後,被尾隨警車截獲。肇事司機落網時,嚇至失禁弄濕長褲,他「吹波」測試證實超標五倍被捕。

  記者:林思明

  的士司機酒後在行人路及馬路瘋狂駕駛,幸無造成傷亡。繼上月初一名的士司機在秀茂坪酒後駕駛撞死行家,昨為一個月內第二宗的士司機醉駕被捕。

  犯案纍纍曾被「釘牌」

  涉嫌酒後瘋狂駕駛的士司機姓饒(四十九歲),警方調查揭發他案底纍纍,包括偷竊及多次衝紅燈、不小心駕駛等,曾於十年前被吊銷過駕駛執照。據悉,由於酒後瘋狂駕駛屬刑事罪行,警方已將案交由尖沙嘴刑事調查組調查。

  現場為尖東南洋中心停車場地下一檔士多,昨晨近七時,姓林女東主與姨甥在鋪內執拾期間,發現一輛空載的士剷上行人路,在檔外前駛及倒車十多次,歷時約七分鐘後,的士撞斷一支鐵柱,再衝向士多掃毀擺近門口的雜誌木架、名信片鐵架和凍櫃玻璃門。

  賠償報檔損失再駛走

  當時,滿身酒氣的肇事司機落車向林婦提出賠款了事,隨即驅車左轉入旁邊行人路,再沿市政局百週年紀念公園對開行人通道,繞過南洋中心及華懋廣場飛馳五百米,撞塌一支路牌後駛出科學館道。

  其間,一輛巡邏車駛經,發現的士橫衝直撞,沿科學館道、暢運道及柯士甸道尾隨追截。的士駛至科學館徑時,竟撞脫安全島燈箱,又兩度衝紅燈,瘋狂疾駛逾兩公里,終在柯士甸道尖沙嘴警署對開切綫失控,撼向一部候燈七人車尾。姓方(五十一歲)司機及車上兩名十歲和十三歲女兒因撞車受驚,但毋須送院。

  酒測超標 失禁濕褲

  警員趕至時,的士司機圖再開車逃走,遭警車堵截去路落網。即場「吹波」證實體內酒精含量達一百一十五微克,相等於飲用十罐啤酒,超標近五倍被捕。饒被帶署時,神情呆滯,嚇至失禁沾濕長褲。

  消息稱,肇事的士登記車主為香港中文大學拓展及籌募處高級主任鄭文珊,鄭除效力中大,亦協助打理家族生意,是上市集團「正昌石油化工」董事總經理。本報昨透過中大發言人向鄭查詢,但中大指他身在外地休假,暫時聯絡不上。

  香港醫學會會長蔡堅指出,即使微量酒精,也可影響大腦判斷、視覺和手腳亦會失去協調,所以酒後絕對不應駕駛。瘋狂駕駛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會留案底及最高被判入獄兩年;酒後駕駛可被判罰款兩萬五千元及監禁三年。


相關搜索目錄: 雜誌 啤酒

TOP

引用:
原帖由 netvigator 於 2009-1-29 20:09 發表
醉駕~~3 年
危險駕駛~~3 年
危險駕駛引致死亡~~ 10 年
危險駕駛引致死亡可以告誤殺~~ 終身
以上全部係最高刑罰
法例只定最高罰則, 無定最低罰則( 謀殺除外 )
重唔重見仁見智
問題係敢唔敢告同判
絕對同意
其實只要執法嚴一點就可杜絕大部份試法人仕。
隨時抽驗,一超標即停牌一年半載,罰357千,坐一頭半月,再犯加倍,看你那知名藝人,販夫酒卒仲敢試法???外地如澳洲對醉駕罰則嚴法嚴辦,酒鬼林立的當地反少醉駕(比例上),因知一犯即十分大鑊,博唔過。香港政府從來都是唔死人唔做野…唉…呢次悲劇發生左啦,都應該做番D野啦瓜
孤舟簑笠翁,獨釣寒江雪。

TOP

引用:
原帖由 shark-654 於 2009-1-30 22:30 發表



絕對同意
其實只要執法嚴一點就可杜絕大部份試法人仕。
隨時抽驗,一超標即停牌一年半載,罰357千,坐一頭半月,再犯加倍,看你那知名藝人,販夫酒卒仲 ...
等於去開片,
架生就擺哂鰜,
開山刀,牛肉刀, 削骨刀..........
偏偏你揀把生果刀,
咁去怪個架生提供者
又好似講唔通喎,

TOP

法例須嚴,奈何法官仁慈.醉駕引致他人死亡都係判坐牢8個月,停牌三年,仲話係已經重判.唉!!
最好立法規定醉駕初犯者停牌一年,再犯就永久停牌.而醉駕引致他人死亡就一律永久停牌.

TOP

發新話題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本網站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本討論區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Copyright 1997- Xocat.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