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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ill_london 於 2006-11-30 09:13 PM 發表
原來在蔣公時期,外蒙已獨立了。
毛泽东在报告中指出:“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任何外国外交机关和外 交人员的合法地位,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一切卖国条约的继续存在,取消一切帝国主义在中国开办的宣传机关,立即统制对外贸易,改革海关制度,这些都是我们进 入大城市的时候所必须首先采取的步骤。”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蒙古独立的态度
中国共产党在执政前即支持国民政府和苏联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由于苏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主要的援助者,而外蒙古也已经在事实上脱离中国的统治近三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刚成立后不久,1949年10月16日即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建交。当时共x党的政策是支持外蒙古独立。[4]1949年3月5日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表示: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任何外国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的合法地位,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一切卖国条约的继续存在,先推翻了蒙古独立。1950年中国政府毛x东主席出访苏联,为争取苏联外交支持,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承认蒙古独立。1950年7月3日,毛x东接受蒙古人民共和国首任驻华特命全权大使呈递的国书。在1950年代,中国向蒙古输送了工人帮助其建设。
1953年斯大林去世赫鲁晓夫上台后,苏联归还了旅大军港和东北铁路的管理权,但拒绝讨论外蒙古问题。蒙古人民共和国于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换地图,划定边界。1960年代中苏决裂初期,蒙古人民共和国试图保持中立。后来倒向苏联一边,把大约7000名中国的援建人员驱逐回国。
1980年代中期,中蒙关系缓和。1990年,一个蒙古代表团28年来第一次正式访问中国。1994年两国签订《中蒙友好互助条约》,表示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蒙古面积--1,565,000平方公里
中国-9,596,960平方公里(NOTSURETAIWANINCLUDED)
中国和蒙古边界--4673公里
中国和俄罗斯边界3645公里
中苏友好同盟协议:(1949)(非正式译文大意,略)签字人:毛x东,史太林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条件承认外蒙古独立,取消国民政府关于外蒙的不平等条约。并愿意根据联合国民族居住权原则,把南京政府用武力霸占的外蒙领土还给外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海参威(包括海参威所辖之郊区)是苏联固有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江东六十四屯为苏联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图门江出海口是苏联主权“新疆北郊”是苏联领土;
3.中华人民共和国停止1945年以来南京政府所有索土要求。承认清朝政府1850年以来所有领土条约。
4.乌苏里江江域靠苏方三分之二属于苏联主权,靠中方三分之一属于中国主权。
5.苏联政府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土的声明。
6.双方同盟一致反对台湾国民党,及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
7.承认清政府关于大连的协议,承认苏联在大连旅顺的特权。
8.中华人民共和国欢迎苏联在新疆、东北、内蒙驻军,兄弟互助关
系。
在外交方面,必须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毛主席在报告中指出:“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任何外国外交机关和外 交人员的合法地位,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一切卖国条约的继续存在,取消一切帝国主义在中国开办的宣传机关,立即统制对外贸易,改革海关制度,这些都是我们进 入大城市的时候所必须首先采取的步骤。”毛主席把它称为“另起炉灶”。毛主席又指出:“关于帝国主义对我国的承认问题,不但现在不应急于去解决,而且就是 在全国胜利以后的一个相当时期内也不必急于去解决。我们是愿意按照平等原则同一切国家建立外交关系的,但是从来敌视中国人民的帝国主义,决不能很快地就以 平等的态度对待我们,只要它们一天不改变敌视的态度,我们就一天不给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以合法的地位。”后来毛主席把它比喻为“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