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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 鄭惠森 + 林家儀(林家聲的胞姊) = ?

鄭惠森 + 林家儀(林家聲的胞姊) = ?

鄭惠森 from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鄭惠森(1923年 - ),籍貫:廣東省寶安縣,家中長子,香港電影演員。

當兵
* 1939年時,鄭惠森與祖父鄭昭南、祖母、父親鄭生(「永茂電影公司」主事人)及庶母(後母)住在香港島般含道光景臺5號,在英皇書院就讀六年級,1939年3月28日(星期二)下午6時,逃學並留書出走,返回中國大陸戰區參加抗日工作[1]。在陸軍炮兵隊任職,亦兼任防衛軍空軍地勤部隊人員[2]。

入娛樂圈
*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鄭惠森返回香港當電影演員,自其銀幕處女作《到處惹相思》(1949年,飾謝志高);至息影電影《行正烏龍運》(1965年,飾馬天才),累計演出80多齣電影。

桃色風波
* 1954年時已婚及有5名兒女,仍然住在香港島般含道光景臺5號,1954年3月15日(星期一)下午2時在九龍彌敦道的「新新餐室」用膳時,突然被另一電影演員林家儀及粵劇紅伶林家聲的父親林向榮(51歲的退休九廣鐵路局大埔車站站長),以3英吋長的尖刀襲擊,被刺傷後腦、左額及左腰[3],因此在九龍醫院留醫至1954年3月18日(星期四),由林家儀陪同出院[4]。居住在旺角彌敦道556號三樓的林向榮當場被捕後,初時被控謀殺罪[5],後來才改控傷人罪,辯方余叔韶大律師,以被告人林向榮因不滿意有婦之夫的鄭惠森與27歲女兒林家儀談戀愛並使她懷孕,而襲擊他,結果宣判林向榮簽保港幣1,000元,兩年內約束行為[6]。

訛騙案件
* 1958年時,鄭惠森為「飛馬船務公司」的華籍經理,被控在1958年7月至8月向求職的海員訛騙金錢[7],由於控方控罪不夠完善,被判無罪釋放[8]。

澳洲粵劇班主
* 1985年3月,鄭惠森從澳洲經香港返廣州市,謀求組織粵劇團赴澳洲演出粵劇[9]。

參考
[1] 1939年4月6日(星期四),香港《工商日報》,第三張,第一版。
[2] 1954年3月16日(星期二),香港《工商日報》,第五頁。
[3] 1954年3月16日(星期二),香港《大公報》,第一張,第四版。
[4] 1954年3月19日(星期五),香港《大公報》,第一張,第四版。
[5] 1954年3月17日(星期三),香港《大公報》,第一張,第四版。
[6] 1954年4月24日(星期六),香港《大公報》,第一張,第四版。
[7] 1958年10月6日(星期一),香港《大公報》,第二張,第六版。
[8] 1958年10月8日(星期三),香港《工商日報》,第七頁。
[9] 1985年3月21日(星期就四),香港《華僑日報》,第七張,第二頁。

白色西裝的鄭惠森在電影裡扮演花花公子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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