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當年 --- 香港制水的時候
香港淡水資源缺乏,歷史上多次發生水荒。隨著人口的急劇增長和工商業的發展,矛盾更見突出。
香港首次實施限制用水是在1895年,至 1982 年的八十多年裡,港府曾多次宣布制水,其中以 60 年代最為嚴重。1963 年香港出現六十年來最嚴重的水荒,全港水塘存水僅夠 43 天食用。自 1 月起規定每天供水 4 小時,其後更改為每 4 天供水一次,每次 4 小時。每次制水,洗澡、洗衣等皆成問題,居民苦不堪言。一家人提著水筒,於街上輪流排隊取水乃成了一般市民生活的重要環節。因輪候爭水,街坊反目,甚至鬧上法庭的事情亦多次發生,「樓下關水喉」亦往往不絕於耳。
其實,早於 1960 年,廣東省寶安縣已與香港當局簽訂協定,每年由深圳水庫向香港供水 50 億加侖。1963 年以後,香港政府請求內地大量供應食水,同年 12 月,當時的總理周恩來乃下令修築東江---深圳供水工程。
首期工程於 1965 年 3 月 1 日竣工,當年就向香港供水 6,000 萬立方米,佔當時香港全年用水量的三分之一。為了滿足香港不斷增長的用水需求,七十年代以來,東江---深圳供水工程共進行三次擴建,累計耗資逾 20 億元。
目前香港很大部分淡水依靠內地供應。例如,中國內地輸往香港的水量 1995 年為 6.9 億立方米,佔全年耗水量 75%;1996 年為 7.2 億立方米,佔全年耗水量 78%;1997 年為 7.5 億立方米,佔全年耗水量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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