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慶是如何賺錢成為千萬富翁的
西門慶是山東清河縣的商人,他幾乎壟斷了這個運河城鎮全部的藥材與紡織品銷售,此外還經營著典當行,發放高利貸,並參與官鹽買賣,獲取了商業發展的關鍵資金。
千萬富翁的商業收益——西門慶如何賺錢之一
剛出場的西門慶,不過是個“破落戶財主”,全部商業資產只是“就縣門前開著個生藥鋪”。但因他“專在縣裡管些公事,與人把攬說事過錢,交通官吏,因此滿縣人都懼怕他……排行第一,人都叫他做‘西門大郎’;近來發跡有錢,人都稱他做‘西門大官人’”(第二回)。他與官府的關系,對他的日後發跡至關重要。以後他又巴結朝中權要蔡京,當上了“金吾衛衣左所副千戶、山東等處提刑所理刑”(第三十回),日後又升了正千戶(第七十回)。官商合一,財勢相輔,他的買賣也越做越大。經過數年的打拼,西門慶已是“山東第一個財主”(第五十四回)了。
小說第六十九回,媒婆文嫂向林太太誇說西門慶的財勢:“縣門前西門大老爹,如今見在提刑院做掌刑千戶,家中放官吏債,開四五處鋪面,緞子鋪、生藥鋪、綢絹鋪、絨線鋪,外邊江湖又走標船,揚州興販鹽引,東平府上納香蠟,伙計主管約有數十。東京蔡太師是他干爺,朱太尉是他衛主,翟管家是他親家,巡撫、巡按多與他相交,知府、知縣是不消說。家中田連阡陌,米爛陳倉,赤的是金,白的是銀,圓的是珠,光的是寶……端的朝朝寒食,夜夜元宵……”媒婆的嘴,本來是信口開河的。不過這篇言辭,除了“田連阡陌”等語,卻是基本屬實。至小說第七十九回,西門慶縱欲而亡,臨終前向陳經濟囑托後事,把家中資產說得最為明白:
我死後,緞子鋪是五萬銀子本錢,有你喬親家爹那邊多少本利,都找與他。教傅伙計把貨賣一宗交一宗,休要開了。賁四絨線鋪,本銀六千五百兩;吳二舅綢絨鋪,是五千兩,都賣盡了貨物,收了來家……李三、黃四身上,還欠五百兩本錢、一百五十兩利錢未算,討來發送我。你只和傅伙計守著家門這兩個鋪子罷。印子鋪占用銀二萬兩(按:詞話本此處原文是“緞子鋪占用銀二萬兩”,誤;因為前文已有“緞子鋪是五萬銀子本錢”等語。這裡應為“印子鋪”,即典當鋪),生藥鋪五千兩。韓伙計、來保松江船上四千兩。開了河,你早起身往下邊接船去。接了來家,賣了銀子交進來,你娘兒們盤纏。前邊劉學官還少我二百兩,華主簿少我五十兩,門外徐四鋪內還本利欠我三百四十兩,都有合同見在,上緊使人催去。到日後,對門並獅子街兩處房子,都賣了罷,只怕你娘兒們顧攬不過來。
根據這篇交代,西門慶死前的商業資產總值,合白銀六七萬兩,這還不算房產。這是個相當可觀的數字,放在今天,西門慶堪稱“千萬富翁”了。這裡面生藥鋪的本錢五千兩,可能是從他父親那裡繼承來的;剩下的六萬余兩,則是西門慶在五六年間利用種種合法、非法手段獲取的。算下來,年均獲利一萬兩(合現在兩百萬元),增速驚人。
西門慶的巨額資產,是怎樣聚攏起來的?歸納起來,無非是經商獲利、做官受賄、放債取息、納妾得財等幾個方面。作為商人,商業經營仍是西門慶主要的獲利來源,只是經營手段多種多樣,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
“賤買貴賣”是世上一切商業經營的鐵律,西門慶最初的發跡,就是乘人之危,壓低價格,開辟廉價貨源以賺取差價。小說第十六回,西門慶去會李瓶兒,僕人玳安來報告說:“家中有三個川廣客人,在家中坐著,有許多細貨要科兌與傅二叔。只要一百兩銀子押合同,其余約八月中旬找完銀子。大娘(指正妻吳月娘)使小的來請爹家去,理會此事。”西門慶不肯回去,吩咐:“教把傅二叔打發他便了。”李瓶兒勸他:“買賣要緊,你不去,惹得他大娘不怪麼?”西門慶答道:“你不知,賊蠻奴才,行市遲,貨物沒處發脫,才來上門脫與人。遲半年三個月找銀子;若快時,他就張致(本指裝腔作勢,這裡指拿架子,不肯降價)了。滿清河縣,除了我家鋪子大,發貨多,隨問多少時,不怕他不來尋我。”
這就是西門慶的生意經:他不肯盡快回去處理生意,不僅是貪戀李瓶兒,更是與川廣客人打心理戰。若回去快了,顯得買賣有利可圖,客人就不肯降價了。西門慶“店大欺客”,知道唯有自家本錢足,能消化這批貨,因此不怕買賣跑掉,一定要把價錢壓到最低。
另外,這樁買賣不是現錢交易,只需付一百兩銀子“押合同”,余下的錢八月份才結算。有道是:“時間就是金錢。”壓下的貨款可以投資商業或放債取息,資金多周轉一輪,利潤自然也要翻番。因此這樣一筆送上門來的買賣,會讓西門慶足足賺上一筆。
至第三十三回,又有個湖州姓何的客商,因有急事要回家去,有五百兩銀子的絲線要脫手。幫閑應伯爵來牽線,西門慶硬把價錢壓到四百五十兩。收貨後,他利用獅子街的兩間門面房開起了絨線鋪,找了“能人”韓道國與家中僕人來保搭伙,雇人染絲發賣,“一日賣數十兩銀子”。
西門慶的經營頭腦十分靈活,做買賣並非專撿便宜。第七十七回,花大舅來介紹一筆生意:“門外客人有五百包無錫米,凍了河,緊等要賣了回家去。我想著姐夫倒好買下等價錢。”西門慶當即回答:“我平白要它做什麼?凍河還沒人要,到開河船來了,越發價錢跌了。如今家中也沒銀子。”——這樣的“便宜”貨,他是不撿的。
然而這些零星送上門來的便宜貨,並非西門慶的主要貨源。西門慶搞絲綢貿易,多半是派人到產地直接采購,自家運回銷售。以緞子鋪為例,西門慶派伙計分兩路去產地進貨。一路是僕人來保,到絲綢之鄉杭州采買,然後經南京運回;一路是伙計韓道國,到另一絲綢產地湖州就地訂貨,坐等人家織就,長途運回。因沒有中間商的盤剝,貨物成本大大降低;而坐等染織,便於監督,絲綢質量也有了保證。
緞子鋪的投資,是西門慶與喬大戶各出銀五百兩,另外加上三萬“鹽引”。日後韓道國這一路從湖州運回十大車緞貨,“直卸到掌燈時分”(第五十九回),價值一萬兩銀子。來保從杭州運回的貨物“連行李共裝二十大車”(第六十回),應值二萬兩。這要算西門慶商業經營中獲得的最大一桶金了。
西門慶在經營管理上也有一套手段,緞子鋪沒開張,便已雇下伙計,訂下合同。因是西門慶與喬大戶合資開店,規定“譬如得利十分為率:西門慶分五分,喬大戶分三分,其余韓道國、甘出身與崔本三分均分”(第五十八回)。股東得了大頭,同時也照顧到伙計(經營者)的利益。
緞子鋪開張的第一天,“伙計攢賬,就賣了五百余兩銀子”(第六十回)。假若按獲利百分之十計算,每位伙計這一天便有三兩多的收入,這對於他們的經營積極性,該是多大的刺激!而最大的贏家當然是西門慶,他身不動、膀不搖,一日便有二十多兩銀子的進賬,相當於今天四五千元——西門慶的千萬家私,就是這樣積累起來的。
行賄支鹽與偷稅獲利——西門慶如何賺錢之二
西門慶能在商業經營中獲取巨額利潤,一來是資本雄厚、巧於算計,二來也離不開違法、半違法手段的使用。
這裡不能不說說鹽引獲利的事。小說第四十八回,來保從京城回來,帶回蔡京向朝廷新奏七件事的邸報(即有關朝廷所發信息的抄本)。其中第三件是關於改革鹽政的建議,來保對此解釋說:
太師老爺新近條陳了七件事,旨意已是准行。如今老爺親家、戶部侍郎韓爺題准事例,在陝西等三邊開引種鹽,各府州郡縣,設立義倉,官糶糧米。令民間上上之戶,赴倉上米,討倉鈔,派給鹽引支鹽。舊倉鈔七分,新倉鈔三分。咱舊時和喬親家爹高陽關上納的那三萬糧倉鈔,派三萬鹽引,戶部坐派。倒好趁著蔡老爹巡鹽下場,支種了罷,倒有好些利息。
食鹽是百姓生活刻不能離的飲食調料,因主要取自海水(也有井鹽、岩鹽等),易制易得,故經營食鹽是一本萬利。歷代官府都壟斷其利,實行食鹽官賣。即如明代,就由戶部尚書直接監管鹽政,下設都轉運鹽使司和鹽課提舉司,還不時委派專門的御史巡視。來保帶回消息說“蔡老爹巡鹽下場”,即指曾受西門慶熱情款待的狀元蔡蘊被任命為兩淮巡鹽御史,到揚州主持鹽政。
鹽政在明代與邊備關系密切,所得款項主要用於邊防武備開支。具體操作方法,是政府鼓勵富商大戶交糧納款,以換取“倉鈔”;再按倉鈔發派“鹽引”——鹽引是運售食鹽的許可證。無鹽引而經銷食鹽,屬於販“私鹽”,要受法律嚴懲。
但是由於鹽政敗壞,商人納糧後,手握倉鈔卻支不出食鹽,導致倉鈔貶值,幾乎成為廢紙。這大大影響了商人納糧的積極性。書中敘述蔡、韓所奏鹽政改革一事,雖以宋代為背景,卻是對明代某時期補救鹽政措施的影射。其中規定握有倉鈔者可派給鹽引、赴場支鹽,雖非全額支給,但畢竟有了松動。這給西門慶帶來可乘之機。
就在不久前,西門慶與親家喬大戶共納倉鈔三萬,按朝廷的新規定,此次可派鹽引三萬——我們很難為西門慶的三萬倉鈔估價。因為倉鈔最初一“引”值銀半兩,但由於不斷貶值,最低時降至七分,僅為原官價的百分之十二(黃仁宇:《十六世紀明代中國之財政與稅收》)。西門慶、喬大戶手中的三萬倉鈔也應是貶值後的證券,估值兩三千兩,已不算少。
那麼三萬鹽引又價值幾何?一“引”鹽的標准重量為四百斤,又因時間、地域的不同而有所浮動,多的可達五百五十斤,少的只有兩百斤。至於鹽價,也隨時間變化而有所升降。據記載,嘉靖初年南京一帶每噸食鹽零售價為白銀二十五兩至三十兩,合每斤一到二分,在當時算是很高的(黃仁宇,同上書)。西門慶所支食鹽,即使按此價格一半計算,再打折支取,仍值白銀兩三萬兩。這從後來韓道國、來保用此款躉來價值三萬兩的綢緞貨物,也可換算出來。
幾千兩的投入,一轉手便獲利萬兩,其中關鍵,當然是蔡御史的幫忙。明代鹽政的弊端之一,便是支鹽難。當時人記述說:“商人支鹽如登天之難……有守候數十年老死而不得支者,令兄弟妻子支之。”反之,“勢要支鹽如反掌之易”(朱廷立:《鹽政志》)。《明史》也說:“當是時,商人有自永樂中候支鹽,祖孫相代不得者。”因此,若朝中無人,手握鹽引的西門慶即便趕上鹽政改革的時代,仍難迅速支鹽、套現。
蔡狀元跟西門慶是“老交情”了。此人名蘊,號一泉,是權臣蔡京的干兒子。當年經蔡京的管家翟謙介紹,曾到西門慶家“打抽豐”(也叫“打秋風”,即假借各種名義向人索取財物),西門慶熱情款待,慷慨資助。此次,他榮任巡鹽御史,到揚州上任途中,再次來到西門慶家,這正中西門慶下懷。西門慶不惜重金擺宴招妓,款待蔡御史,乘機提出了支鹽請求:
西門慶飲酒中間,因提起:“有一事在此,不敢干瀆。”蔡御史道:“四泉有甚事,只顧吩咐,學生無不領命。”西門慶道:“去歲因舍親那邊,在邊上納過些糧草,坐派了些鹽引,正派在貴治揚州支鹽。只是望乞到那裡,青目青目,早些支放,就是愛厚。”因把揭帖遞上去。蔡御史看了,上面寫著:“商人來保、崔本,舊派淮鹽三萬引,乞到日早掣。”蔡御史看了,笑道:“這個什麼打緊!……我到揚州,你等徑來察院見我。我比別的商人早掣取你鹽一個月。”西門慶道:“老先生下顧,早放十日就夠了。”蔡御史把原帖就袖在袖內。一面書童旁邊斟上酒,子弟又唱。
緊俏商品上市,時間是非常關鍵的。早十天、晚十天,價格大不相同。西門慶正是靠著結交官員、變相行賄等手段,早早支出食鹽,運到湖州、南京發賣,得了個好價錢,獲利十倍。這正合“勢要支鹽如反掌之易”的歷史記錄,是明代鹽政敗壞的一個活案例。在這個案例中,西門慶交通官吏,頗有點迫不得已。作為商人,他本身也是受害者,不得不走門路、想辦法,減低損失,實現收益。假使鹽政衙門嚴格履行職責,西門慶本來無須如此。
不過西門慶在商業經營中偷漏國稅,卻是不折不扣的違法行為。
明代征收商業稅的機構叫鈔關,嘉靖時全國設有七個鈔關,分別是杭州附近的北新關、蘇州附近的滸墅以及揚州、淮安、臨清、河西務、九江等處。小說裡就不止一次提到臨清鈔關。第五十八回,韓道國從杭州購置一萬兩銀子的緞絹貨物,直抵臨清鈔關,派手下人來向西門慶報信。西門慶馬上寫了一封信給鈔關司職官吏錢老爹,附上五十兩銀子,求他“過稅之時,青目一二”。待韓道國回來,西門慶問及此事,韓道國說:
全是錢老爹這封書,十車貨少使了許多稅錢。小人把緞箱兩箱並一箱,三停只報了兩停,都當茶葉、馬牙香,櫃上稅過來了。通共十大車貨,只納了三十兩五錢鈔銀子。老爹接了報單,也沒差巡攔下來查點,就把車喝過來了。
西門慶聽言,滿心歡喜,因說:“到明日,少不得重重買一份禮,謝那錢老爹。”(第五十九回)
明朝的稅制,大致為三十稅一;貨物品種不同,稅金也高低有別。西門慶價值萬兩的緞絹貨物,至少應納稅三百兩;而經西門慶一番暗箱操作,伙計采取了謊報品種、瞞報數量等非法手段,結果只納稅三十兩五錢銀子。加上行賄的五十兩及事後對鈔關官吏的重謝,西門慶花銷不過白銀百兩。國家的稅金損失,卻達到百分之九十。
小說第六十回,來保的南京貨物也到鈔關,派人來取“車稅銀兩”。西門慶又寫了私人書信給鈔關的謝主事,同時送上百兩銀子、“羊酒金緞禮物”,請求“此貨過稅,還望青目一二”。依前例,這回的二十大車貨物,至少漏稅四五百兩——在這裡,國家吃了大虧,稅官得了小利,獲利最大的,自然是西門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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